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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汽车吊使用注意事项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
2、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枕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4、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5、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6、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7、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操作人员和项目部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静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加厚垫木调低,以保持机身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9、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度;如需超过78度,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10、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11、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12、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3、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4、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5、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
0.5米以上
16、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17、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18、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1)起重机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3)构件的平稳性;4)绑扎的牢固性
19、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20、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21、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22、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23、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24、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25、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26、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27、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2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29、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原则即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