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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8初稿工程名称岳西县四馆」中心、温莲大道及金山标准化厂房ppp项目工程地址安徽省岳西县合同编号PPP-YX-2016-001-SG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标准与规范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与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与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与时间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者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与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假如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假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与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含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与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图纸与承包人文件图纸的提供与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与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与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与(或者)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者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有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图纸的修改与补充图纸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者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者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者补充后的图纸施工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与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图纸与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储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与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与决定等,均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与送达地点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与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者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早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与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者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缺失的,应赔偿缺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者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与具有地质研究或者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者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者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者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者损坏的,应赔偿缺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交通运输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与全部权利,与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手续费用与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与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与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有关费用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与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者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货修建、维修、养护与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与交通设施发包人与监理人能够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与交通设施场外交通与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超大件与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者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者超重件所需的道路与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与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道路与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与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与可能引起的赔偿水路与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与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含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与水路或者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含船舶与飞机等知识产权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与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者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能够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者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U
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者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者使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者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与签订时已确定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保密除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与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与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发包人许可或者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者备案,包含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与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与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者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_L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早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能够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务必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能够由发包人代表或者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缺失与责任发包人人员包含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施工条件与基础资料的提供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含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与条件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与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与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能够使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承包人承包人的通常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下列义务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与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与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与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与施工方法的完备性与安全可靠性负责;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者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者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第
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按第
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与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缺失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按照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与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与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与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早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与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
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FI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或任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
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早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与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人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含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要紧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与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要紧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与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要紧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固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要紧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早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能够随时检查发包人关于承包人要紧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者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者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要紧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要紧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要紧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与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者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要紧施工管理人员,或者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
2.
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与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者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与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熟悉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与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熟悉前述情况或者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分包分包的通常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分包的确定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
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与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资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要紧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与各类证照的办理分包合同价款
(1)除本项第
(2)目约定的情况或者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有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者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
(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与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费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者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者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能够使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与监理人联系,并同意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监理人监理人的通常规定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进行检杳、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有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者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员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早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早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早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使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者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能够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务必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者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者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与(或者)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者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换或者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兔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者其使用的材料与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者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者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资任与义务商定或者确定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者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与承包人,并附全面根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缺失由责任人承担.工程质量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务必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者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质量保证措施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按照第
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关于发包人与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与操作规程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与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与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与检验,并作全面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与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与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与测量成果与其他工作监理人的质量检查与检验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与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与工程设备进行检查与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与检验提供方便,包含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者制造、加工地点,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与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与检验,不免除或者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人的检查与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与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旦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自检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检查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与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与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与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杳,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行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直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
5.
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者掀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者掀开检查,不管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宜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
13.
2.4项(拒绝接收全部或者部分工程)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质量争议检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缺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与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与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同意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特别安全生产事项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与临街交通要道邻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与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与组织论证治安保卫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者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发包人与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者联防组织保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含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与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文明施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与各类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与临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者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假如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缺失,则发包人在避免缺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假如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缺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
16.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能够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紧急情况处理在工程实施期间或者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者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与设备进行紧急抢救与抢修,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与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与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安全生产责任1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下列各类情况造成的缺失
(1)工程或者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缺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缺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与财产缺失;
(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与财产缺失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与第三者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与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与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与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与注册等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操纵有需气体与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与治疗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与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者付酬生活条件第一章合同协议书0
一、工程概况o
二、合同工期o
三、质量标准1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五、项目经理1
六、合同文件构成1
七、承诺2
八、词语含义2
九、签订时间2
十、签订地点2
十一、补充协议2
十二、合同生效2
十三、合同份数2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
4.通常约定
4.发包人
8.承包人
9.监理人
12.工程质量
12.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4.工期与进度
16.材料与设备
19.试验与检验
21.变更
21.价格调整
24.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25.验收与工程试车
28.竣工结算
30.缺陷责任与保修
31.违约
32.不可抗力
34.保险
35.索赔
36.争议解决36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
38.通常约定
38.发包人
39.承包人
40.监理人
41.工程质量
41.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2.工期与进度
42.材料与设备
43.试验与检验
43.变更
43.价格调整
44.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44.验收与工程试车
45.竣工结算
46.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47.违约47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与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与工程进行防疫与卫生的专业检查与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与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6.3环境保护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与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与进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操纵措施;
(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与修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
7.
