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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图书馆文明优质服务公约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是全馆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直接反映全馆工作水平的窗口,也是读者评价图书馆工作质量的首要依据为了做好服务工作,形成一个良好的馆风,特制定本公约,作为全馆工作人员的言行准则和衡量服务工作的一项依据第一条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以为读者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做到尊重读者、信任读者、方便读者第二条衣容要整洁,工作时间不穿拖鞋、短裤、背心第三条忠于职守,精力集中不串岗聊天、谈笑打闹、干私事、会客谈话第四条接待读者要热情诚恳,严禁低头干事不理读者,严禁对读者指手划脚、评头论足,嘲笑戏弄读者第五条为读者提供书刊资料,要主动迅速将书刊资料直接交到读者手中,严禁呕气摔扔书刊资料第六条解答咨询,耐心诚恳有问必答,不轻慢,不急躁,不敷衍搪塞,不欺哄读者第七条耐心听取读者意见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规的读者,要好言相劝,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要恶语训斥第八条同事之间,要团结互助,不要斤斤计较,拨弄是非,恶语伤人第九条对读者要一视同仁,不给自己的熟人留方便,开后门第十条当读者太多,忙不过时,应向读者说明情况,并请他们谅解第十一条与读者交谈时,要使用文明用语第十二条在回答不了读者的提问或满足不了读者的要求时,应致歉意切忌用“不知道”来打发读者第十三条提醒或叮嘱读者时,语气要委婉
(二)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树立“三心”意识服务诚心,以诚心换理解;学习虚心,以虚心换支持;答疑耐心,以耐心换和谐坚持“四个”一样对群众与对干部一个样;对学生与对教师一个样;对生人与对熟人一个样;对馆内与对馆外一个样禁止八种行为借还认真又熟练,禁敷衍对付;遇到冲突善忍耐,禁冲突争吵;爱护书刊讲原则,禁违规损坏三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刷卡入馆,客人来访登记,注重衣冠整洁四读者借阅管理制度
1.借阅规则1学生借阅图书期限为60天,如需继续借阅,请办理续借手续,限借10本2教师借阅图书期限为180天,如需继续借阅,请办理续借手续限借20本3逾期不还者,停止借阅权利,直至图书归还后恢复4读者到馆借书,必须持本人一卡通,经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借阅一卡通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借书否则没收⑸借书时,读者应对所借图书当面予以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者,请找工作人员加盖“已损毁”章,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将由借阅者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6若遗失图书,请您务必在借书期限内到图书馆一楼服务台报失,并在一个月内办理遗失赔偿手续,如超过期限,则按逾期天数另收滞纳金乃书还期适逢寒暑假中,借阅期限自动顺延,开学后2周内还清,不计逾期超过2周按逾期处理8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酌情减免,口头说明无效⑼妥善保管自己的一卡通借书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学校一卡通办理处或图书馆挂失10教职工调离学校和学生毕业、休学、退学时务必还清所借图书11本书库为开架书库,入库不得穿大衣、风衣、携带书包、书刊等物品O
2.图书遗失赔偿等规定图书馆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E[]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1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偿还,另收图书加工费5元,如有RFID标签,加工费为10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书
①一般图书按原价3--10倍赔偿主要参考出版的年份
②1990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书价的10倍罚款,并交纳书刊加工费5-10元;
③2000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书价的6倍罚款,并交纳书刊加工费5-10元;
④2001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书价的3倍罚款,并交纳书刊加工费5-10元
(2)外文影印版和原版书按以上规定的双倍罚款;⑶孤本书或市场上难以购买的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⑷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除赔偿全套外,再按遗失之书的3倍赔偿
(5)其他图书资料及各种画册、照片、图书、地图、挂图等由本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赔偿数额
(一)污损图书,根据污损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处理L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30-50%.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有关书刊遗失条文处理并交回污损图书以上丢失、损毁、污损图书等各项赔偿,均由图书馆出具赔失标准的单据、统一到学校财务处进行缴付赔偿,然后凭财务处缴费单据到图书馆办理正常借阅手续
(五)读者借阅期限及超期处理规定L借书期限教职工为180天,学生为60天.读者必须在借阅限期内还书,借书逾期不还者即停止借书,超期者按每本图书超期一天停借一天计算,总超期时间以此叠加.如借阅期限中含有实习期、节假日,则实习期、节假日可忽略不计.因公出差,生病住院,休假等应有相应证明,方可免于超期处理.所借图书丢失,应及时来馆办理赔书手续,否则,仍按超期处理
(六)违规使用借阅证处理办法.使用他人借阅证者,借用双方各停止借阅权2个月.使用失效借阅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证)者1)使用本人失效借阅证者,扣留失效借阅证,停止借阅权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2)使用他人失效借阅证者,扣留失效借阅证,停止借阅权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对盗用、冒用他人借阅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阅证者,停止借阅权6个月,并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使用伪造借阅证者,停止本人借阅权6个月,并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如系累次违规,将加重处理
(七)图书馆存包处管理规定为了方便读者,图书馆各阅览室和书库均设有存包柜,请读者遵守以下规定L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请使用自带锁将存包柜锁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危险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每天闭馆之前,读者务必将各自所存物品和锁取走每天本馆工作人员统一开柜清理物品,对于不配合者给予押证一周的处理,物主请于第二天去图书馆领取所存物品(A)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我校出巨资购买了电子资源,电子资源的使用保证了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对信息资源的需求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焦作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特制定电子资源使用规定.所有电子资源只提供给焦作大学校园网的用户.电子期刊、数据库、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料上的所有内容均受供应商的版权保护所有读者应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按照版权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因本人学习、教学科研为目的,用户可以下载、保存或者打印适当比例的文本、检索结果或是其它信息禁止将资料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禁止与未授权的用户共用个人使用资料的密码;凡引用文献必须注明引文出处.不得使用任何软件、工具系统性的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或以各种形式或媒体超量下载、复制、保存数据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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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载电子图书或多媒体的所有内容.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媒体出售、转让或复制电子期刊原文、检索结果或其他信息也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禁止将检索或下载的资料发布在网站上或电子邮件上.未经许可,禁止将下载的资料在各种服务器上保存.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设置相应的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禁止校园外IP(包括该服务器设置的虚拟IP)通过其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如有违反,将追究设置代理服务器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有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对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广大师生保持应有的素养和意识,共同遵守规定中的条款,正确使用电子资源
(九)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重地和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同时也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属于学校的防火重点部位为确保图书馆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制度L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范意识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灭火器要存放在明显易取处严禁任何人在书库、资料室和阅览室吸烟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不准把火种带入书库、资料室和阅览室,严禁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馆内严禁私拉线路和超负荷违章用电,因添置设备必须布线时,须有专业电工进行馆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危险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保卫处,必要时可拨打火警电话119每天闭馆前,值班人员必须对书库、资料室和阅览室等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并关闭电源开关,防止因电源没有切断造成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