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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广播稿“十年长江禁捕;造福子孙后代!”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支持禁渔,从我做起不参与非法捕捞、运输、交易水生野生动物;不参与销售非法捕捞工具、违禁钓具;主动制止身边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主动摒弃涉及“江鲜、野生”等字样的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
二、规范垂钓,合法捕捞自觉遵守长江禁渔规定,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内捕捞、垂钓;不在长江禁渔区域内捕捞、垂钓;不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和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入禁渔区
三、依法制售,合规经营不制造、销售、购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止使用的围网、拖网、张网、敷网(扳譬网)、陷阱(插网)、延绳真饵单钩钓、7钩以上拟饵真饵复钩钓、耙刺、笼壶(虾蟹笼、地笼)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刺网等渔具、钓具;不制造、销售、购买电捕器、地笼网、底扒网、拦河臂以及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
四、科学放生,保护生态在渔政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严禁私自在天然水域放生,防止外来物种、杂交物种破坏长江生态基因库自觉保护放流鱼类,主动举报破坏放流鱼类的行为
五、拒食野味,健康生活自觉抵制一切涉及买卖、食用野生江鲜的行为,坚决不购买、不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劝导他人不购买、不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养成科学健康、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