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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采购中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13LJGZ0495二一三年六月每单个项目监理单位的确定,将从包内所有中标人中抽签产生,例若该包最终确定了四家中标人,在定点期内,按照任务出现的时间次序,有项目任务A、项目任务B项目任务C项目任务D、项目任务E……项目任务A由四名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B由前一次抽签中未中签的三名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C则由前两次均未中签的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D则由前三次均未中签的中标人实施;项目任务E将由四家中标人重新进行抽签,依此类推在定点服务期内,定点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否则将视同其放弃中签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确有客观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须书面函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认可中标人收到单项工作委托后2日内提交根据具体项目及业主的工期要求编制全面的工作计划安排,3日内开展工作在任何情况下,如中签人不能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的,业主有权要求取消其中签资格并重新抽签对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单位,视同其本轮次已中签
六、罚则如定点单位出现无故不参加抽签、放弃中签资格、中签后拒不签订合同、实施具体项目过程中,出现因成果存在严重疏漏或者错误、不按合同履约或者考核不合格等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1、项目特殊或者业要紧求且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报经庐江县招管局批准后,可另行招标确定中标人
2、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保证库内单位年度最低中签数量及中标金额第四章评标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编号2013LJGZ0495)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使用有效性评审后的抽签入围法第三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抽取组织很多于殳人构成的评标委员会(下列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采购中心构成秘书组,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记录、联络及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熟悉与熟悉下列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与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紧技术要求、标准与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与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有关因素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者采购人不能同意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第七条评委会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八条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关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与未通过第九条评委会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评审表投标人:有效性评审指标第十条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一致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第十一条有效性投标人数量超过某包规定的中标人数量的,则采取有效评审后抽签入围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每包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小于等于4家,则所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自动获得预中标人候选人资格;若每包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大于4家,则对所有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登记顺序依次抽签,并按抽签号码由小到大排序确定4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中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中心将按抽签号码排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第十二条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第十三条评标后,评委会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与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要紧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类不一致的意见,与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评标纪律第十四条评委会与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务必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与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十六条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L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有关定义.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庐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2采购人是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3委托人是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即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部,下列简称“采购中心”.5投标人是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者服务商.6服务是指除货物与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含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勘察及审图、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7近X年内是指从发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8业绩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投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合格的投标人.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2投标人之间假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
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
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2.4法律与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勘察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与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与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与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懂得与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与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熟悉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者索赔的要求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知识产权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可能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者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务必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有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缺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与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纪律与保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与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全面资料、样品、模型、模件与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联合体投标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同意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能够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与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能够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专用章的效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务必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说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或者投标人在投标前已向采购中心申请备案的情况下,能够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合同标的转让1合同未约定或者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合同约定或者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能够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同意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假如本项目同意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同意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信息的公布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部分
12.
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2.
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L3第三章:需求;
12.
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2.
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2.
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2.
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8采购中心公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与规范等要求.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与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缺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同意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弓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中心提出2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者更换,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的责任招标文件第一部分2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项目说明8第四章评标办法10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6.总则
16.招标文件18—.«彳牛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2.开标与评标
24.定标与签订合同26第六章采购合同2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7.开标一览表
39.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40.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41.拟投入本项目总监汇总表
41.拟投入本项目总监履历表
42.投标函
43.有关证明文件
45.投标授权书4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公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中心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与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公布澄清、更正或者更换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与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与印制的文件能够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一致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同意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者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与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同意8采购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人务必响应本项目报价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根据
15.3本项目报价详见服务需求4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响应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与条件做出实质性与完整的响应,假如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者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能够是手册、图纸与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含
3.1服务内容的全面描述;
3.2服务保障措施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者增删如有错漏处务必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应向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2投标保证金务必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入3投标人在开标前凭银行转账凭证到我中心(302室)换取收据采购中心有权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经查实未及时到帐的,其投标无效
3.1为了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当提早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4采购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者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5在开标时,关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6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口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7.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者
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7.3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行为.投标有效期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中心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同意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旦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文件份数与签署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与“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光盘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与所投的包别,密封在投标袋中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热敏纸无效)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
20.2建议投标人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3假如未按规定封装或者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者提早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与撤回,务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书或者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与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者“撤回”字样五.开标与评标.开标1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2开标前,采购中心将会同监督员或者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有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4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与撤回投标的通知与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全面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评标时才予以考虑5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中心同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者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评标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2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与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要求等;或者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者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者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3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审指标要求4假如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5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26.废标处理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
1.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2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26.
