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宁夏葡萄酒产业统计监测制度(2022年年报)
一、调查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六特六新六优”产业发展要求,全面反映葡萄酒产业发展状况,推动葡萄酒产业加快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本制度统计内容涉及自治区境内全部葡萄酒酒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农业生产、工业生产、销售情况、其他经营)、财务状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调查对象及范围是自治区境内与葡萄酒产业相关的全部葡萄酒酒庄(企业)
四、调查方法对自治区境内葡萄酒酒庄(企业)采取全面调查方法进行
五、组织方式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各市、县(区)统计局和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管理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单位入库及业务培训、报表催报、数据审核等工作
六、数据发布本制度取得的数据主要用于监测自治区境内葡萄酒产业发展情况,为推进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