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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第16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0月22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葛红林二九年十一月三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根据)为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配置公共资源,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与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特许经营权(下列简称特许经营权),是指经特定程序而获得的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与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权本办法所称特许经营权出让,是指政府将特许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授予经营者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特许经营权转让,是指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其他经营者或者投资者的行为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出让、经营与管理,适用本办法下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公共资源配置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能够实施特许经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世界遗产公园目前的所有权属丽江三朵园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现有意向出让景区经营权(以景区门票收入为主)出让年限最高为30年,出让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经营世界遗产公园有下列几个有利条件
1.2004年丽江旅游人数已达360多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19.5%估计仍将逐年上升.该公园是丽江旅游的必游景区.景区门票已经物价部门批准,定为每张100元4该景区还储备有300亩地,若项目进展前景好,还可进行二期扩建
三、合作方式与项目单位合作方式经营权出让项目单位丽江三朵园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古城区招商局与丽红联系电话0888—5123360中国城市公园的改革与进展(宋子千)IL«J[»]-我国城市公园进展概况按照我国标准的城市绿地系统分类,公园相当于城市绿地系统的公共绿地这一大类具体包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游园等类型其中综合公园又可分为市级公园、区级公园与居住区级公园;专类公园又可分为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等城市公园是公益性的娱乐休闲场所,要紧面向本地居民,但有些公园也接待外地游客,甚至成为城市旅游重要的吸引物城市公园是现代城市不可或者缺的构成部分,其功能一直在进展当中按照《北京市公园条例》,公园的功能包含改善生态、美化城市、游览观赏、休憩娱乐与防灾避险等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够举出强身健体、社交场所、教育启智、资源保护、旅游中心等功能我国城市公园的由来可追溯至古代皇家园林,官宦、富商与土人的私家园林现代意义的公园则是帝国主义侵略的结果,当时殖民者在我国开设租界,为了满足殖民者少数人的游乐活动,把欧洲式的公园传到了我国最早的就是1868年在上海建造的“公花园”(黄浦公园)辛亥革命后,我国广州、南京、昆明、汉口、北平、长沙、厦门等要紧大城市出现了一批公园,进入自主建设公园的第一个较快进展时期这一时期的公园大多数是在原有风景名胜的基础上整理改建而成的,有的本来就是原有的古典园林少数是在空地或者农地上参照欧洲公园特点建造的这都为以后公园的进展建设打下了基础中华人民共与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除了以古代园林、古建筑或者历史纪念地为基础建设了一批公园外,也建设了一批以绿化为主,辅以建筑,布置于城市或者市郊的新型公园这些公园意味着广大人民第一次有了娱乐与游憩的场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随着创建园林城市的活动在全国普遍开展以来,配合城市建设的大进展,我国城市公园也经历了一个高速进展的阶段从1997年到2002年,国家每年投入城市绿化的资金都在100亿元以上,约占城市建设资金的10%城市绿化覆盖率平均每年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到“九五”最后一年,全国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
6.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
28.1%,全国公园总数由20世纪80年代将近1000个进展到2002年的4000多个在数量增长的同时,我国城市公园的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公园加强了绿化美化工作,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增添了大量娱乐与服务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市民游玩内容;许多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与古树名木通过公园的建设得到了较好保护,成为市民熟悉与欣赏自然文化遗产的重要场所;城市公园类型日趋多样化,除了历史园林以外,在城市中心、街道两旁、河道两旁、居民社区、新建小区甚至荒地、废弃地与垃圾填埋场上也建设了各类类型的城市公园城市公园关于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闲暇生活需要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市进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二当前影响我国城市公园进展的三大问题L体制欲说市场好艰难目前,我国城市公园从总体上说实行的是政府生产并供给的事业体制与所有其他公用事业体制一样,这种体制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效率与公正第一,在人事制度上,公园机构臃肿,冗员众多,公园负担过重,同时人无所用、人浮于事的现象非常严重;第二在分配制度上,平均主义盛行,多干少干一个样,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第三,在管理制度上,缺乏规范与透明度,造成公园资产的浪费与流失;第四,在外部机制上,公园缺乏竞争,建设质量低下;第五,在资金来源上,投融资渠道单一,要紧靠财政拨款,经费紧张上述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公园经营管理的旧体制已经不能习惯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城市公园的进展面临事业体制与市场经济机制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成为城市公园继续进展的前提,实践中出现的体制创新迹象则是在现有体制框架下为解决矛盾所做的努力很多公园尝试将公园内的部分项目、场所,如小卖部,游乐场等,承包或者租赁给私人经营这是在事业体制框架下发挥市场功能的一种做法公园通过出让经营权能够获得收入同时能够借助私人筹资弥补公园建设经费的不足,利用私人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园服务质量但不管是承包还是租赁,都存在损害公益性的问题首先受利益刺激,公园建设了很多不必要的经营项目,挤占了公共空间;其次公园内部项目由私人经营,可能制定较高的垄断价格,对社会福利是一种缺失;再次,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与监督管理机制,承包与租赁过程中出现了“暗箱”操作等不正当的行为,承包或者租赁之后这些私人经营者行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约束;最后,这些项目或者场所都是营利性质的,承包出去了,剩下的都是非营利性质的,公园还是要面临如何提高效率的问题,毕竟非营利性质的项目与设施是公园的主体相比之下,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改革在市场化方面则走得更远珠海市于2002年开始改革公园管理体制改革