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全面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与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与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与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修改按照第
7.2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照第
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全面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与通常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操纵工程进度的根据,发包人与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与有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与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与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与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开工开工准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
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全面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与工程的进度安排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测量放线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
7.
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与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与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与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者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与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与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与承包人承包人负责施T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吊放线T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与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者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与(或者)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与(或者)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者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与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者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者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与污染物,包含地表下列物质条件与水文条件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含气候条件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与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与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1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特殊恶劣的气候条件特殊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特殊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承包人应采取克服特殊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与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山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784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16.
2.1项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
(7)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一致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缺失,并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承包人无故拖延与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当工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者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能够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笫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的可取消工作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
7.
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与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
16.
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暂停施工的措施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缺失提早竣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早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早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交提早竣工建议书,提早竣工建议书应包含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同意该提早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提早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与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与监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早竣工,或者承包人提出提早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早竣工的奖励.材料与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与送达地点承包人应提早30天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承包人按照笫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与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发包人应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与工程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应提早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材料与工程设备到货时间,承包人负责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清点、检验与接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者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第
16.1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办理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与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与生产的,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与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者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者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者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已经列支或者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与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与工程设备使用前务必进行检验或者试验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者试验,检验或者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者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与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者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者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与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者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样品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者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
(1)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28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说明材料或者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与其他要求的特征
(2)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有关数据与资料•,井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
(3)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有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者工程设备
(4)发包人与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有关材料或者工程设备的特征或者用途,不得被懂得为对合同的修改或者改变,也并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与义务假如封存的样品修改或者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样品的保管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储存样品提供适当与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与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
8.
7.2项约定的程序执行
(1)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
(2)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
(3)因其他原因务必使用替代品的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与工程设备28天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并附下列文件
(1)被替代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有关资料;
(2)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有关资料;
(3)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与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
(4)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
(5)使用替代品的理由与原因说明;
(6)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确定价格施工设备与临时设施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与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与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与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者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要求承包人增加或者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与(或者)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者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者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承包人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与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含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务必专用于工程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者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能够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与其他物品.试验与检验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与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监理人在必要时能够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与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材料复核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与试验条件•,并向监理人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通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通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试验人员务必能够熟练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对试验人员的试验程序与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取样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能够单独取样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可由监理人取样,也可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取样材料、工程设备与工程的试验与检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与工程的试验与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与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与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与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与原始记录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能够单独进行试验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监理人能够单独进行试验,也可由承包人与监理人共同进行承包人对由监理人单独进行的试验结果有异议的,能够申请重新共同进行试验约定共同进行试验的,监理人未按照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果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与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或者为查清承包人试验与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与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与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者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与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与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者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变更变更的范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者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者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与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者实施顺序变更权发包人与监理人均能够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与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103变更程序1发包人提出变更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与变更的内容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戈上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与变更的内容、理由,与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与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一致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3变更执行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能够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与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第
10.4款(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变更估价变更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向监理人提交合理化建议说明,说明建议的内容与理由,与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与工期的影响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
10.4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一致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方法与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并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减工期天数暂估价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关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第1种方式关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与批准按照下列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通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早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有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操纵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早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关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者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与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不属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关于不属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关于不属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与批准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者合同要求的,发包人能够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0.
