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公司物品仓储装卸规范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物品装卸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装卸环节发生各类事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装卸环节的管理第三条职责
(一)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本制度
(二)行政人力资源部监督公司装卸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三)装卸部门执行本制度第四条装卸作业规范措施(-)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三)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四)装卸货物时,要注意保持货物的完好性,不得粗暴装卸,弄破包装,造成货物的损坏
(五)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六)货物堆放距屋顶、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墙壁或货跺之间不得少于20厘米
(七)搬运过程中需要暂存时,其放置场地应清洁无油污、杂物和腐蚀性物质所有物件在搬运过程中都应分类盛装并摆放整齐搬运场地不准吸烟
(八)搬运有刃口、毛刺或涂油的工具及零件,要戴手套,货物应放置稳当,不准露出货架
(九)对有特殊要求的物件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并加上醒目的标记
(十)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十一)装卸货物如有损坏公司财物或设施照价赔偿
(十二)如在装卸、堆放过程中因违规操作造成公司货物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其处以损失的1%的经济处罚第五条装卸场所设施要求
(一)装卸场所的场地应平坦、坚固,并有通畅的排水设施
(二)装卸场地应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装卸场地应设置消防和防护设施第六条附则本制度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