后,珠海市属公园按事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将公园的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管理层事业编制,作业层企业化运作,隶属市园林处管理精简后,5个市属公园的人员由原先的247人减为185人公园实行企业化管理后,市里不再按公园编制人数计拨经费,只按公园养护管理的种类、面积与标准计拨经费,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改革后,各公园只需财政计拨养护管理经费980万元,较2002年减少开支约533万元,减幅达33%珠海市的经验是较为成功的,关于其他城市有一定借鉴意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很多城市的公园数量与公园从业人员数量大大超过了珠海,公园性质也不尽相同,改革面临的问题要复杂得多,也困难得多比如,文物保护问题、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都在影响着改革的进行与成效而且按照珠海的经验,尽管将作业层从管理层中分离出来但公园作业还是独家垄断,隶属市园林处管理,并没有引入竞争机制,效率的提高较为有限从城市公园的进展实践来看,城市公园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同时对现有体制进行细枝末节的修补已经意义不大,为习惯市场经济形势的进展,务必对城市公园体制进行整体性的、根本性的变革建设部在2002年12月颁布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通过招标或者发包方式选择日常保护作业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市政公用行业的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设备生产与供应等务必从主业中剥离出来,纳入建设市场统一管理,实行公开招标与投标上述意见指出了城市公园改革的方向,但是在具体操作中间还存在很多困难首先,上述改革要求对目前公园管理机构做出根本性的调整,这个过程涉及各方面的利益纷争,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次,上述改革必定伴随人员的精简,公园人员已经习惯了伸手拿工资,现在要求走向市场,也务必有个习惯过程;再次,政府供给与市场生产如何协调,也是体制改革的难题.价格品尝免费午餐的滋味多数带状公园、街旁游园本来就是开放空间,不存在价格问题,如北京市已经宣布将全部带状公园与街旁游园免费开放价格问题要紧针对目前收费的综合公园与专类公园而言这几年全国各城市掀起了一股公园免费热潮自2000年5月1日起,长沙市对包含年门票收入500万元的烈士公园在内的10大公园实行了免费开放;自2001年起,沈阳市除少数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景点外,所有公园一律免费开放,而且拆除公园围墙,还绿于城,使公园真正同城市融为一体;自2002年4月起,珠海市将5个市属公园全部免费开放,成为全国首个将市属公园全部免费开放的城市;自2002年10月起,杭州西湖环湖两线的公园向市民与游客免费开放;其他如上海市计划在2〜3年内,除个别专类公园、古园林、历史纪念性公园外,全市100多座综合性公园与住宅配套公园的大门都将免费向社会敞开,武汉、信阳、成都、西安等城市多数公园也都实行免费开放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公园被认为是“优效物品”,所有人都有到城市公园进行游憩活动的权利,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公园通常被作为公众基本福利提供,实行免费开放,只有实行免费开放,才能保障穷人的上述权利作为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我国城市公园长期实行较低的价格,但近年由于财政压力,与需求扩张等因素导致的建设压力,公园价格有了不一致程度的提高为什么又会出现免费开放热潮呢?从公众方面看,一是对城市公园需求的增加使得人们更加关心城市公园的供给问题一方面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需要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另一方面城市建筑物密集,交通拥挤,生存环境恶化,人们更加认识到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性二是在自利原则促使下,人们希望到城市公园消费能够不用付费公园免费并不是确实就不要钱了,只只是是不直接交钱买票,改为纳税间接交钱罢了,由于公园的建设保护总是需要钱的公众呼吁免费开放,部分可归结为短视行为,看不到税收可能因此增加;另一方面可能是认为税收不可能增加,只是转移了财政的用途;还有一个原因是认为即使税收增加,也要紧转嫁在富人头上,多数普通公众增加的税收低于购买费用三是发达国家城市公园模式的影响发达国家城市公园多数不收取费用,成为人们要求我国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的一个理由从政府方面看,之因此热心于将公园免费开放,除了顺应民意以外,还有其他一些考虑,比如,提高城市形象,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吸引游客与投资商等甚至有的城市将公园是否免费开放作为衡量城市素养的一个标准公园免费开放要紧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来源减少如长沙十大公园免费开放,门票收入减少2000余万元,但增加的财政投入才1000万元,尽管能够采取增加娱乐项目,减轻公园负担等措施,但实施起来并不容易,而且增加娱乐项目对公园功能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另外为节约开支,公园在免费开放的同时往往也对人员进行精简,这些人员的安置就成了免费开放的伴随问题二是管理难度增大随着公园的免费开放,这些公园的围墙往往也被推倒这样做的目的是将公园融入城市之中,增加城市的开放空间,方便市民与游客游玩但同时也加剧了免费开放的矛盾,加大了游客管理的难度免费开放造成游客数量剧增,人员复杂,带来游客管理的不便与公园设施环境的严重破坏本来公园免费开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游憩的需要,但实行免费开放之后,很多人进入公园并不是为了进行游憩活动,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如,有研究者提到的两侧居民穿行、路人上厕所等有些公园甚至又不得不重新封闭售票,比如南京乌龙潭公园免费开放带来的上述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并不存在,或者者说不如我国这样严重经济发达,资金方面的困难就少一些;具有市场经济传统,人员安置方面的困难就少一些;同时人口较少、公共意识水准较高,使得管理难度也小一些随着我国经济的进展与市场体制改革的深入,资金与人员安置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但是由人口数量与人口素养决定的管理难度问题,要想解决估计得采取新的措施就在多数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的同时;也有部分城市公园,要紧是历史名园与风景名胜公园,依然实行收费开放,甚至还提高了价格,或者者正在酝酿提价这类公园的特点是具有较高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或者风景资源,保护费用更高对容量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市场范围也更为广泛假如实行免费开放,可能导致公园人满为患,资源破坏严重当然假如单纯考虑操纵游客量的问题,也能够采取预约机制与排队机制但是由于免费开放带来收入的减少,在公园保护费用较高而财政约束严格的情况下,这类公园估计短时期内不宜免费开放.建设公园不是任人装扮的“小姑娘”公园是公益性设施,公园的建设应该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向公众负责,同意公众监督但是目前公园建设缺乏严格规范与科学决策机制,缺乏市场习惯性与功能习惯性,成了任人装扮的“小姑娘”
①建设缺乏规范在事业经营机制下,城市公园不管是否免费开放,通常实行收支两条线,门票及其他收入上缴,建设资金要紧由财政支出即使门票收入不上缴,管理者也不能据为己有这样,管理者的收益要紧就是从公园支出特别是建设项目中获得假如管理者的行为缺乏约束,建设没有规范,无须对建设项目承担责任,则管理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就有建设过多项目的倾向由于上述原因,某种程度上导致公园兴建了很多不必要的、华而不实的、重复性的甚至破坏性的项目,这些项目不仅占用了大量资金,对公园的环境与功能也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②建设缺乏科学性建设的科学性与决策机制有关,在决策机制不健全的前提下,领导可能进行拍脑袋决策;另外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也有关,素养低可能好心办坏事如,近年城市公园,特别是与历史文化沾点边的公园,出现了所谓“重建”风,在没有只砖片瓦的情况下,通过建设不伦不类的仿古建筑,试图恢复了某朝某代的盛况由于打着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文物保护的幌子,“重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因而在公园建设中颇有市场但问题是这些“现代文物”,耗巨资修建的仿古建筑,有多大的价值呢?重建文物符合文物保护法吗?重建真正是广大人们的需要吗?还是只是满足部分人好大喜功或者者猎奇的心理?这些问题估计都值得深思
