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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信息中心配件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信息中心的设备配件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切实做好设备维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执行,总务部门监督第二条设备配件包括显示器、主板、硬盘、内存、鼠标、键盘、音箱、UPS电源等第三条信息中心必须建立设备配件的购置、使用情况明细记录,并负责统一管理第四条配件的购置由信息中心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审批;购置配件时,经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配件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第五条配件的使用由设备维护人员提出申请,学校领导审定,信息中心负责人核实并登记入帐后,方可领用配件第六条对于已经损坏并更换下来的配件,应交信息中心集中妥善保管,以便清查第七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冒领公用配件作为己用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