2.1购买标书后放弃参加投标的;
26.
2.2未经采购中心同意,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6.
2.3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
26.
2.4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6.
2.5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6.
2.6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
26.3竞争性谈判使用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一致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者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
27.二次采购
27.1项目废标后,采购中心可能公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进行二次采购前款所述“二次”,是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27.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含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根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3二次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前,采购中心原则上不予退还投标人前次采购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出书面说明不再参与二次采购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予以退还4前次采购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须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是二次采购较前次采购约定投标保证金金额高的除外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8.定标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排出中标候选人2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连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且通过有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最多4名)4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4.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与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5采购中心将在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则自动转为中标公告
29.中标通知书1采购中心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同意2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中标服务费诚信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诚信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
1.2转账;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诚信保证金或者免收诚信保证金的,从其规定.3假如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采购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中心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2.2采购双方务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方式、服务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3.质疑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采购中心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者有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3.2捏造事实或者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3.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未尽事宜1按《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5.解释权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第六章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合同招标标人(甲方)庐江县招管局中标人(乙方)签订地点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目LJGZ0495包别第一包甲方就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招标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招标第一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3LJGZ0495)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L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与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含所有的附件、附录与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工程”是指招标单位向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申报的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工程“中标人”是指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对应包别的入库定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庐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13LJGZ
04952、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
3、招标内容定点数量1包W4家、2包W4家、3包W4家,4包《4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第1包(房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2包(市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3包(公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4包(水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合肥市行政区域以外监理企业须具有《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并通过年度考核;
4、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须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点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分为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与额外工作“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获得工程监理服务的向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申报监理项目的招标单位“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招标文件”是指《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招标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编号2013LJGZ0495)
3.合同的构成1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1本合同条款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1.3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文件
1.4中标通知书
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与解释,如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之处,在关于采购方更为有利的前提下,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1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庐江县工程监理定点单位2乙方应按投标承诺为用户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2.1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2.2具体项目监理工程中,乙方务必组建满足工程项目及用户需求的监理机构所有监理机构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务必是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并应及时到位,专业配套,未经用户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或者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用户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乙方务必服从,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用户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2.3乙方为各项目配备的总监务必满足下列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务必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执业资格且务必是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总监或者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增补总监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提供监理服务时应与用户签订监理合同,确定监理内容、人员安排、服务期、价格等监理取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乙方在承接具体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监理合同中的承诺优于乙方投标文件时,以监理合同为准4办理工程监理业务程序1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理项目后,经审核需要抽取定点单位的,按下列方法抽取监理单位每单个项目监理单位的确定,将从包内所有中标人中抽签产生,例若该包最终确定了四家中标人,在定点期内,按照任务出现的时间次序,有项目任务A、项目任务B项目任务C项目任务D、项目任务E……项目任务A由四名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B由前一次抽签中未中签的三名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C则由前两次均未中签的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D则由前三次均未中签的中标人实施;项目任务E将由四家中标人重新进行抽签,依此类推
4.2抽签活动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每单个项目代表抽取
4.3如同时抽签多个项目,则按项目编号顺序依次抽签
4.
4.4每一项目通过随机抽签产生一个号码,此号码所对应入库编号的入库定点单位为项目中签人
4.
4.5抽签结果现场公布,由采购人单位代表与监督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在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网站上予以公布5项目中签人不得无故放弃中签资格1乙方根据用户的监理要求,经用户确认后,乙方与用户签订《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参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制定)
4.
5.2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口起5个工作口内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备案
4.
5.3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开展工程监理业务
4.
5.4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根据与用户签订《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与用户结算监理费用监理暂定合同价作为合同签订及前期支付的根据,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根据工程审计决算价及发改价格
[2007]670号文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监理收费基准价的40%6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
1.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监理情况进行检查
1.2有权对监理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所发现的与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
1.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或者用户造成缺失时,及因乙方监理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或者用户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或者用户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及任何有关的经济缺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任何有关的缺失的赔偿责任,包含第三方的有关的全部及任何缺失的赔偿责任
1.4受理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合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5甲方对用户监理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连带及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若主张或者要求其监理费有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用户主张或者要求
6.2甲方的义务尽力协调乙方与用户在监理定点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解决与处理监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予以协调
4.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1.1依约收取监理费用
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监理、乙方承诺及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要求
4.
