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烘焙店管理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一)、为展示维护企业形象,确保生产、销售、服务等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试工期、试用期内由公司为其提供标准工装2套
(三)、新员工经试工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成为新员工后,将标准工装2套换为自己专有工装2套,内容不变
(四)进入试用期员工,需交纳工装押金300元,可在第一个工资内扣除.
(五)员工当自觉爱护工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六)、员工按期限或根据公司统一安排更换工装须交旧换新
(七)、员工离职,须交回全部工装,并领回工装押金工作满一年可领取全部押金,满半年领取60%押金,不满三个月不返押金
(八)、员工当认真维护自身及企业形象,按照公司制定规定着装不得出借、出租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