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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量化评估方案为做好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努力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努力工作,现遵照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学校的做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通过较为充分的酝酿、讨论、认证,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领导,学校成立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价推荐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价推荐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附中领导、学校相关领导、教研组长代表、有一定群众基础的普通教师代表(不含本年度参聘人员)、外聘专家等组成,负责对参聘对象进行评价推荐
三、聘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德、能、勤、绩、综合考评和师德一票否决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
4、坚持以教育教学业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5、坚持连续性和现实性统一的原则、评估程序
1、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待聘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参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评优评先证书、竞赛辅导证书、论文论著、优质课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交学校办公室;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价推荐委员会,根据评估办法对已申请聘任的教师进行赋分,按得分高低拟定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量化评估办法
1、教龄1年1分,工龄1年
0.5分
2、学历专科1分,本科2分,硕±4分,博±8分
3、取得待聘前一级职称后在本校任班主任1年2分,年级组长1年2分(不足6分按6分计)教研组长1年1分
4、取得待聘前一级职称后,年度考评1次优6分,1次称职5分
5、取得待聘前一级职称后,经学校申报被评为优秀先进者校级1次2分,市级1次4分,省级1次8分,国家级1次16分
6、取得待聘前一级职称后,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奖者校级1次1分;市级1次三等奖2分,二等奖4分,一等奖6分;省级1次三等奖6分,二等奖8分,一等奖10分;国家级1次三等奖10分,二等奖13分,一等奖16分
7、取得待聘前一级职称后,辅导学生参加经过学校报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取得各类奖项的,以其中一项一次最高分计,不重复累计计算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
8、取得待聘前一级职称后,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以篇数按级别一次性计分一般刊物2分,核心刊物3分
9、取得待聘前一级职称后,以最高级别(结题)一次性计分市级课题2分,省级课题4分,国家级课题8分
10、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分,共计30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价推荐委员会根据参聘教师提交的教育教学总结(内容包括工作量、出勤率、毕业班教学、教学成绩以及其他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的情况,字数控制在两百以内),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聘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赋分,去掉三个最高分三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记入参聘者总分
六、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下列情况依次排序
1、学术任职较高者
2、取得荣誉较高者
3、学历学位较高者
4、校龄较长者如无法区分的,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处理
七、其他规定和要求
1、对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如市级及以上劳模等)、教学能力强的人员(如市级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等)优先聘任
2、多次旷工旷课、严重违反师德规定、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以及聘期内考核有基本职称和不称职的,勿需测评,一律不聘
3、对参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干扰聘任工作者,取消参聘资格
4、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