7.
1.3乙方有权对用户在监理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与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甲方协助处理或者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
4.
7.
1.4对有充分理由与证据确信其监理经费未落实或者监理经费不足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承接,但应将有关情况全面书面记录以备查,作为乙方针对可能发生的有关违约指控的抗辩根据
4.
7.2乙方的义务
4.
7.
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保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4.
7.
2.2同意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
7.
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
7.
2.4向用户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要紧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
7.
2.5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当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用户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7.
2.6监理机构使用用户提供的设施与物品属于用户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者者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与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用户,同时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移交此类设施与物品
7.
2.7在监理合同期内或者者监理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木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7.
2.8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搞好定点监理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7.
2.9建立定点监理档案制度定点企业务必将有关政府采购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7.
2.10本次招标项下的任何合同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及中标人/乙方已清晰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者其部门、招标人、用户或者使用人等,均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有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有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投标人及中标人/乙方单独之因素、原因、责任投标人及中标人/乙方在有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及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含对招标人、用户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5.违约责任与监督管理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内容完成监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在监理过程中,假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者者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假如由于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者者违法行为、或者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引起乙方造成经济缺失,应当向用户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当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对用户或者者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与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者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4乙方向用户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用户的直接费用支出5乙方同意用户监理委托后,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转包6假如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7履约保证金的扣收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8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9监督管理、警告、处罚或者取消资格1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定点监理单位投标时的评标根据定点服务期内的所有监理抽签项目按《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及管理
9.2警告、处罚或者取消资格原则如下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服务承诺或者合同规定为用户提供服务,取消定点资格;
2、拒绝同意监督、检查的,取消定点资格;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中方、用户或者第三方发现的,取消定点资格;
4、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取消定点资格;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与采购合同的行为,取消定点资格;
6、本合同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通常的累计有效投诉连续两次或者一个定点期内三次的,取消定点资格;
7、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资质被吊销、入肥备案证到期且无法继续办理新证、所监理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导致其无法保证后续项目服务能力与质量的的,取消定点资格;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监理定点资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5.
9.3项目中签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确有特殊原因放弃的,应书面陈述理由,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审批项目中签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项目中签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给予取消定点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记录不良行为、限制投标资格等联动处罚
5.
9.4假如入库定点单位未书面来函放弃后续抽签机会,视为不管抽到多少项目,都有能力履行,中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约、不完全履约或者者拖延履约否则,视为项目中签人不履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
9.5在任何情况下,如项目中签人不能满足业主单位的合理需求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取消其中签资格并重新抽签对被取消中签资格的项目中签人,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9.6所有入库定点单位务必遵循《庐江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庐江县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意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定点服务期内的所有监理抽签项目按《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及管理.不可抗力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与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全面情况报告与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寄给对方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缺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者必要措施减少或者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缺失承担赔偿责任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协议
7.诚信保证金1乙方中标后须向庐江县招管局交纳贰万元的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定点期内最后一个项目履约结束并验收合格2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招收或者经协商抵扣或者用于赔偿甲方及用户及第三方缺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前一条款所指规定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等情形出现之日起七日内将其补足3若经双方一致确认并不存在依约应当扣留的事项,则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诚信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者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者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与国的法律、法规与人们通常的懂得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者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若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格外,合同其他部分若甲方不反对则能够继续执行4若根据合同属于乙方与用户之间的争议则应当按照乙方与用户之间的协议的约定方式处理,甲方并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不管该等仲裁或者诉讼均不得对甲方提起1L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一年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缺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务必提早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2甲乙双方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必要时,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守约方能够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履行,同时终止履行并不影响有关的赔偿及违约金责任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下列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关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缺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缺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1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3.2一年内用户对乙方并非严重的通常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的
3.3一方存在一种其它严重违约的情形