③建设缺乏市场习惯性尽管城市公园是公益性设施,不参与市场竞争,但是公众就是公园的消费者,公园建设也应该以消费者的需要为根据现实中很多建设项目是攀比与模仿的结果,根本谈不上对市场与消费者需要的真正熟悉如很多公园都有雕塑,其中不乏精品,但毕竟平庸之作居多,有些所谓抽象派作品,在普通公众眼中就是视觉污染,还有一些纯粹是应景之作,甚至是垃圾一些城市公园的建设热衷于紧跟潮流,却忽略了公众真正需要的设施如,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个调查说明,在我国城市晨、晚练的居民中,绝大部分都是在公园参加体育锻炼的然而他们只利用公园空地参加体育活动,要紧参加者是老年人我国公园由于缺少必备的体育场地设施从而对中青年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④建设缺乏功能习惯性前面已经提到,城市公园具有很多方面的功能但问题是关于具体的公园,毕竟哪一种功能应占主导地位?比如,现在的公园特别是带状公园、街旁游园喜欢培植大面积的草坪,绿莹莹的一片,在满足视觉欣赏与美化城市方面确实不错,但有专家指出,这么一大片草坪,养护需要大量成本,而在隔绝噪音、净化空气、改善生态等方面还不如几棵树这样我们就需要考虑,花很多钱搞“面子工程”值不值得?又如,现在很多公园都提供娱乐项目,甚至娱乐项目成了公园的主体内容,这就值得考虑,由于公园不是游乐园,公园的功能应该与游乐园区分开来最近的一个例子很有意思丽都公园位于将台路上,是一个由中旅集团投资的小型社区公园由于要改成“养鸟园”,在邻近居民中引起很大反响另外“门票将改为10元,月票取消”,这个消息对这些习惯了每月花3元钱买月票在此晨练的老人们来说,也是难以同意的《北京市公园条例》第11条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对此有关部门解释说,由普通社区公园改为“养鸟园”,不算改变公园功能但不管算不算,老百姓对公园的使用确确实实是受到了影响三我国城市公园改革与进展建议.三分开城市公园改革与进展的前提
①供给与生产分开从理论上说,城市公园由于其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假如由私人提供将出现供给少于社会最优的状态这是由于从社会角度看,消费者到公园游览休息,除了给他自身带来效用以外,也给社会带来正的外部效应,比如,有利于提高公民身心健康与素养等;另外城市公园对美化城市、改善环境、预防灾害等方面的作用也是私人提供者没有考虑的,这样私人提供者单从利润方面去进行决策,就会导致供给数量过低正由于上述原因,因此世界上各国城市公园通常使用政府供给体制但政府供给与政府生产是两码事,政府供给也能够采取市场生产的方式所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或者承包、租赁经营遵循的都是这条思路,但是不够完全市场经营不能局限于原先公园转型的企业,而应该鼓励社会参与,实行公开招标,这样才能最大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由于政府不再承担经营职能,员工人数确信要大为减少,公园应采取分割转型的办法解决减员问题公园从事管理的部分保留事业性质,其余部分改为企业性质,政府给予创业优惠,并通过培训等办法促进再就业
②投资建设与管理使用分开将投资建设与管理使用分开,能够使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更加专业化,并从源头上避免旧体制滋生的某些腐败现象城市公园的投资建设统一到市政建设中去,由专门的市政投资建设公司负责园林管理部门要紧负责组织招投标、监督管理公园的日常保护工作、管理游客行为与其他使用行为、编制公园进展规划等
③普通城市公园与历史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分开历史公园、风景名胜公园要紧是提供一个保护与熟悉历史文化遗产的场所,不提供通常的日常休闲、娱乐、锻炼等功能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庞大与人口素养较低,历史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宜收费开放,但不应大幅调价提价容易将游园变成富人的特权建议加强游客管理,采取价格杠杆、增加项目、宣传引导等措施分流,必要时实行预约与排队制度以操纵容量;减少不必要的建设项目,以缓解资金压力;另外作为弥补措施,对特殊群体实行优惠是较为现实的选择,考虑到容量问题,可将优惠限制在非热点时期而普通公园则应免费开放缓解免费带来的资金压力的措施包含压缩不必要的建设项目,增加税收,开展适当的商业经营活动等缓解游客量压力的一个选择是透绿工程,将围墙改为栏杆,而不是推倒围墙,如,成都市园林部门的做法.三化城市公园改革与进展的关键
①管理规范化管理规范包含总体进展的规范、投资建设的规范、日常管理的规范与行业管理的规范园林管理部门、投资建设部门、公园与行业协会分别根据有关规范开展自己的工作加强整体规划,促进公园进展对城市公园的选址、规模、功能、性质等做出统一安排,包含非国家投资的城市公园在内,务必服从整体规划,不得任意更换;加强科学论证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建立规范程序,项目建设循序进行,对重大项目应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召开由利益各方构成的听证会;加强公园使用规范与工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护工作与游客管理工作,做好园内商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工作建议将公园周围地段的管理权利交给公园,公园有权阻止影响公园功能的建设项目,并有权对无偿占用公园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加强行业管理工作,提高行也服务水平
②作业市场化公园实行竞争上岗,将管理层与作业层分开,作业层走向市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给予公园下岗职工一定优惠政策,鼓励成立公园作业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参与本公园或者其他公园的日常保护工作承包
③人员专业化随着我国公园事业的进展,公园行业需要更多素养较高的从业人员应着重加大公园管理、保护、建设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执证上岗制度,提高公园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三充分城市公园改革与进展的保证
①充分利用社会资金鼓励外资、社会资金特别是民间或者企业资本参与公园建设民间或者企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建设,目前要紧停留在小范围的社区公园建设方面,其动机要紧是提高房地产的价值如,多数新建小区都提供了社区级公园这些社区公园不仅是本社区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而且也起到了与其他城市公园同样的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等作用目前多数小区公园位于小区内部,不对外开放城市公园的进展一方面要考虑如何利用民间与企业资本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城市绿地面积与城市公园数量;另一方面要通过恰当的引导与规划,将民间或者企业资本建设的社区公园纳入城市公园系统当中建议出台适当的鼓励或者优惠措施,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与企业资本参与到公益事业的建设与经营中来这样的措施包含适当的回报措施,如商业经营权、广告、活动场所等
②充分拓展公园功能城市公园的传统功能要紧就是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需要,提供休息、游览、锻炼、交往,与举办各类集体文化活动的场所近年来也强调了城市公园在改善生态与预防灾害方面的功能城市公园是城市绿化美化、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特别是大批园林绿地的建设不仅在视觉上给人以美的享受而且对局部小气候的改造有明显效果工业粉尘、汽车尾气等得到有效抑制;现代城市充斥着各类建筑物,过于拥挤,存在缺乏隔离空间、救援通道等问题,城市公园的建设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解决办法另外,近年来随着城市旅游的兴起,许多知名的大型综合公园以其特殊的品位率先成为都市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城市公园也起到了城市旅游中心的功能根据公园环境较好的特点,一些公园同意公司、企业等各类单位在公园举办商业性质的活动,然后收取场地租金等费用,城市公园因此也具备了一定商业功能
