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泌尿科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保证我科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范和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我科麻醉药品基数为杜冷丁50mg*2支,100mg*1支、吗啡10mg*2支精神药品有鲁米那钠粉针、安定10mg*5支、双氯芬酸钠利多卡因粉针75mg*5支
2、使用专用保险柜管理固定放置在一治疗室;专锁、专人(办公室)负责管理要求毒麻药保险柜钥匙必须单独放在办公室护士处,不得和其他物资钥匙一起,避免导致所有人均能随时拿到该钥匙而造成的风险
3、毒麻精神药品的领取、使用、保管等均需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实施
4、交接原则每班均实行双人双签字交接
5、使用流程病员需注射毒麻精神药品医生应按要求开具合格处方即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用麻醉、精一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用精二处方;护士严格核对处方签并确认医嘱;注射后保留空安3瓦于保险柜内;在毒麻药使用登记本上记录,如有剩余剂量未注射的应双人核对后弃去,并在毒麻药使用登记本上双签字
6、办公室护士将处方签与空安者瓦一起到药剂科领取药物,补充基数
7、在基数药用完后应及时录入传送至药房领回使用,严禁带注射器到药房抽吸药物
8、处方保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9、办公室护士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情况,保证质量合格在药品近效期三月做好警示标识,提前一月到药剂科更换;对破损、过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报药学部、医务处、分管院长审批,后经市卫生局批准进行监督销毁
10、药品的丢失、被盗报告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立即报告药学部主任和医院保卫处,并向市卫生局、公安局、药监局报告科室制度名称制度编码批准人批准时间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