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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合同编号_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3010.2不可抗力的通知30第13条责任与保险30第14条违约
3014.1发包人违约
3114.2勘察人违约31第15条索赔31发包人索赔31勘察人索赔31第16条争议解决
3216.3仲裁或者诉讼32第17条补充条款32附件A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33附件B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33附件C进度计划33附件D工作量与费用明细表3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勘察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特征
二、勘察范围与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勘察范围与阶段.技术要求.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成果提交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价款形式
六、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含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假如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假如有);
(6)技术标准与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构成部分
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与有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一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一份,勘察人执份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通常约定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含义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与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含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假如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假如有)、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与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之“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者另行约定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同意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LL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与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构成部分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者相对日期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者相对日期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者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含有关说明与资料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与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与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与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者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缺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与(或者)工期顺延的要求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与污染物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与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与竣工验收等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假如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假如有);
(6)技术标准与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包含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与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当合同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者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适用技术标准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与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与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与说明本合同的语言联络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与决定等,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或者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发包人与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早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与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6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者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缺失的,应赔偿缺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与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2条发包人发包人权利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
1.2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
1.3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含投标文件、成果资料与数据等
2.2发包人义务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含总平面图、地形图、己有水准点与坐标操纵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含立项批复、占用与挖掘道路许可等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含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与青苗赔偿等)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含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者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经济缺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3发包人代表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进行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下列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构成(-)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要紧包含工程概况、勘察范围与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与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第3条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与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者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能够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含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与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2勘察人义务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与技术要求并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
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与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2.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与设施的安全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邻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与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3勘察人代表勘察人同意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第4条工期开工及延期开工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同意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成果提交日期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者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3.1因下列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与(或者)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与(或者)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
4.
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
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勘察人因下列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者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5恶劣气候条件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
4.
3.2款处理第5条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成果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与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缺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2成果份数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3成果交付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与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构成、成果份数、提交与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4成果验收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第6条后期服务后续技术服务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与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2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有关资料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与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通常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与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者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2定金或者预付款.
2.1实行定金或者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者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定金或者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进度款支付.
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与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3.2第
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与第
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者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与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合同价款结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根据第
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与第
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第8条变更与调整变更范围与确认
1.1变更范围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下列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者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1.2变更确认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能够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
2.4一方不一致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
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第9条知识产权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者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能够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者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者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者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与图片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与签订时已确定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10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与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与社会突发事件.
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与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缺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缺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的通知
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与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缺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缺失情况
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缺失情况及估计清理与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与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
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下列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与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缺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有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含通常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耍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者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能够根据不一致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下列事项.专用合同条款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编号一致;.合同当事人能够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项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者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者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者戈1」“/”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2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与保密等义务第12条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能够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
7.2款(定金或者预付款)或者第
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一方根据第
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很多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与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第13条责任与保险
13.1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与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与慎重、勤奋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
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3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其他保险第14条违约发包人违约
1.1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
7.2款(定金或者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者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
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
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者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缺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缺失的计算方法或者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2勘察人违约
2.1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者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者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缺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缺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缺失的计算方法与赔偿金额第15条索赔发包人索赔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与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缺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缺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与有关资料或者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与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者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与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
(3)、
(4)项约定相同2勘察人索赔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与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与(或者)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缺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与(或者)补偿经济缺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与有关资料或者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与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者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与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
(3)、
(4)项约定相同第16条争议解决
16.1与解因本合同与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能够就争议自行与解自行与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调解因本合同与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能够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3仲裁或者诉讼因本合同与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与解、调解或者者与解、调解不成的,双方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17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者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通常约定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适用法律法规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适用技术标准特别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联络发包人与勘察人应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与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
1.7保密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第2条发包人2发包人义务
2.2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
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3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第3条勘察人勘察人权利
3.
1.2关于分包的约定3勘察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第4条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第5条成果资料2成果份数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份4成果验收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第6条后期服务后续技术服务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与调整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与方法本合同价款使用方式确定
(1)使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与方法
(2)使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与方法
(3)使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与方法
7.
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
7.2定金或者预付款
7.
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或者预付款的金额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与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活动岩土工程设计也可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o
7.
2.2定金或者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
7.3进度款支付
7.
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与支付时间
7.4合同价款结算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第8条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
1.1变更范围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
8.
1.2变更确认变更提出与确认期限的约定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第9条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者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第10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确认
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
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缺失期限的约定
10.
2.2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缺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第13条责任与保险
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
14.
1.2发包人违约责任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勘察人违约
2.2勘察人违约责任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15条索赔发包人索赔索赔程序与期限的约定2勘察人索赔索赔程序与期限的约定:3仲裁或者诉讼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7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附件A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附件B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C进度计划附件D工作量与费用明细表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0
一、工程概况0
二、勘察范围与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0
三、合同工期0
四、质量标准0
五、合同价款1
六、合同文件构成1
七、承诺1
八、词语定义1
九、签订时间2
十、签订地点2H-
一、合同生效2
十二、合同份数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第1条通常约定31词语定义3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6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5严禁贿赂87保密8第2条发包人71发包人权利72发包人义务
72.3发包人代表8第3条勘察人91勘察人权利
93.2勘察人义务93勘察人代表10第4条工期101开工及延期开工102成果提交日期10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11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115恶劣气候条件12第5条成果资料121成果质量
125.2成果份数12第6条后期服务131后续技术服务13竣工验收13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3同价款与调整13金或者预付款143进度款支付
147.4合同价款结算15第8条变更与调整151变更范围与确认
15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16第9条知识产权17第10条不可抗力
17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7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8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8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9第12条合同解除19第13条责任与保险
2014.2勘察人违约21第15条索赔221发包人索赔
2315.2勘察人索赔23第16条争议解决231与解232调解233仲裁或者诉讼24第17条补充条款2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第1条通常约定
251.1词语定义
25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25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51.4语言文字255联络
251.7保密26第2条发包人262发包人义务261勘察人权利
273.3勘察人代表27第4条工期27成果提交日期27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27第5条成果资料27成果份数27成果验收27第6条后期服务271后续技术服务28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281合同价款与调整282定金或者预付款28进度款支付29合同价款结算29第8条变更与调整291变更范围与确认
29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29第9条知识产权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