7.1项(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与条件的,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与履行拖延的,由此增加的贽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与履行拖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协商确定有关事项计日工需要使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的计口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使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下列报表与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1)工作名称、内容与数量;
(2)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与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与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与耗用台时;
(5)其他有关资料与凭证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使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与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下列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P=RA+bT+B2/+bT+…—1_\上01「02「03「On7_公式中ap一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含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支付、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Bl;B2;B
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Fu;F%Ft
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有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O,;FO2;FO3…一Fon一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与变值权重,与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与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使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使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价格代替
(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
(3)权重的调整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执行
(4)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使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第2种方式使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与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与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根据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者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者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者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公布价格的除外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下列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者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与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与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根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能够调整合同价格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者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者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编制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者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者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
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与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的约定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格形式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与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
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与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II」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
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早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
16.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预付款担保.不可抗力
48.保险
4820.争议解决48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49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预付款担保可使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12.3计量计量原则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有关的国家标掂、行业标准等为根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计量周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单价合同的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与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者抽样发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者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者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者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计量支付的总价合同,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口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口至当月19口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与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者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者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最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者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者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5总价合同使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能够按照第
12.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方式与程序4工程进度款支付1付款周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付款周期应按照第
12.
3.2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含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与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
12.2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与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4)根据第
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5)根据第19条(索赔)应增加与扣减的索赔金额;
(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者扣除的金额;
(7)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与扣减的其他金额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
12.
3.3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与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a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总价合同按月计量支付的,承包人按照第
12.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与有关资料总价合同按支付分解表支付的,承包人应按照第1246项(支付分解表)及第1242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与提交程序4进度款审核与支付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与有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与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与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2()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者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者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说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者同意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5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与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者重兔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者扣除6支付分解表
1、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要求
(1)支付分解表中所列的每期付款金额,应为第
12.
4.2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第(I)目的估算金额;
(2)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可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修改支付分解表;
(3)不使用支付分解表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交按季度编制的支付估算分解表,用于支付参考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第
7.2款(施工进度计划)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签约合同价与工程量等因素对总价合同按月进行分解,编制支付分解表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与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将支付分解表及编制支付分解表的支持性资料报送监理人
(2)监理人应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7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支付分解表后7天内完成审批,经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表为有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
(3)发包人逾期未完成支付分解表审批的,也未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与提供补充资料的,则承包人提交的支付分解表视为已经获得发包人批准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与总价项目的总价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与相应工程量等因素按月进行分解,形成支付分解表,其编制与审批参照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5支付账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验收与工程试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早48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构成部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备下列条件的,承包人能够申请竣工验收
(1)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与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与有关工作,包含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与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与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与相应的施工计划
(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与份数备齐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有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更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者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口期为实际竣工口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拒绝接收全部或者部分工程关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能够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有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口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工程试车试车程序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24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2)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与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试车中的责任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新安装与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与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责重新购置或者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与重新安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投料试车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者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关事项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提早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者承包人提出提早交付己经竣工的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
13.2款(竣工验收)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与结论作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与(或者)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施工期运行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者某几项单位工程或者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3.4款(提早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者工程设备损坏或者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15.2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竣工退场竣工退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下列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者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与剩余的材料,包含废弃的施工设备与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邻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
(5)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者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者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与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含下列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竣工结算审核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与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关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与程序进行复核,或者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关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
(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143甩项竣工协议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的,合同当事人应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在甩项竣工协议中应明确,合同当事人按照第
14.1款(竣工结算申请)及
14.2款[竣工结算审核)的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合同价款最终结清最终结清申请单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与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证书与支付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缺陷责任与保修工程保修的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与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F1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者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者某项要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任何一项缺陷或者损坏修狂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者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与试运行,试验与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1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质量保证金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下列三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
(2)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使用上述第
(1)种方式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下列三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含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与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使用上述第
(1)种方式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发包人应按
14.4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保修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H起算修复费用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1)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与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缺失;
(2)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能够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能够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缺失由责任方承担修复通知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者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务必立即修复缺陷或者损坏的,发包人能够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更缺陷或者损坏未能修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者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者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者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者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出入权在保修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者损坏,承包人有权出入工程现场,除情况紧急务必立即修复缺陷或者损坏外,承包人应提早24小时通知发包人进场修复的时间承包人进入工程现场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且不应影响发包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保安与保密等规定.违约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者转由他人实施的;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口期延误或者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亚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者以其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要紧义务的;
(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7)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计算方法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16.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出现第
16.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
(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与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与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缺失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与与工程有关的己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与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与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与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违反第
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者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者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者以其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要紧义务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与(或者)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计算方法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16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
(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者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R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与由承包人或者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者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与清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商定或者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与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与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缺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与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与撤离
(5)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与已扣款项发包人与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与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采购合同权益转让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有关的转让协议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者按照约定解决.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与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与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缺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缺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缺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与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与受阻碍的全面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与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与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缺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7.
