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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淮南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7年9月经市政府办公室淮府办秘〔2017)179号文印发2021年6月,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2021年10月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1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皖煤监救〔2021〕20号卜本次《预案》修订主要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安徽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预警内容,《预案》中无相关内容二是淮南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关于印发了《淮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进行了分级,并明确了具体的响应分级及其标准,《预案》中无相关内容;三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发生变化
二、修订过程本预案系在《安徽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修改,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订修订期间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征求3个产煤县区、24家相关单位意见,并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预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以《安徽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总体框架,结合我市实际,保留《预案》部分内容,主要修订以下几个方面(-)组织指挥体系组织机构维持《预案》不变,结合《安徽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部分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进行修订,并结合我市实际,新增部分成员单位
(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将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章节(《预案》
2.4)调整至应急响应章节,并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进行重新划分,进一步明确各组牵头单位及组成单位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是增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内容,对煤矿企业风险管控提出要求,加强风险的辨识和评估二是细化安全生产预警相关内容,对预警级别、发布、行动、解除等进行进一步细化
(四)应急响应进一步明确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响应措施,对市一级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各级响应措施和处置要求
(五)其他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保障措施,附则等内容根据《安徽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表述作了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