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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事历序号时间内容责任单位/科室15月15日前.制定并上报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宣传、动员、部署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综合教育科办公室25月20日—5月30日.摸排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情况,指导学校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制订出台《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完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综合教育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标找差,列出问题清单(5月25日报自查表,每两周在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中公布).主动与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联系沟通并宣传告知入学政策各义务教育学校36月份制订各校招生方案,适时时向社会公布47月份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综合教育科办公室各义务教育学校58月份.召开专项治理推进会,总结上半年治理成效.部署下半年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治理工作市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组织开展督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镇江市教育局.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报督导科,并上传“省级阳光办学平台”督导科
6.查处并通报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人事科、行风办
7.推进校长教帅交流轮岗人事科65月20日12月30日.各校针对治理10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各义务教育学校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组织将学校自查表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组织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全面测评人民群众对专项治理的满意度.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收集责任督学的督查记录.对各校办学行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每周不少于学校总数的15%填写周报表(附件3)并形成检查报告每周上报督导科教师发展中心
7.着力构建长效机制8负责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并形成每周专项治理专报办公室
9.负责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引导发挥教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推动作用人事科、行风办
10.负责推进家校协同,办好落地式家长学校,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德育科
11.负责检查义务教育学校是否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及其它违规收费行为等计划财务科
12.要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100%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将监督记录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提交督导科责任督学
13.加强对联系学校办学的常态巡查,参与督导科、发展中心牵头的拉网式检查,每月将巡查情况反馈给综合教育科教育局各校联系领导、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