3.2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缺失、费用增加与(或者)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下列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己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损坏,与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与财产的缺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者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缺失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务必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者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与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最避免与减少缺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缺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缺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义务,在拖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者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
4.4款(商定或者确定)商定或者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含: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者承包人有责任同意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与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者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者因不能退货或者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缺失;
(4)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与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者确定的其他款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者确定.上述款项后28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8.保险工程保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者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与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他保险发包人与承包人能够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含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持续保险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熟悉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保险凭证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与保险单复印件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者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者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通知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与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明白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发包人(全称)安徽中岳建设项目管理行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岳西县四馆一中心、温莲大道及金山标准化厂房PPP项目工程施_L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名称岳西县四馆•中心、温莲大道及金山标准化厂房PPP项目.地点安徽省岳西县项批准文号o源发包人投资o容1)、四馆一中心项FI规划用地面积而
97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95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3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博物馆3950平方米(框架结构,4层),图书馆60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文化馆39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科技馆78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档案馆60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规划展示馆35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地面人防指挥中心28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配套建设变配电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围墙等辅助设施2)、温莲大道项目西起莲云乡腾云村莲云河桥接318国道,经莲云乡平岗村、温泉镇资福村,东至天堂镇叶贩村双河口接105国道道路全长3857公里(政府前期己投入修建,剩余道路长度
2.997公里)同步建设道路防洪堤、排水、绿化、管线、路灯等附属设施3)、金山工业集中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2.05亩,新建5#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
14557.6m26#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
3901.9012;7#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
4687.8m2;8#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
3901.9m21#车间框架四层,建筑面积
6751.7m2;2#车间框架四层,建筑面积
6751.7m2;3#车间框架四层建筑面积
6751.7m2;4#车间框架六层,建筑面积
4887.64成;2#公租房框架六层,建筑面积6595nl2;3#公租房框架六层,建筑面积
4535.76m2;4#公租房框架六层,建筑面积
4887.64m24)、岳西县北部城区路网工程(经三路)衙前河大桥项目新建拼宽桥上部结构使用预应力碎(后张)简支T梁,桥面连续桥梁全长约133米,红线宽度45米包范围四馆一中心、温莲大道、金山工业集中区、岳西县北部城区路网工程(经三路)衙前河大桥工程等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各子项目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1日(具体以各子项目取得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09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9.索赔
19.1承包人的索赔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与(或者)延长工期的,应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明白或者应当明白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与(或者)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全面说明索赔理由与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与(或者)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与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连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与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与(或者)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与(或者)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与证明材料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者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同意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同意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发包人的索赔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与(或者)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全面的证明发包人应在明白或者应当明白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与(或者)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者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假如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同意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者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同意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
14.2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第
14.4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同意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0.争议解决与解合同当事人能够就争议自行与解,自行与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调解合同当事人能够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与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能够共同选择一名或者三名争议评审员,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者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者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承担一半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根据有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者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使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或者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通常约定词语定义合同
1.
1.
