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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职业中专助学金工作管理办法(简章)(2022年修订)为认真做好我校学生助学金工作管理,确保我校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方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助学金人员范围及比例.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
一、二年级正常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比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人数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10%或根据上级批复名额设定
二、资金来源与资助标准.来源助学金由上级财政拨付(其中地市以上财政承担60%本地财政承担40%)o.标准每学期每生平均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一评;涉农专业学生按两学年计算),分1250元、1000元、750元三档
三、认定原则与标准
(一)认定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20XX.
07.31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转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印发稿)》,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认定标准以《XX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为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管理
(一)为严肃助学金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助管理办公室(校学籍与资助管理办公室),政教主任担任资管办主任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班级评议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两名任课教师参入、部分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的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小组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沆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系部认定系部主任负责组织本系部各班级开展助学金工作,汇总统计本系部上报的各班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并组织学生家庭经济认定小组(由系部主任任组长,其他部分任课教师参入)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公示两天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学校审核校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审批认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将最终结果报学校资助工作小组评审,认定结果在校内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请认定程序.助学金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评审一次,第二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年九月份学校向
一、二年级在校生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XX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XX市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确认表》,对学生家庭经济进行摸底排查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班主任组织学生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所申请学生的困难情况及在班级内的表现情况,如实评议确定困难学生人选申报人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实际批复数进行调整
3、开学后第四周,班主任将班级民主评议确定的候选人按困难情况由重到轻顺次排列,将名单及评议情况报本教学部,各教学部审核公示两天后,按情况汇总整理好后以部为单位报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由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有关信息材料进行汇总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认定,认定后由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备案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申请、集中发放困难学生助学金、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校资助管理办公室核实学生社保卡银行账号,整理申请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助学金
6.被确认的困难生有效期为一学年,一学年后自动失效,仍然困难的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和认定
六、助学金材料管理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有关助学金申请、评定及发放材料分类分年度装订;财务室建立健全助学金资金专项台账,助学金账目转账核算所有材料长期留存
七、助学金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及各相关处室等部门加强对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和班主任每学期应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家访、电话咨询、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