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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食品安全责任书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精神,为有效开展我公司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食品加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以下责任
1、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质量否决权
2、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材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和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并持证上岗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传染病和其它疾病
4、生产加工的食品应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经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
5、生产加工的食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品;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发霉变质原料、国家命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
6、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监测、检验仪器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
8、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产品应积极争取条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不得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上述产品
9、扩大产品范围的生产加工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10、加强企业内部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加工企业(盖章)企业法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