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XX学院20XX-20XX学年第X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一、考试时间
1、20XX年X月X日-X日考试
2、每天分四个时间段考试,分别为上午A800——940上午B1010——1150下午A1430——1610下午B1640——1820
二、有关要求
1、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分配到各学院,由学院决定监考人员所需监考的教室(每个考场的两个监考人原则要求不能是同一学院人员),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20分钟到达所需监考的学院教学集合地点(见下方),领取试卷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必须提前到所在学院请假,经学院院长同意后,由学院协调安排其他机动人员监考,并到教务处备案监考教师如有迟到或不监考等违纪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学院考前集合地点XX学院X会议室(X)X学院X楼会议室(X)XX
3、学生必须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如学生证、身份证、胸卡等),无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发放试卷前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未按指定座位就坐者,不得发放试卷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不得无故离开考场,发现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考试作弊者,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和考生名单上注明作弊字样,收缴作弊物证,令其离开考场,不得姑息迁就对于缺考的要在考生名单上注明缺考
6、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拆封试卷并核对试卷是否与应考课程一致份数是否与考生数一一致,有无监考记录单等,如有问题立即与教务处联系超过10分钟不报者,按监考失职处理每场考试结束后学院将迟到或末到的以书面形式到教务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考试开始15分钟内允许迟到考生进场,开考1小时后允许考生出场,监考人员需在开考15分钟后填写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者的学号和姓名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收缴并清点试卷份数是否与考生人数相符否则,将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加上试卷封面密封装订成册,并在试卷册封面上注明试卷份数、填写监考记录单、签名,并经院教学办专人复核后签名,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教务处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