1.10其他合同文件包含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政府发函、洽商、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合同当事人及其他有关方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与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0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与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
1.13工程与设备作为施工现场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含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永久占地包含根据有关文件与设计图纸确定o临时占地包含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也确定o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标准与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含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与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内没有相应标准、功能与规范时的约定按住建部及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图纸与承包人文件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陆套(包含竣工图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意见与答复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含
(1)施工组织设计
(2)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所需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有关文件需加盖承包人公章的复印件与必要的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7口内.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联络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与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项目经理O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FI经理o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O交通运输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与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核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的约定按已核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O超大件与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者超重件所需的道路与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与其他有关费用由逐包L承担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与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者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0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同意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现场管理职权,协调各类关系;监督检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负面设计图纸的变更审核负责工程量的签证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施工现场、施工条件与基础资料的提供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双方另行确定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含/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o.承包人承包人的通常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与工程管理,与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等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o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o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o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o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工地现场务必很多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与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项H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每天罚处5000元违约金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更换1人次,处罚5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已完成工程价款的02%作为违约处罚承包人人员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要紧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已完工程价款的
0.2%作为违约处罚承包人要紧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灯后方可离匕承包人擅自更换要紧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更换1人次处罚3000元违约金承包人要紧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每人每天罚处1000元违约金分包分包的通常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含执行通用条款O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O分包的确定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包含执行通用条款O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o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支付o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有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o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o.监理人监理人的通常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o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0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与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解决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O商定或者确定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下列事项进行确定//;/o.工程质量质量要求特殊质量标准与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05.3隐蔽工程检查
5.
3.2承包人提早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早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U标准o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o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标准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与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工期与进度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与修改承包人提交全面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生效后15天.发包人与监理人在收到全面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施工进度计划
7.
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与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开工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5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口内o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内o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_殁一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者解除合同测量放线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与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
②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影响施工进度
③不可抗力,此延误JL期须在发现后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交中间报告,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终了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逾期不予认可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竣工时承包人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将按推迟天数按口收取10000元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0.2%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与有关约定/0特殊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与承包人同意下列情形视为特殊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另行确定;/;/o
7.9提早竣工的奖励
7.
9.2提早竣工的奖励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竣工H期前竣工的,发包人将按提早天数按日奖励10000元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本工程无甲供材、甲指乙供材料;
8.6样品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者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8.8施工设备与临时设施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与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试验与检验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0变更估价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本会同第三章第
12.
1.2条约定的计价方式,按实结算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O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O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与金额为双方另行商定O暂估价暂估价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明细无O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关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与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不属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关于不属于依法务必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与批准采取第二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Q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按照下列程序1)必要发生的变更、签证、洽商等但不增加工程造价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乙方编制说明及调整方案,报岳西县重点局做施工工艺审查并备案;2)必要发生的变更、签证、洽商等需要改变工程造价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乙方编制说明及调整方案,经岳西县重点局施工工艺审查完成后,报岳西县政府审批.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固定总价部分不调整材料价,暂定合同价部分按本合同第三章第
12.
1.2条约定计价原则经审定确认合同价后不再调整材料价差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使用下列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使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与变值权重,与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使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o.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O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O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承担风险范围内的所有风险,结算时上述风险范围内的风险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第
12.
1.2条约定的计价原则及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执行计价原则房建工程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O5OO—2OO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J34/T206-2005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2009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2005年《安徽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最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最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2005年《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取费按相应类别中限)材料价格按照岳西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最新一期《岳西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的价格计算《岳西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同期《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执行,《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中没有的材料,施工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定经共同市场询价的材料不参与下浮人工费按此具的有关的政策性文件执行市场询价具体流程为:承包人在采购前40日向发包人书面提出认价,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岳西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等三方30F1内予以确认,超过30FI三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的报送价格并作为结算价格
3、其他价格方式/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者金额单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为合同总价的30%支付时间不早于单项工程开工前30天预付款支付期限单项工程开工前30日o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与抵扣方式从第一次月进度款开始恒I扣预付款,扣I可比例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50%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O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O
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本合同第一章第
12.
1.2条约定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可调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可调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O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第
12.
