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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充电站及人员安全责任保险投保采购方案
一、竞价方案
1、标的名称充电站及人员安全责任保险
2、保险种类充电设备险、公众责任保险、团体意外险
3、保险采购清单
4、保险项目说明
5、投保标的充电设备险1项,即浦上充电站(一二期)公众责任保险9个充电站根据设备类型分为10个项目(浦上站一期,浦上站二期、斗门站、动物园站二期、东部站、永丰站、螺洲站、琅岐站、尤溪洲站、王庄站)团体意外险共计87人其中工勤70人、展业8人、内勤9人具体投保金额如下
6、交付方式根据招标人要求交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特别说明
(1)供应商必须全部接受保险采购清单中的承保条件;
(2)充电设备险、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时限为一年,保费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公众责任保险时限为一年,其中浦上站一期、浦上站二期,斗门站的保费按年支付;动物园站二期、东部站、永丰站、螺洲站、琅岐站、尤溪洲站、王庄站的保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保险时限从2022年6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共计7个月,第二次保险时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5月31日止,共计5个月采购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投保第二次保险时限内的公众责任保险3后续若有增减站点和新增减人员,中标人同意充电设备险,公众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按此次中标单价,予以增减竞价公告发布后第3个工作日830-1030组织现场看样看样联系人王维榕,联系电话
三、竞价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必须是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的保险机构3财务资信状况良好4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重大违约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或处理无弄虚作假骗取招标资格行为7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8须承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竞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9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坏状态和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诉讼及仲裁10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200%的要求
四、竞价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多次竞价方式,每次降价幅度1000元,,最低价中标本项目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家及1家以上方可进行竞价保费最高控制价含税80177元,报价人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采购方一次性全额付款,中标方收到款项后一次性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项目保额(元)最高控制单价(含税)(元)免赔条款第一部分充电设备险标的物总价浦上充电桩i期和二期
497866.24保额的千分之一点四/年1000元或者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第二部分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
一、累计责任限额5500元/年•充电站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10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二、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每次事故财产责任限额5000002)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第三部分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险工勤人员死亡、残疾限额300000每人320元/年意外医疗主要是针对住院医疗门诊、急诊每次事故最高赔付1000元,意外医疗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元,再按80%赔付意外医疗限额30000展业人员死亡、残疾限额200000每人170元/年意外医疗限额20000内勤人员死亡、残疾限额100000每人80元/年意外医疗限额10000投标项目最高控制单价(含税)(元)数量最高控制价(含税)(元)充电设备险6971697公众责任保险55001055000团体意外险320702240017081360809720总计一8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