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全镇治超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进入第*季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即将相继召开,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加之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一些企业赶任务、抢工期冲动强烈同时,随着气温逐渐降低,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叠加,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四季度全镇治超安全生产平稳运行,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治超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治超工作格局,站在“抓治超就是保安全”、“抓治超就是抓发展”的高度,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真正把治超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把治超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好、抓实、抓细,坚决防范和遏制因超限超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镇治超工作总体平稳,为我镇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镇治超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镇治超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承办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2、各村要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常任干部任副组长,村民小组长、治安巡逻队员等为成员
3、各有关单位成立治超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日常工作
4、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要求,继续将治超工作列入全年对各部门及各村绩效考核内容,更加严格地抓好治超考核工作
三、时间安排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为期100天
四、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泽一)建筑工地、非煤矿山、涉煤企业、搅拌站等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百日专项行动”期间,继续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工作格局,梳理摸排本辖区内重点工程、建筑工地、非煤矿山、涉煤企业、搅拌站等运输源头明确治超责任人采取签订承诺书、巡查等方式对其装载运输行为进行源头监管,要求其合法装载运输,严格履行治超义务,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的使用,提高源核查的效率坚持散装物料运输与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相结合加强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监督货运源头工地严格执行国家扬尘污染防治政策规定,严禁超限超载、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厂(场)上路行驶,加大对运输车辆掉落、遗撒、飘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建设安全畅通、环境整洁的道路环境责任单位镇建设办字、镇交安委、镇交通管护站、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公路桥梁周边超限超载隐患排查工作梳理摸排本辖区内公路桥梁周边是否存在超标准装载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排查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排查到位,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因超限超载导致的桥梁垮塌事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镇交通管护站、镇交安委
(三)文件流动稽查、督导检查工作实行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辖区内所有公路路面进行巡查监管,对发现的疑似超限超载车辆要引导至附近的公路检测站进行检测认定镇治超办将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加大对群众举报、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超限查处行为的杳处和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镇交通管护站、金村交警中队、镇治超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疫情防控与治超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各治超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百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全力推动百日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治超网格化监督,增强责任意识各相关单位要以“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在狠抓落实上要优化改进监管方式,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按照各自职责重点开展源头治超工作,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上路行驶
(三)严格检查,加大路面治超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联动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列入各自的中心工作,按照镇治超办统一部署开展治超工作积极强化货物源头管控,督促源头企业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治超源头管控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治超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45”热线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五)压实责任、严肃问责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专项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于10月2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11月25日前报送百日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百日行动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12月31日前报送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联系人民政府制定的《治超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陈平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