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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畜饮水工程合同3篇鉴于业主为修建中营自然村人畜饮水工程,并通过竞争性合同谈判的方式确定了该工程的承包人为陈建斌现由中营人畜饮水工程理财小组(甲方)和陈建斌(乙方)于2008年10月5日共同达成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建设内容修建取水池一个20立方米,蓄水池1个150立方米;建主管道1850米,分户管道2100米,到户站管129根,装水表129只
二、价格全部维修工程共计万元
三、凡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施工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赔偿
四、构造物的设置应符合质量要求
五、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甲方要求实施工程
六、作为实话本合同工程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后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七、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后的3日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90天,乙方在非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每延期一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失效
九、付款方式待验收合格以后,一次性支付施工方全部价款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乡公路管理所、经管站各一份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业主承包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日期2008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