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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物资采购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所需,可以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物资采购适用于本制度必须通过“市级政府采购”和“教育部门采购”的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应做好计划编制、项目论证、申报审批和物资验收等工作,同时对采购执行环节也应主动跟进以提高采购效率第二条学校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三条学校建立分管领导负责、主要领导监督、集体决策的物资采购运行机制一是在学校党委和财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校纪检和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后勤处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业人士任组员,具体负责物资采购决策、组织和执行根据需要小组成员可及时调整第四条小额采购流程适用的是学校日常500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此类采购采用采购管理工作小组授权、后勤主任审批、分次(批)采购、凭《审批单》按月结算的流程操作第五条普通采购流程适用的是单件金额1000元以下物资采购项目其采购流程为.需求个人或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中学采购申请单》.处室主任签署意见.分管物资采购的领导审批.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组织采购.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和需求部门组织物资验收.凭验收单(报告)和有关票据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支付采购资金第六条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物资项目,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适用普通采购流程坚持就近采购、比质比价、正规商家的原则支付采购资金时无特殊情况,一般要附货比三家的情况说明第七条大额采购流程适用的是单件金额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物资项目其采购流程为.需求个人或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采购目的和事项.处室主任签署意见.分管物资采购的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校长最终审批同意.审批后由采购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购;此阶段按下列步骤进行
(1)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
(2)根据学校实际确定采购方式并报分管物资采购的领导同意
(3)制定采购文件,公布采购信息
(4)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竞谈、竞标遇特殊情况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采取单一来源竞价组织现场竞谈、竞标会,通过现场竞标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人,并进行公示
(5)采购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竞标会的组织并代表学校与成交方签订书面合同
(6)供需双方履行合同采购管理工作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过程监控并组织最后的物资验收.凭合同、验收单和有关票据,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采购资金第八条参与现场竞标会的人员为.供应商(不少于3家,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单一来源竞价除外).现场评委(不少于3人,可外聘).采购管理工作小组代表(2—3人)第九条30000元以上200000以下的物资项目,除经校长审批外,须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同意和校纪检、校务监督委员会的核准适用大额采购流程第十条校党委、校纪检监察、校监督委员会、工会等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对学校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所有采购项目采取临时抽查、阶段督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第十一条不管何种流程,采购时采购人员都应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货比三家,摸清底价采购结果尽量做到既满足实际需要,又经济实惠,质优价廉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要建立信誉档案,同时对供应商的每项服务结果进行评价打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信誉不佳或承担学校采购项目后评价得分较低的个人(单位)不得再次被列为供应商参与学校采购项目竞标第十二条学校食堂日常采购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第十三条本制度经修订后,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如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