③充分提高公众意识除了依靠有关法规对游客进行管理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公共意识,提升公民素养,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公园草木、设施与环境的良好风气这也是保证公园免费开放得以顺利进行的一个因素四我国城市公园进展展望.城市公园数量与质量将进一步提高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公园将保持高速进展,城市公园数量与质量将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园高速进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进一步满足人们休闲娱乐需要的要求,快速健康进展的经济则为此提供了条件如,北京市提出,到2005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力争达到12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力争达到5平方米;到2007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力争达到15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力争达到6平方米以上“十五”期间,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各类公园39个,面积5227公顷在工作耍求中提出,公园建设要有新突破,要突出科技含量,表达“文化建园”,制造“三优”水平,实现“三个效益”.免费开放继续扩张尽管免费公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免费开放的理由依然存在,甚至更为充分我国经济持续快速进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休闲、锻炼、游憩、交往的需要日益增长,同时随着民主意识的提高,人们更加关注基本福利的增加,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与愿望,作为公益事业的公园之门必将向公众敞开正如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局长胡运骅表示的“公园的免费开放与少数公园的不适于免费开放,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让市民更好地享受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市民越来越需要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免费公园就是一种探索J.城市公园体制创新加速在体制创新方面,应努力实现资金来源多样化,管理体制现代化,市场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与企业资本进一步介入城市公园建设与经营当中4城市公园在人们生活中占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城市公园的进展将导致人们生活方式的变革,城市公园不仅是重要的休闲娱乐与强身健体的场所,而且是重要的社会交往与群体活动的场所,人们将在城市公园里花费更多时间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监察局(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改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与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意见的通知》(京政发
(200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文件的规定,现就本市范围内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自2002年7月1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停止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下列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
二、自2002年7月1日起,凡用于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新征土地,用于经营性开发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统一征地后,纳入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通过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二)原划拨土地使用者需转让其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改变用地性质用于经营性开发的,须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三)凡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土地,由市土地交易市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交易
(四)经营性项目用地投资者需要使用土地的,须在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五)下列情况经市政府批准,能够使用协议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绿化隔离带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与其它重大建设项目中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因与其它非经营性项目确实不可分割,而不能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项目用地.属于规划为高科技、工业用途的经营性项目用地确需协议出让的.市政府批准的其它经营性项目用地
三、对在2002年6月30日前,已经取得市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书或者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规划用地许可证,但尚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经营性项目用地,根据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办理(-)项目用地处于土地储备重点范围内,经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部门(下列简称市国土房管部门)审核确需收购的,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实施收购(-)项目用地构成土地闲置的,按《北京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市政府2001年第83号令)规定办理
(三)项目用地属于存量国有划拨土地,市国土房管部门已经正式受理且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能够按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虽未经正式受理,但已经取得市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或者规划用地许可证且都在有效期内的,可在2002年10月31日往常备齐有关资料到市国土房管部门进行登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能够按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除上述情况外的,须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四)项目用地属新征土地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已经取得市政府征地批文或者者市国土房管部门已经正式受理征用土地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能够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对未经市国土房管部门正式受理征用土地申请,但已经取得市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的,可在2002年10月31日往常备齐有关资料向市国土房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能够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已经取得市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虽未取得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意见书,但市规划主管部门已经正式受理并已经征求过市国土房管部门意见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能够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
