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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高等专科学校高级工、技师聘任定量考核标准
1、学历5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3分,高中2分,初中1分
2、学位5分硕士5分,学士3分
3、工作年限10分:
0.3分/年
4、现职年限6分1分/年
5、考勤4分近4年,事假累计超过一年扣4分,同时扣现职年限和工作年限分;累计在六个月(含六个月,下同)以上者扣3分;三个月以上扣2分,1个月以上扣1分病假所扣分数按上述标准减半,旷工一天扣1分
6、评先5分省部级先进3分;地厅级先进2分;校级先进1分每年取最高一次奖项计分以上先进指县级以上党委()综合表彰,其中党委()职能部门授予的,按下一级(党委)对待;单项表彰按上述标准1/3计
7、技能竞赛3分在本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省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厅级一等1分、二等
0.5分、三等
0.2分,校级一等
0.5分,二等
0.2分,三等
0.1分
8、论文4分国家级核心期刊1分/篇,国家级或核心期刊
0.8分/篇,一般CN期刊
0.3分/篇合著作者第一名计相应分70%第二名计相应分30%
9、论著3分正式出版本专业的学术著作或省(部)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第一主编2分/部,其他主编
1.5分/部,副主编1分/部,编委(编者)
0.5分/部(学术著作、译著1万字以上/部,字数不满不计分)
10、科研成果5分⑴项目
①市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不资助省部级4分/项,市厅级3分/项,校级2分/项;资助者按不资助的130%计(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计)
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省、部级4分/项,市级3分/项,校级2分/项⑵成果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在有效名次内者省、部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3分/项;市、厅级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须有证书、鉴定材料或正式文件)
(3)专利中国发明专利3分/项,中国实用新型专利2分/项,中国外观设计专利1分/项⑷新药4分/项计分办法主持人计相应分的35%第二名计相应分的20%第三名计相应分的15%第
四、五名计相应分的10%第
六、七名计相应分的5%
11、工作量、工作质量50分其中群众评议占10%单位(部门)评议占10%专家评议占10%学校领导评议占20%o说明
1、各项得分均满分封顶
2、几个时间界定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原则上自申报聘任当年向前推算5年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论著、成果等)计算时间为任现职至学校公开展示材料结束之日,且均为本专业领域任现职年限、工作年限下限计算到聘任的当年年底,满三个月不足九个月者按半年计
3、本聘任条件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4、国家级核心期刊国家部(委、局)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国家部(委、局)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期刊;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最新公布的(除国家级核心期刊)期刊
5、省、部级科技奖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是指各业务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专业奖励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
6、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提交获奖证书及鉴定材料项目(课题)必须附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主持”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主要完成人”是在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7、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论文、成果奖励、项目、著作和教材应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8、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9、外单位调入人员,到校满一年方可参加竞聘上岗已取得资格的未聘人员按下一级职务参加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