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宁夏对外经济贸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调查目的为了准确反映宁夏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及旅游情况,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本制度是宁夏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宁夏统计局对有关部门报送报表的综合要求本制度包括综合年报表和综合定期报表具体内容包括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国际旅游、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一律执行国家统计标准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全区范围,报送单位为自治区商务厅、银川海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
四、调查方法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
五、组织方式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填报目录和不重不漏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本制度报表报送方式各有关部门按制度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或传统方式(电子邮件、传真或磁介质内部交换方式)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
六、数据发布调查结果中的部分内容以《宁夏统计年鉴》、宁夏统计信息网、统计分析报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