(五)属于同一个项目用地分次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手续尚未办理完的,受让方须于2002年10月31日往常到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登记,同意审核逾期不登记的,停止办理项目用地的有关手续
(六)对能够继续使用协议出让的项目用地,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
1.主体务必一致,即其立项、规划、征地与受让的主体务必是同一个投资者2承担代征、代拆任务的,须完成其代征、代拆任务
3.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七)对能够继续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须于2002年12月31日前签订,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可延长到2003年3月31日逾期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须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四、对务必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原投资者对土地有实际投入的,由市国土房管部门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按审计结果待土地出让后给予合理补偿
五、市监察部门要做好对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三)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公共交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第四条(事权划分)本市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权实行全市统筹与市与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主体是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线路运营权,天然气管网及管道燃气经营权,与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区域的特许经营权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政府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管理工作第五条(决策管理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下列简称市特许委),负责特许经营权出让的决策与管理,代表市人民政府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下列简称出让方案)与《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下列简称《特许经营合同》)市特许委办公室(下列简称市特许办)设在市进展改革部门,要紧职责是(-)拟订全市特许经营权的政策,编制全市特许经营权年度出让计划;
(二)组织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进展全局与重大民生事项的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听证;
(三)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对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出让方案进行评审;
(四)指导与协调全市特许经营权出让的实施工作,依法监督出让程序、检查《特许经营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五)处理市特许委的日常工作,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年度特许经营监督检查报告第六条(执行机构)市建设、交通、能源、水务、环保、城管、旅游、民政、公安、林业与园林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列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事权范围内特许经营权的具体管理工作,要紧职责是
(一)编制事权范围内特许经营项目的年度出让计划;
(二)依照程序组织实施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并储存特许经营项目档案;
(三)建立特许经营项目评估制度,制定公共产品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四)监督特许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与《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监督特许经营者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与安全生产情况;
(六)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受理公众对特许经营者的投诉,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七)制定临时接管应急预案,在危及或者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状态下,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A)协助有关部门核算特许经营者的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九)保守特许经营权管理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市国资、财政、价格、工商、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七条(经营形式与期限)特许经营能够采取下列形式
(一)在一定期限内,将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的人民政府;
(二)在一定期限内,将已建成项目的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的人民政府;
(三)在一定期限内,委托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前款第
(一)、
(二)项的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第
(三)项的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期满后的处理)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拍卖或者网络竞价,重新确定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的重新确定应当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完成原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了符合《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或者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第九条(出让程序)特许经营权按照下列程序出让(-)编制年度出让计划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进展战略与行业进展规划,提出本行业年度特许经营权出让建议计划,经市进展改革部门汇总平衡后编制全市年度特许经营权出让计划,纳入全市年度经济与社会进展计划
(二)编制与报审出让方案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年度特许经营权出让计划编制出让方案与说明,并将出让方案正式上报市特许办,由市特许办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经行业主管部门修改完善后报市特许委审批
