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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缓考规定考试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健全完善的考试制度,可以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缓考是考试中的特殊情况,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缓考手续的办理,进一步促进考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为学生提供更好地服务,根据我校近年来进行考试管理和考试改革方面的情况,对考试管理工作中有关学生申请缓考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缓考的条件
(一)急病或重病(需出具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重(补)修课程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只能申请办理重(补)修课程的缓考;
(三)其他突发事故(不可抗力);
(四)事假不得缓考;
(五)选修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缓考
二、申请缓考时间缓考学生应当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内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并报教务处审批缓考课程的考试延缓至下一学期期初,随同补考一并进行
三、缓考成绩的评定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成绩百分制最高记为60分,五级制最高记为及格;因重(补)修课程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办理缓考者缓考成绩按卷面实际成绩登录申请缓考的流程
(一)学生个人出具书面缓考申请
(二)写明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申请缓考课程、申请原因(因病缓考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三)学院审核
(四)开课单位审核
(五)教务处审批缓考的办理关系到正常考试的安排与进行,各环节应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投机取巧现象的发生,做到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附件XX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XX信息科技学院教务处2013年5月23日xx信息科技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学院专业班级学号注
1.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如个人理由及内容较多可另附页.因病缓考需开具医院证明.如缓考课程分学期学习,须在课程后注明I、n、m例英语I.学年填写如2011—2012学年,学期填
1、2o姓名申请课程所在学年学期20——20—学年第一学期缓考课程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缓考原因申请人(签字)年月日辅导员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院教务秘书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院书记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开课单位院长(主任)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