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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口镇涉渔村、用滩企业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涉渔村、用滩企业
二、考核内容根据镇年初与涉渔村、用滩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以及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侧重从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附考核细则评分表)
三、考核方式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镇对各责任单位整体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安全生产考核实行考核、年度总评方式,各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次年1月5日前书面报镇渔业力、,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对各责任单位的检查情况及本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分标准按100分计采用扣分办法,每个项目扣分,扣完为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隐瞒事故一票否决
(四)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核情况向镇安委办报告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80(含)分为合格线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年度考核得分第一且合格的单位为年度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各责任单位年终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比,并对成绩显著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三)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本年度内该单位及负责人均不得评先评优.考核为不合格单位的;.辖区或单位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四)考核不合格单位和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单位的单位负责人要向镇安委会写出书面检查并在1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报镇分管领导及镇安委会办公室
五、考核组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镇海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附《洋口镇涉渔村、用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