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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有线广播电视网实地细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O年七月lOo第六节自台监测系统第二十八条播出信号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级应能对所播出的节目、图片、文字等信息内容,EPG广告、字幕通知、邮件等数据内容与接收终端呈现内容进行监听监看应能采取录音、录像或者记录码流等方式对前端输出点重要节目信号的异态进行记录异态信息应储存一年以上;数字前端应配置码流分析设备对重要节目信号源与输出点进行分析;
(二)二级在符合三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能采取录音、录像或者记录码流等方式对前端输出点的重要节目与要紧节目的异态进行记录,异态信息应储存一年以上;数字前端应配置码流监测设备,能对重要节目信号源与输出点以轮询方式进行监测;
(三)一级在符合二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能采取录音、录像或者记录码流等方式对前端输出点的全部节目的异态进行记录,异态信息应储存一年以上;应配置码流监测设备,监测全部信号源与输出点;应对重要节目输出点实时监测;对其它取样点应能以轮询或者实时方式进行监测第二十九条设备运行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二级、三级应能够对复用加扰系统、CA系统进行监控;
(二)一级在符合二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能够对信号源系统、传输系统等进行监控;应设置网管系统,网管系统应符合《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GY5075)、《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GY5082)的有关规定;
(三)互动电视系统应配置监控网管系统,能对时移、回看、点播核心网络、数据库、分发系统进行监控,对设备硬件状态、播控软件、网络状态、存储状态等进行监测,具备异态声光报警功能;
(四)监测异态信息应储存一年以上第三十条电力与环境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范;
(二)三级对配电系统中的要紧运行参数与关键设备运行情况有监测手段;对机房温度、湿度等环境状态进行监测;
(三)二级在符合三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对配电系统中的要紧运行参数与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测;
(四)一级在符合二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配置具备异态声光报警功能的电力与环境集中监控系统第七节机房环境第三十一条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接地、布线及外部环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其中,三级应符合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规定,二级应符合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规定,一级应符合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规定机房应采取必要的防鼠、防虫等措施机房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5067)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二条机房安全防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与安全防护级别》(GA586)的有关规定无人值守机房应装防盗门,使用封闭式空间设计,满足无人值守条件下良好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漏、防虫、保温等防护条件,应配置具有远程遥控功能的空调等设备二级、一级应对设备机房、UPS主机及电池室、缆线集中点、室外设备等播出有关的重点部位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第三十三条通讯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级前端机房应至少配置一部业务专用外线电话;应配置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
(二)二级、一级前端机房应配置两部具有录音功能的业务专用外线电话;应配置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并配置与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互联的专用计算机终端与通讯设备第八节保护器材第三十四条应根据播出系统与设备配置情况,按一定比例配置备品备件第三十五条应配置保护检修、故障处理所需的工具、材料;二级、一级有线前端的仪器仪表配置应符合《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的有关规定,数字前端应增配码流分析仪、QAM信号分析仪、传输误码仪等必要的仪器仪表第九节灾备与应急播出第三十六条灾备与应急播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级应具有一定的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应根据当地地质、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二级在符合三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配置应急播出系统当发生重大灾害或者突发事件,播出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应能够应急播出重要节目;
(三)一级在符合二级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应配置灾备系统,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或者突发事件,播出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能应急播出重要节目宜建立异地备份前端系统,或者与相邻城市前端系统互为灾备有线分配网配置要求第一节分前端第三十七条外部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二级分前端机房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应配置自备电源;