(三)组织听证对依法需要进行听证的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关系全市经济社会进展全局与重大民生的事项,涉及申请人或者者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或者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事项与市特许办认为应当进行听证的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由市特许办组织听证,同时将听证结果报市特许委,作为审定方案的参考
(四)审定与实施出让方案市特许委通过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会签等方式审定出让方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出让方案与授权,按照本办法组织出让工作
(五)选择经营主体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网络竞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并将选择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意社会监督
(六)签订合同与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行业主管部门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市特许办备案第十条(出让方式)特许经营权出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网络竞价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对市场化条件尚不成熟或者者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通过招标、拍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出让的特许经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出让方案中充分说明理由,经市特许委批准后,能够使用挂牌、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竞争性谈判方式出让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项目的标底、拍卖项目的保留价、网络竞价项目的底价与其他出让方式的底价,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第H^一条(编制出让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编制下列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报市特许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建设与经营权,由建设部门编制出让方案;(-)内河航运经营权、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权、公共汽车线路运营权、市域内公路客运线路运营权、公路(桥梁)建设与经营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权,由交通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三)管道燃气供应、加气站的经营权,由能源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渣)、建筑垃圾与特种垃圾经营权,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由城市管理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五)旅游资源经营权,由旅游管理部门会同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六)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权,由林业与园林管理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七)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冠名权,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八)货运汽车城市道路使用权,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九)城市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的经营权,由水务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十)依法需要实行政府特许经营的其他项目,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出让方案第十二条(出让方案内容)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特许经营项目的名称、具体内容、期限与范围;(-)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
(三)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形式、出让方式与投标人或者者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与选择方式;
(四)特许经营项目的基本经济技术指标与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数量、质量与标准;
(五)特许经营合同(需要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在出让过程中才能确定的内容除外);
(六)特许经营权是否同意转让与特许经营期限的延长或者者终止;
(七)特许经营价格的操纵、调整与享受的优惠政策;
(八)政府的监督职责;
(九)临时接管应急预案;
(十)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第十三条(信息公布)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出让方案被批准之日起20日内,将特许经营权出让信息向社会公开公布第十四条(申请程序)经营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应当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符合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均可按出让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特许经营权现有国有企业或者者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的项目,属于特许经营权管理范围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与登记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特许经营权本办法施行前已合法取得特许经营权而未完善有关手续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报市特许委批准后完善有关手续第十五条(结果公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招标、拍卖、网络竞价等公开竞价的情况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20日公示期满,对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没有异议的,经市特许委批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第十六条(合同签订)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根据招标文件、拍卖公告等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中标人或者者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第十七条(合同内容)《特许经营合同》应当与出让方案的要紧内容一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具体内容(-)特许经营项目的名称与内容;(-)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形式、区域、范围与期限;
(三)出让金数额、解缴方式与解缴时限;
(四)是否成立项目公司与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及其限制条件等;
(五)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数量、质量与标准;
(六)投融资期限、方式,投资回报方式及其确定、调价机制;