3.4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者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者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者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者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假如本合同部分条款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者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者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表达的原则与精神.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者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者无效或者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5、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日期及地点
1、开标日期2013年06月28日9:
002、开标地点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401室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06月28日9:00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13年06月06日至2013年06月17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供应商有意购买招标文件务必携带下列资料详见招标文件六联系方法单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四楼)本项目联系人刘磊电话0551-87388117传真邮箱:邮编230001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帐号184202819448
七、其它事项说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者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假如以专人送递或者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者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假如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假如使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2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1关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完善的,甲乙双方务必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者虽没有作为附件但应属于合同构成部分的有关有效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4乙方在合同及有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能够被甲方视为无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投标文件投标人_年_月一日投标文件资料清单一.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公章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
2、任何形式的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3、请将此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放入投标袋中,无需装订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13LJGZ0495投标保证金金额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帐号电话地址投标人公章备注
1、本表在开标现场与投标保证金收据一起交于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
2、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因收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者拖延退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四、拟投入本项目总监汇总表注
1、上述人员为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总监
2、年龄计算方式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布的年度减去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出生年度举比如下:招标公告公布于2013年3月6日,某监理人员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出生年度为1960年,则该人员的年龄为2013-1960=53岁投标人公章一年一月—日五.拟投入本项目总监履历表注
1、表后须附人员有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影印件,证明材料的形式参照投标授权书备注
202、表中各栏均须如实填写(包含照片)六.投标函致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监理定点单位招标第包”的第2013LJGZ0495号招标邀请书或者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承诺提供优质监理服务,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诚信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并保证于按合同要求的日期内提供优质服务
(3)我方已全面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含开标时间、抽签方式、清库方式、违约处理等)均无异议我方明白务必放弃提出模糊不清或者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假如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与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者资料
(7)我方完全认可并同意招标文件约定的监理费计价及结算方式
(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
(10)我方承诺按业要紧求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监理人员及有关办公、检测设备
(11)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入库定点单位的评审流程与项目合同授予原则
(1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定点服务期内的项目抽签流程与管理规定
(13)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定点服务期内的项目履约管理规定
(14)我方承诺遵循《庐江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庐江县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15)我方承诺定点服务期内的抽签项目所配备的总监是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总监或者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增补总监
(16)我方信守承诺,保证我方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我方承诺向业主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有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合同的拟定与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与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与工期操纵等全过程服务
(18)我方承诺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
(19)我方承诺若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做到如下三条,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我方自行承担
1、以本公司名义到庐江县工商局注册分支机构(凭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在庐江县城区内具有不小于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凭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明原件)
3、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2名总监理工程师将在庐江县分支机构办公
(2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投标人公章S期七.有关证明文件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注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应完整的表达出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营业执照年检情况部分
(2)投标授权书(原件)
(3)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须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4)合肥市行政区域以外企业须具有《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并通过年度考核(外地企业须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5)投标人授权代表及总监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6)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7)投标人承诺函;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者证明文件
(9)投标人近五年来曾承担过的监理项目及获奖情况(包含综合实力、信誉情况、承担项目数量、规模、类别、获奖、履约情况等);备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投标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采购活动(项目编号2013LJGZ0495)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与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性别身份证号投标人公章日期_年_月—日注
1、本项目只同意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务必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2、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与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⑶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者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能够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委会确认
4、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其在庐江县城区内具有不小于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第三章项目说明为提高招标效率,节约投标成本,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一定数量的监理定点单位承担2013-2014年度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的监理项目
一、定点服务期服务期限暂定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采购中心根据县政府与县招管局有关要求,可适当延长或者缩短服务期限
二、定点数量及业务范围
1、定点单位数量第一包W4家、第二包W4家、第三包W4家、第四包W4家第1包(房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2包(市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3包(公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4包(水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承接的业务范围监理费用在30万元下列(不含本数)及1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项目
