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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镇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镇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镇长是本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由主持工作的在岗领导人担负第一责任的职责副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业务)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镇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镇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此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检查督促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亲自审批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上级政府备案
(三)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组会议,由镇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研究和决策本镇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应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四)辖区内所属企事业等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指挥抢救,并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和结案的组织工作
(五)定期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告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一)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整改与防范措施,指导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进行
(二)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要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三)听取并答复同级人大代表对安全生产问题的质询
(四)牵头做好其他分管副镇长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生产事件的协调平衡工作
(五)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其他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分管工作(业务)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实行“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纳入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主持制定分管工作(业务)范围内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根据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检查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在特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生产和使用
(四)分管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必须在最快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五)定期向镇安全生产领导组长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