(七)特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与履约担保;
(八)特许经营设施的保护与更新改造;
(九)中止或者者终止特许经营的条件及补偿方案;
(十)特许经营项目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与移交或者者临时接管的标准、方式与程序;
(十一)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内容;
(十三)未尽事宜的处理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特许经营合同》内容中不得承诺商业风险分担、固定投资回报率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合同生效)通过招标、拍卖、网络竞价方式出让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合同》由行业主管部门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签订后即生效通过其他方式出让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合同》经市特许委批准后生效第十九条(出让金管理)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金特许经营权出让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同意审计监督第二十条(特许经营者权利)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独立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与其他组织不得非法干预其正常经营活动;(-)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通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而获得合理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三)请求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止与排除侵害其特许经营权的行为;
(四)对进展规划与价格等的调整提出合理建议;
(五)平等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者义务)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全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
(二)不得擅自以出租、转让、承包、挂靠等方式处置特许经营权;
(三)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妨碍其他特许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得强制、限定、阻碍用户购买某种产品或者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
(五)加强对设施、设备的运行保护与更新改造,确保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改变设施、设备的功能与用途;
(六)同意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提供咨询服务,向公众公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标准、价格等;
(七)在规定时间内将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八)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归类、整理与归档;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二条(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者的特别义务)特许经营者经营市政公用设施的,在保证公共安全与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应当同意其他经营者与用户按照规划要求连接其市政公用设施,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特许经营者因建设与保护市政公用设施需要进入某一区域或者者建(构)筑物的,应当事先与权利人协商,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入第二十三条(行政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许经营者应当配合,由此造成的直接缺失与必要费用支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已获特许经营权的市政公用设施因公共利益需要而依法被征用;(-)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特许经营者对行政补偿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在《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或者者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与特许经营者协商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导致特许经营者财产缺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早4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合同前,特许经营者务必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第二十五条(合同终止)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报请市特许委批准后终止《特许经营合同》,撤销其特许经营权,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提取履约担保,并实施临时接管(-)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出租、转让特许经营权或者者采取承包、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的;
(三)擅自将市政公用设施与所经营的公共财产进行抵押、质押、出租、转让、挪用的;
(四)因转让企业股权或者者财产使企业不再符合特许经营条件的;
(五)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不符合《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或者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
(六)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者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
(七)因经营管理原因,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合同》,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
(八)擅自停业、歇业,未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严重影响公众利益与公共安全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被撤销特许经营权的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3年内不得参与竞争本市特许经营项目第二十六条(权利救济)在作出撤销特许经营权决定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能够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或者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特许经营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在作出撤销特许经营权决定之后,特许经营者对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临时接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临时接管委员会,依法对被接管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临时接管,并对特许经营者的资产状况进行审查监督,责令其限期移交全部特许经营资产与档案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特许经营者单方解除合同后新的特许经营者尚未产生的;
