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黑木耳产业开展方案为推动我市黑木耳产业加快开展,培育我市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致富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村组干部示范带动为载体,大力推进袋栽黑木耳生产,努力做大做强我市黑木耳特色产业
二、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开展黑木耳2000万袋,其中乡镇1795万袋、林场205万袋总产量200万斤以上,初级产品产值
0.56亿元,纯利润到达
0.2亿元,户均增收225元建设菌包厂27家年生产能力1234万袋
三、主要措施
1、强化认识,提高开展黑木耳产业积极性广泛宣传黑木耳开展所具有的广阔市场前景以及黑木耳自身所拥有的特质,引导广阔农民栽培黑木耳同时,充分发挥黑木耳生产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宣传身边的典型和成功事例,进•步增强开展黑木耳的信心和主动性
2、健全网络,加快黑木耳标准化生产步伐一是完善技术效劳网络积极推广黑木耳标准化栽培技术,控制段木栽培,大力开展袋料栽培开展新型栽培材料的高产高效配套技术推广建立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示范基地按照黑木耳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在镇、太平乡、连珠山镇、兴凯镇、当壁镇、金银库林场、三道岭林场等乡镇场开展黑木耳标准基地建设实行技术辅导员联系示范点、重点村和示范户制度,全面落实仿生袋栽的新型黑木耳生产和管理技术二是完善技术培训网络更新现有各乡镇农技干部知识,开展继续教育和黑木耳专业培训,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技术队伍以各乡镇农技效劳站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示范大户为根底,组成黑木耳技术推广效劳体系,建立三级培训制度采取专家培训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培训科技示范户、示范户培训带动耳农的梯次培训方式年培训技术骨干200人,对村组干部进行全面培训积极培育黑木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会员,创新“科研技术推广机构+专合组织+基地+菌农的效劳机制三是完善销售网络积极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主动参与黑木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鼓励他们在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窗口、开设专卖店或进超市设立专柜,积极参加全国黑木耳产品展会,向公众有效地推介产品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具有自有自主产权的名优产品,全力打造黑木耳品牌,与旅游沿线观光、采摘充分结合,开发特色产品,开展自有品牌,不断健全销售网络体系
3、科学开展,完善黑木耳产业开展模式广泛推广“统一制棒、分户管理的黑木耳生产模式,各乡镇要鼓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出资购置粉碎机、蒸气炉、装袋机、烘干机、接种箱等设备,通过统一的原料配置、拌料、装袋、灭菌、接种等菌袋制作工艺,防止因技术把关不严而出现病害、虫害,从而降低生产风险,保障黑木耳生产有序进行
4、加大扶持,完善黑木耳开展政策保障一是扶持黑木耳生产大户和专业村建设鼓励黑木耳生产大户、专业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固定的黑木耳专业化生产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对当年生产黑木耳20万袋以上的大户、专业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生产所需购置的粉碎机、蒸气炉、装袋机、烘干机等设备,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定后,凭购机发票,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扶持黑木耳菌包厂建设健全“母种―原种一栽培种三级菌种生产体系实现黑木耳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开展目标,确保平安合格的菌种供给对•落实落靠菌包厂建设,当年生产能力到达100万袋(含100万袋)以上的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扶持奖励三是扶持黑木耳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鼓励乡镇、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创立黑木耳示范园区园区要求袋栽黑木耳生产总量达50万袋以上、产值达200万元以上,相对集中连片,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效益明显,经验收合格,市政府参照其他农业产业市级示范园区的补助标准给予扶持奖励四是扶持黑木耳产后效劳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我市黑木耳专业合作组织、加工生产企业、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开展,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企业[合作社、市场)+基地+农户〃的产业开展模式,带动黑木耳产业快速健康开展鼓励企业、市场、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开展黑木耳并提供加工、销售等优质后续效劳,对销售我市黑木耳且年销售额到达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贩销大户,经核实,市政府每年给予适当奖励
5、强化督查,确保黑木耳开展目标如期实现全面落实村组干部带头开展黑木耳责任机制,建立对乡镇工作业绩的考核鼓励机制,对组织发动、技术培训、后续效劳、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各乡镇要抓紧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林业、农业、供电、国土、供销、金融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效劳工作,营造黑木耳产业开展的浓厚气氛
四、组织机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林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农业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供销社主任林业局副局长各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地栽黑木耳产业宏观指导、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催促检查和评比表彰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局,主任由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