三、服务要求
1、对投标人总监的耍求第1包(房乙)至少具7T2名住建部颁发的房建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第2包(市乙)至少具有2名住建部颁发的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第3包(公乙)至少具有2名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第4包(水乙)至少具有2名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均不得外聘返聘、要求年龄在30-55周岁(含本数)之间(年龄计算方式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布的年度减去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出生年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人员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2、入库定点单位可在定点期内对投标时提供的总监名单进行一次增补(具体时间由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确定),增补时应提供书面申请至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书面申请应附该总监履历表、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年龄30-55周岁)及增补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备注
(1)同时投标多个包别的,总监人员能够重复,但注册专业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事业编制的总监能够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替代社保交纳记录
2、对项目中签入监理机构的要求项目经抽签产生项目中签人后,项目中签人务必组建满足工程项目、抽签告知及业主单位需求的监理机构,配备有关办公、检测设备项目中签人所配备的监理人员务必是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所配备的总监务必是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总监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增补总监在建设过程中,项目中签人为该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专业配套,未经业主单位同意,项目中签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业主单位有权根据现场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项目中签人务必服从,否则,视同项目中签人违约,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四、报价要求
1、监理暂定合同价及结算价(1包一4包均使用)每包监理暂定合同价为根据工程概算投资额及发改价格
[2007]670号文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监理收费基准价的40%此暂定合同价作为分期支付监理费的根据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根据工程审计决算价及发改价格
[2007]670号文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监理收费基准价的40%o举比如下某工程概算投资额为2500万元(对应的监理收费基准价为
66.1万元),则监理暂定合同价为
66.IX
0.4=
26.44万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此价格分阶段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监理费,若该工程竣工审计决算价为2300万元(对应的监理收费基准价为
61.3万元),则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
61.3X
0.4=
24.52万元
2、投标人关于上述计价、结算方式须无条件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五、建库后管理
1、合同管理采购中心与入库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在合同中全面约定双方责权利,突出奖惩措施、处理方法与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入库及合同履约期间,入库单位因违法违纪、重大责任事故或者被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判、整改、入肥备案证到期且无法继续办理新证、建议注销或者处罚的,中心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入库资格,并保留对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2、业务安排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格式或者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应完整的表达出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营业执照年检情况部分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提供身份证原件5投标授权书及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社保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即可,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6报名情况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投标无效(核查报名手续)7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8条8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9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10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合肥市行政区域以外单位须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须通过年度考核,提供证书原件11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由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提供原件12总监(专业、资质、数量、年龄、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总监要求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13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者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14标书响应情况付款响应、服务响应等15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其他要求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有效住投标)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务必通过上述全部指标有效性评审才为合格评委签字评审时间注以上涉及证件、证书、证明等评审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有效性评审不合格,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间、同地点递交,超出投标截止时间外递交或者补交的评审材料我中心不再同意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庐江县招管局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封装~*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保证金收据手持递交二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四拟投入本项目总监汇总表五拟投入本项目总监履历表六投标函七有关证明文件A投标授权书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光盘一套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单位所投包别第包是否响应计价、结算方式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是否响应服务承诺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列明的抽签方式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备注序号姓名专业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注册证号姓名民族健康状况一寸照片性别年龄职务专业职称监理职称毕业院学历毕业时校间监理本项目专业工工作拟总监作年限年限任岗位个人要紧简历近五年内承担过的工程监理业绩单位审查意见及并加盖公章备注2委托人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下列简称“采购中心”)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四楼)开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账号1842028194484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5项目编号2013LJGZ04956项目性质服务类7资金来源面财政投资口采购人自筹口其他8包别划分口不分包EI分为4个包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在单个抽签项目中由业主单位与项目中签人另行约定10联合体投标口同意团不同意1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12服务地点庐江县境内13定点期限合同签订后暂定一年,采购人根据县政府与县招管局有关要求,可适当延长或者缩短服务期限14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人民币壹互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15答疑16勘察现场E1自行勘察□统一组织统一组织时间17标书份数及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工份,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光盘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与所投包别,密封在投标袋中投多个包的,投标文件须按包别分别制作分开封装18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11日9:00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四楼401室20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21中标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0条22诚信保证金每包人民币式互元,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成收受方式为口现金、团转账、口保函收受人为EI采购人、口委委人、口采购中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2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4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刘磊0551-8738811725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E1无口图纸口光盘注册地在庐江县以外的监理单位中标后,务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做到如下三条26本地化服务
1、以本公司名义到庐江县工商局注册分支机构(凭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场所(凭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明原件)
3、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2名总监理工程师务必在庐江县分支机构办公如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以上三条,其中标无效27其他报名参加投标并经审核通过,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者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放弃投标未予告知的,将根据《庐江县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