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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意见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范围和要求
(一)考核范围各校(园)2022—2023学年度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均须参加考核(科级以上领导和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年底进行),考核期限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考核.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因病(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经市人社局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挂职锻炼的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单位公派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的情况确定等次;.流动人员(含城乡学校合作交流、因工作需要借用等)由工作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年度内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二、考核内容年度考核内容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基础,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优秀等次指标按各校(园)实际参考人数20%的比例核定(具体指标见附件《各校(园)优秀指标人数分配表表》),各校(园)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班主任和教育教学满工作量的教师倾斜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优先给予嘉奖连续三个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优先给予记功参加对口援教(援疆、援陕等)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根据挂职单位考核意见,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凡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凡继续教育或全员培训等培训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失误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可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全年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累计超过10天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的;
②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较大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③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④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有3次以上有效投诉的;
⑤平时考核中被组织诫勉谈话2次以上的;
⑥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
②严重违反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的;
③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④缺乏工作能力,不能履行职(岗)位职责的;
⑤对上年度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年度仍无改进的事业单位中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办理;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参照《关于公务员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四、考核方法和主要程序
(一)考核方法各校(单位)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主要程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被考核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根据平时考核,对一学年的德、能、勤、绩、廉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并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嘉奖、记功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管领导(教研组长、教导主任等)结合民意测评情况并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内写出不少于50字的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建议考核结果为XX)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由教育局负责实施考核.学校(单位)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在“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栏内签署相应意见(同意考核结果为XX)同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注意学校(单位)公章一律盖在右侧】.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奖励建议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单位负责人意见”栏内明确考核等次(同意考核结果为XX)并由校长签字(或签名章).“本人意见”栏内须明确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并由本人签字(或签名章),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因处分不确定等次”的必须本人签字确认.考核材料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盖章,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备案表存入单位文书档案凡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如被考核人对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表示不服,可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各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考核规定,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质量在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时,各校(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教师业务考核工作考核审核工作7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报材料
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3份)
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3份)
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不合格等次人员花名册(3份)
④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励名册(4份)(
①一
④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
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3份)
⑦各单位优秀、奖励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说明(分别出具,每份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