1.2条约定的定额JL程量计算规则执行总价合同使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是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与程序/O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每月25口上报当月完成产值,经发包人审核后于次月15口前支付承包人已审核产值的80%作为进度款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
(3)可调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o进度款审核与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与有关资料后3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收到监理报送的承包人付款申请单后7个L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0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以应付金额为基数按当期央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延误时间计算支付违约金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o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o
13.验收与工程试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
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早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亿陆仟伍佰柒拾肆万伍仟伍佰零肆元伍角捌分(¥
365745504.58);其中一)、四馆一中心、金山标准化厂房、温莲大道(步文大道)、岳西县北部城区路网工程(经三路)衙前河大桥项目已有施工图部分固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玖仟贰佰零陆万壹仟玖佰陆拾元柒角陆分(¥
292061960.76);二)、四馆一中心、金山标准化厂房、温莲大道(步文大道)图注二次设计部分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仟叁佰陆拾捌万叁仟伍佰肆拾叁元捌角贰分(¥
73683543.82元);二次设计部分计价原则房建工程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J34/T-206-2005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2009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2005年《安徽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2005年《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取费按相应类别中限)材料价格按照岳西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最新一期《岳西县E程材料市场信息价》的价格计算,《岳西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同期《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执行:《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中没有的材料,施工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定人工费按出具的有关的政策性文件执行合同价以岳西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最终审定金额为准,经审定确认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的合同总价不再调整,下浮986%后作为工程结算价,但经共同市场询价的材料不参与下浮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陆万元整(¥%)
3.
660.0()
0.00
(2)材料与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预备费)人民币(大写)(¥元)o
2.合同价格形式o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O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i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文件;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迟结算或者发包人延迟付款,给承包人增加的包含利息在内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中利息按同期央行基准贷款利率计取因项R前期土地规划与报建、项目所需证照文件办理等非乙方的原因造成项目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视为本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5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者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双方另行商定o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双方另行商定工程试车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O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o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有关事项的约定/O
13.6竣工退场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5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含的内容双方另行商定O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视为竣工验收合格之口起28天内须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上报发包人,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须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开始结算初审,最终结算审核以岳西县审计局的审计结果为准完整的结算资料是指承包人提供的最终的、不再有任何改变的结算资料,在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与结算资料后补充提交任何资料•,均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视为承包人之前未提供完整资料;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所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补充结算资料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o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与程序执行通用条款最终结清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双方另行商定o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自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视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须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上报发包人最终结清证书与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须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开始结算初审,最终结算审核以岳西县审计局的审计结果为准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o
(3)竣工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工程批打概算建安工程费的85%时停止拨付资金,待工程结算审定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95%5%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30日内付清.缺陷责任期与保修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O质量保证金关因此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使用下列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o
15.
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下列第二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含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与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见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o
15.4保修
15.
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15.
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违约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O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Jo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应以应付金额为基数按当期央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延误时间计算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者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o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者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7)其他/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
16.1』项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O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与由承包人或者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定.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者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保险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依法依规购买相应的保险,除规定的保险外,如承包人认为需购买其他的必要的保险险种,则购买责任与保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自行决定O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0.争议解决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0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构成员的确定__L,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o争议评审小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O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o仲裁或者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安徽中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与国务院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马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岳西县四馆一中心、温莲大道及金山标准化厂房PPP项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最保修范围执行国务院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与建设部颁发的《建设T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内容与期限,按照执行国务院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与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与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保修期按国务院200()年颁布的《建筑工程保修条例》规定的保修期限执行,未明确的按照2年执行
(2)、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与保修范围内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缺失承担赔偿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根据国务院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规定如下
1、城市道路的质量保修期为I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与保修范围内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缺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能够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关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国务院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经审计确定的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期满两年后一个月内返还95%满五年后一个月内返还至100%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5)技术标准与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含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与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懂得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给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型6年上_月_28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徽省岳西县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血份,承包人执伍份发包人安徽中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中国安徽省岳西县天堂镇承包人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中国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山东路2999号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通常约定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给予的含义合同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与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含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假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假如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与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之“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之“投标函”的文件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之“投标函附录”的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者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技术标准与要求,与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含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者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含说明与表格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与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者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合同当事人及其他有关方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与(或者)承包人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U.
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者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工程与设备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与(或者)临时工程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含工程设备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含施工设备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与装置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与其他物品,但不包含工程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与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含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与生活设施U.
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日期与期限1开工日期包含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口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
7.
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口期U.
4.2竣工日期包含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
13.
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含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U.
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Mo
1.
1.5合同价格与费用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U.
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含管理费与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含利润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定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与服务工作的金额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暂定并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与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者需要使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
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与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以总价或者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
1.6其他
1.
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与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与说明合同的语言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