(二)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许经营权被撤销后,新的特许经营者尚未产生的;
(三)需要实施临时接管的其他情形实施临时接管后,临时接管委员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被接管的特许经营项目的连续性与稳固性,并自临时接管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出让程序重新确定新的特许经营者第二十八条(公众监督)特许经营权的出让与管理应当保证国家与公众利益不受侵害,公众对出让的特许经营权享有知情权,对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行业主管部门与特许经营者应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提供咨询服务,保障公众能对特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九条(价格机制)实行特许经营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价格应当保持相对稳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合理配置资源与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行业平均成本,兼顾特许经营者合理利益,依法组织听证,确定或者者调整特许经营项目的价格,并进行监管第三十条(提取履约担保的情形)经营市政公用设施的特许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提取履约担保(-)超出《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二)擅自改变市政公用设施及土地用途,或者者擅自将项目土地及设施用于项目之外的;
(三)不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或者者在项目中止时未按约定履行看守职责的;
(四)不对各项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归类、整理与归档,没有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
(五)不按照规划要求或者者《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建设与更新市政公用设施的;
(六)不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将有关信息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者者不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的;
(七)不同意其他特许经营者与用户按照规划要求连接其特许经营的市政公用设施的;(A)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者《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进行指导、监管的;
(九)特许经营权被临时接管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特许经营资产与档案移交临时接管委员会指定的单位的;
(十)《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第三H条(赔偿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者特许经营者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给对方造成缺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违约的,各自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管理人员法律责任)从事特许经营权出让与监督管理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要紧责任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竞标者、竞拍者等授予特许经营权或者者不按程序实施特许经营权出让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三条(解释机关)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0月17日颁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同时废止佛山市高明区七星岗公园经营使用权转让编号115项目简介七星岗公园位于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建于1999年5月,占地面积77亩,是目前高明区最大的一座集旅游、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公园从北向南划分为中心广场区、游览观光区、游乐活动区、体育运动健身区,园内建有13项大中型游乐项目,成年与儿童游泳场各1座,标准网球场3片,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完备转让经营项目内容自控飞机(套)、飞天飘伞(套)、弯月飞车(套)、松林飞鼠(套)、横空飞艇(套)、母子摩天轮(套)、小火车、九人旋转动物(组合)、碰碰车场(车7辆)、跑车场(车5辆)、电瓶车场(车19辆)、弹跳床、儿童反斗城(组合)、游泳场、网球场
1、转让方式整体转让经营使用权;
2、转让价格每年租金100万元;
3、对经营权出让的有关约定经营权受让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标的可自行使用,也可采取对外合作、出租等多种方式经营投资总额800万元投资方式TOT或者其他经营方式独资项目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局项目负责人王伟生联系电话+86-757-88222331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2003年02月11日11:57[我来说两句]京政办发〔2002)3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国土房管局、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与市监察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已经第132次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丽江世界遗产公园出让经营权
一、项目基本情况丽江世界遗产公园距丽江古城2公里,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向游客开放,该项目以1150的“微缩”景观形式,向游人展示了丽江目前已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三个世界遗产与正在申报世界遗产的10多个著名的景区景点,突出了丽江本土文化特色丽江世界遗产公园(丽江花园)建设项目是云南省人民政府与省计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批准建设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占地2500亩,现已完成征地并建设旅游观光区500多亩旅游观光区使用现代高科技建设了自控温室大棚
1.34平方米,要紧生产盆花与鲜切花,建设了中国一流的中华梅品种资源库,拥有116种中华梅,种植了具有本地特色的高山植物树种在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下,建设了“三江并流”丽江管理中心,加大了“三江并流”的宣传力度,展示“三江并流”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地质构造多样性与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园内还建有丽江“2•3”大地震香港同胞捐赠纪念碑世界文化遗产公园按照国家AAAA级景区标准建设,将丽江拥有的三项“世界遗产”与优秀的民族文化,优美的自然景观运用现代园林艺术浓缩在园中目前园内种植草坪564亩多为本地自然草坪,种植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名贵树种,拱桐、黄杜鹃、山玉兰、山杜仲、五角枫、滇朴、马桂木、云杉、冷杉等50多个品种,充分展示了云南“植物王国”的风采种植了灌木丛、高山花卉、丽江药材;也充分展示了丽江植物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的特点世界遗产公园要紧由“香格里拉广场、金沙天堑、东方伊甸园、玉龙神韵、雪域仙境、千龟竞月、三江采屏、水光山色、江湾胜境、古城风采”等十多个景区构成
二、投资及效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