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军训协议书通用版军训协议甲方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增强爱国主义观念,根据国家有关在学生中开展军训工作的要求,学校决定聘请成都部队担任本年度的军训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军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聘请乙方承担军训工作,乙方要选派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秀、作风优良、军事素质过硬的官兵担任本次军训的教官;甲方负责制定军训计划
2、军训时间从年月日下午至月日下午(共天半时间);操课时间和内容按军训计划进行乙方要严格遵守训练时间,提前对参训教官进行培训,按时开展军训工作
3、乙方参训教官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文明训练、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甲方由政教处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在军训过程中,如因教官个人对学生管教不当,引起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严禁教官将学生单独带离训练场地,特殊情况必须报告大队领导;训练结束后禁止教官与学生单独来往,禁止与学生相互吃请、互赠礼物、互留电话号码及通讯地址
5、军训期间,甲乙双方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训练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军训大队长由甲方担任,副大队长、训练组长由乙方担任教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6、乙方按照军训计划圆满完成军训任务后,甲方按照协议将军训费(每生元,按实际人数计算)支付给乙方
7、甲方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教官及参训人员生活
8、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止于军训结束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