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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32号)、《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3号)、《自治区医疗联合体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逐步建立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城市医联体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根据全市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形成协同发展的城市医疗集团坚持资源下沉,能力提升充分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积极推进集团内统一管理、医疗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合作发展、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医疗管理服务同质化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坚持分工协作,防治协同由牵头医院统筹集团内医疗资源,并负责成员单位服务范围内居民的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的联合融合,逐步完善医疗机构间医防协同机制坚持机制创新,持续发展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引导城市医疗集团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政策的叠加效应,保障城市医疗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步骤2022年12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启动城市医疗集团试点组建工作2023年6月前,组建以现有市区内紧密型医联体为基础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加入的城市医疗集团,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完成协议签订,制定集团章程等2023年底,医疗集团内部资源基本整合到位,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形成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分级诊疗模式医疗集团建设试点第一个建设周期为3-5年,期间对集团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牵头医院的确定牵头三级医院须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在上一年度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达到A等次及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专科总数达5个以上;医院运营情况良好,年医疗收入达10亿元以上;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可向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提出申请,制定医疗集团组建方案,按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报市医管委组建方式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方式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保留建制,干部管理按现有权限和程序执行(任命同一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后,行使相关职责)托管的方式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行使经营管理权,在保持法人资格、机构建制、产权归属、人员编制、承担职责、财政投入不变的情况下,由牵头医院对其人财物及业务运营实行统一管理同一法人和托管两种方式可以在同一集团并存,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的变更(包括扩大、缩减和调换)需经市医管委批准组织管理市医管委对医疗集团的管理市医管委负责医疗集团的统筹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运行指导、质控监督和考核评估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协调解决集团建设、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医疗集团的执行机构成立医疗集团理事会,成员由牵头医院班子成员、集团内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理事会是集团研究、决策、执行的日常机构,负责集团发展规划、运营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流程等制定和运行监督,做好成员单位的协调统筹等工作理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制订章程,明确理事的具体人数,规定理事会与各医疗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组建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执行理事会章程、服从理事会各项决定,遵守理事会纪律,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各项任务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属市委管理干部的,报市委审批,集团内各医疗机构的班子成员任免,按现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执行运行机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医疗集团名称经市医管委批准成立的医疗集团,牵头医院挂医疗集团总院牌子,其他医疗机构为牵头医院的院区,执业登记名称不变,加挂医疗集团牌子各医疗机构执行原有收费等级标准设置医疗集团内设机构各医疗集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公共卫生管理、内部审计等内设机构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牵头医院与各医疗机构签订绩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管理团队及负责人的绩效和奖惩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科学核定薪酬总量,健全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严格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统一人员调配使用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规划,落实集团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按照《市关于试行医联体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的实施意见》及下达的市本级医联体人员总量控制数,实行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及岗位管理新招聘人员由集团统一招聘及管理,原聘用人员沿用原聘用合同,期满后由集团重新考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在集团内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多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各医疗机构人员入编调动等按现有规定执行,在编职工及退休人员原有身份和人事、社保、财政拨款政策不变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医疗集团要统筹负责各成员单位服务范围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与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推进医防结合,按要求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理配备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医疗集团药品和医用耗材实施集约化供应,以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基础,落实药品、耗材集采政策,做到应采尽采,科学报量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形式加强集团内成员单位的用药衔接,实现集团内处方流动和药品共享,保障基层诊疗和双向转诊用药需求在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院内制剂可在集团内调剂使用规范财务和资产管理医疗集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及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按照资金管理要求,统筹安排使用各级政府对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负责集团内部筹资、融资和资金分配成员单位加入医疗集团后,资产归属不变,由集团负责资产保值增值医疗集团做好产权登记,以集团成立基准日账面资产债务为依据,完成资产债务清查工作,出具资产债务清查报告,按有关规定纳入成员单位资产债务管理,债务还款的主体责任不变集团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配置、调配使用加强集团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实现医疗集团内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远程会诊效率,提高心电、影像、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效能,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市医管委要加强对医疗集团的统筹领导加大对集团建设方向及路径的研究和指导力度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保持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落实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建立财政资金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主动与市卫生健康委、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对接协商相关事宜,给予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管理权限建立医疗集团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由市医管委对各医疗集团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围绕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总体情况,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将医疗资源下沉、技术辐射带动、疑难危重病例收治、医疗质量、费用控制、履行医保协议、基层能力提升、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探索实行医疗集团总额打包付费、按病种付费、DRG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通过分工协作,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引导集团内部形成流程式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医保经办机构与集团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分别进行医保考核,并按医保相关政策拨付医保费用医疗集团可申请将各成员单位医保费用拨付到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根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绩效考核、年度结算盈亏等因素统筹调剂各成员单位分配比例,进行再次分配集团内双向转诊属于同一医疗过程的,上转病人只需支付住院起付线差额部分费用,下转病人不再支付同一诊断疾病住院起付线费用
(五)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组建医疗集团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争取广大医务人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引导患者逐步转变就医习惯,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