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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汕尾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提高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填补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空白和短板弱项到2022年,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显著加强,覆盖城乡的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二、重点工作任务•新建市公共卫生中心征地10万平方米,建设重大急性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医院)、职业病防治、慢性疾病临床治疗中心(医院)、公共卫生科研与人才培训中心为一体的公共卫生中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总建筑面积
8.5万平方米,共建500张床位总投资12亿完成时限2023年底(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新建汕尾中医医院(深汕中医医院)项目征地10万平方米,规划床位800张一期建设500张床位,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投资9亿项目采用“深圳建设,整体移交”模式,由深圳支持资金8亿进行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市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市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占地
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31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
1.06万平方米,二期
0.69万平方米,三期建筑面积
3.56万平方米
一、二期设置220张床位,总投资
1.5亿(已投入3410万,已申请到国债资金5000万)完成时限
一、二期建设2021年底(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新建市妇幼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择址新建市妇幼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征地
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9万平方米按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350张床位规模建设总投资
4.2亿完成时限2023年底(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新建陆丰市精神专科医院按省要求,人口超过100万的陆丰市要建设精神专科医院陆丰市精神专科医院征地
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床位数800张,投资
3.3亿完成期限2023年底(陆丰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改造建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建设汕尾市人民医院3号楼传染病区,建设规模为
0.93万平方米,增至100张床位,总投资
0.2亿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县级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医院)或医院传染病区海丰县新建传染病医院,征地L7万平方,总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设置200张床位,投资3亿;陆河县新建传染病医院,征地L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5万平方米设置140张床位,投资L8亿;陆丰市在市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区,征地1万平方米,设置100张床位,投资
0.5亿完成时限2023年底(陆丰市人民政府、海丰县人民政府、陆河县人民政府分别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陆丰市疾控中心征地
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0.8万平方米,总投资
1.5亿(已落实地方债资金8000万),预计12月份开工建设完成时限2022年底(陆丰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新建陆河县精神专科医院陆河县精神专科医院征地L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床位110张,投资
1.2亿完成时限2022年底(陆河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建设规范化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按照省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设置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海丰县第二人民医院(梅陇镇中心卫生院)、陆丰市人民医院、陆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甲子人民医院)、陆丰市第三人民医院(碣石人民医院)、陆河县人民医院等8家发热门诊完成时限海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于2020年9月底,其余7家于2020年底规范化建设全市3家县级中医医院、4家妇幼保健院、36家乡镇卫生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46家发热诊室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规范化发热门诊,以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疾病防控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负责).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城区新港街道、城区香洲街道社区、红海湾东洲街道、陆丰市城东街道等4家尚达不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城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综合楼续建两层、门诊旧楼改造升级,设置30张床位,投资400万;城区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设置50张床位,投资3000万;红海湾东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一栋综合楼(建筑1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4张,投资600万;陆丰市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张,投资2100万完成时限2021年底(市城区人民政府、陆丰市人民政府、红海湾区管委会分别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血液安全配套能力项目建设加强市级血液储存库配套设施建设扩建改造智能化血液储备库200立方米建设自动化血液成分分离制备室200平方米及设备配套,建设血液核酸监测备份室120平方米及设备配套,建设市区固定献血屋1间,购置采血车、送血车各2部总投资1700万完成时限2020年底(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负责).新建5G智慧医院项目在远程医疗市、县、镇全覆盖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启动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等建设5G智慧医院,率先开展基于5G技术的云护理、远程医疗、医院全流程急救等运用场景建设,至2022年全市实现5G+智慧医疗运用场景医院达16家总投资
2.8亿完成时限2022年底(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疫苗流通管理、冷链配送系统和接种门诊规范化项目加快推进各级疾控中心疫苗流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冷链配送系统建设,各接种门诊加快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疫苗使用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总投资
4709.6万资金主要来源为省级专项,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完成时限2020年底(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加快建设汕尾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成与省级平台联通,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效统一网络,深度融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基础信息,实现业务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总投资2500万完成时限2020年底(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建设汕尾市龙头医院“五大救治中心”项目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计划3年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救治中心,投入经费L5亿完成时限2022年底(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负责).支持设立市城区疾控中心支持城区新设立疾控中心,按疾控机构标准合理配置编制完成时限2020年底(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具体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上下合力,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工作落实各职能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项目建设的部门职责,做好全方位支持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项目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项目总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具体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挂图作战,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积极筹集资金一是公共卫生能力建设项目需求资金较大,各项目牵头部门要积极申请国家、省各项专项建设资金以及国债资金,争取深圳对口帮扶资金、苏区老区帮扶资金等,加强多方筹集,加快资金落实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全力支持项目的建设三是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指导,促使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争取项目申报顺利通过国家、省的审核,提高申报成功率
(四)加快落实建设用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办好建设用地的有关手续,做好前期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落实好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用地,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加强督促指导一是市将成立工作督导组,加强对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予以追责问责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积极沟通配合,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完工附汕尾市公共卫生基础建设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