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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作协议范本整理版范文(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戊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以上—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O
二、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年一月日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甲出资人民币元,乙出资人民币元,丙出资人民币元,丁出资人民币元,戊出资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为甲一%乙一%丙—%T—%戊—%o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年—月一日之前完成,汇到以下银行卡上,卡号户名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一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各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并按手印)年一月—B乙方(签字并按手印)年一月—H丙方(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丁方(签字并按手印)年—月―B戊方(签字并按手印)年一月—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