(二)一级分前端应接入两路外电第三十八条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与规范;
(二)二级分前端机房播出负荷应使用独立的低压回路供电;播出负荷应使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2小时以上;
(三)一级分前端应设两个引自不一致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者手动互投功能;播出负荷应使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2小时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或者与供电部门签订应急供电协议,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有关负荷连续运行;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一致的供电回路第三十九条复用器、调制器等信号处理设备,与用于接收本地信号源的光接收机等设备应按N+1方式配置备份第四十条应对所插入的信号源进行实时监看,应至少对所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以轮询方式进行监听监看第四十一条机房环境应满足设备运行要求,并配置必要的防雷、防水、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盗、防静电与防电磁干扰等设施应对机房动力环境、安防等实现远程监控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5067)的有关规定第二节光、电缆传输系统第四十二条前端至下级前端、分前端的信号分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前端到下级前端、前端到分前端的传输网应使用环状结构、双路由或者配置其它有效的备用手段;
(二)使用模拟光传输系统进行信号分发的,射频放大器、光发射机、光放大器、光接收机等设备应按1+1方式配置;
(三)使用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网络系统进行信号分发的,系统配置应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光缆干线网专业实施细则》中有关二级基础网络配置的要求执行;使用数字微波传输方式进行信号分发的,系统配置应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微波传输专业实施细则》中有关支线微波配置要求执行第四十三条前端、分前端至光节点的信号分配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分前端、三级前端与二级前端,射频放大器应有备份,光发射机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
(二)一级前端射频放大器应有双备份,光发射机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第四十四条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光缆干线的施工与验收应严格按照《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507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光缆线路应使用管道、直埋等隐蔽方式,尽可能避免明线敷设;
(三)光缆的接续应严格按照施工任务与操作规程进行,熔接盒(箱)应保证密封良好,安装牢固;
(四)光节点宜安装在牢固可靠、密封性能好的保护箱内并加锁保护第四十五条应对分前端机房传输系统进行监控,具备双向功能的网络应配置传输网管系统,实现对光节点、放大器、交换机、光线路终端与接入终端等双向设备的监控第四十六条有线分配网的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缆线的设计、敷设、改造应当符合《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5073)、《有线电视分配网络工程安全技术规范》(GY5078)等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二)电缆网络的室外部分,其传输线路应使用地下管道、铠装直埋与保护管敷设等安装方式,其网络设备应采取设备箱安装方式;
(三)电缆网络的室内部分,新建的建筑应使用预设暗管设施敷设的安装方式,已建的建筑应采取保护管敷设与明装设备箱的方式;
(四)应在适当的地方设置直击雷保护装置或者采取地下管道、铠装直埋、金属管屏蔽等措施,务必与网络用户建筑物采取等电位连接与保护接地的防雷措施;
(五)分配节点及放大器宜使用集中供电的方式,且电源电压应不大于交(直)流65V关于重要的光节点或者用户数较多的光节点宜使用交流双路供电或者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并具有稳压功能与短路保护措施;
(六)电缆管道与其它建筑物与管道的最小间距,应符合《有线电视分配网络工程安全技术规范》GY5078的有关规定;七暗管设施中所有的放大器箱、分配器箱与过路箱均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功能通道,并加装箱门与门锁分配网络的明装设备箱应具有良好的防雨与防腐功能,箱门与箱锁应牢固可靠第三节保护器材第四十七条应根据有线分配网的规模、设备配置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备品备件第四十八条应配置故障处理、保护检修、抢修所需的必要工具、各类缆线材料、交通工具、安全保护设施等应配备易于移动的发电机,保障网络应急供电应按照《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的有关要求,根据当地用户规模与用户分布密度等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仪器仪表MMDS系统第四十九条MMDS发射机房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应配置自备电源;第五十条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与规范;二MMDS发射机房播出负荷应使用独立的低压回路供电;播出负荷应使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1小时以上第五十一条发射机、合成器等关键设备应有备份第五十二条天线、馈线的安装应符合《多路微波分配系统技术要求》GY/T132的有关要求,且安装结构应能承受当地最大风力第五十三条MMDS发射端、集体接收端应对所播出的重要节目进行监听监看第五十四条机房环境应满足设备运行要求,并配置必要的防雷、防水、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盗、防静电与防电磁干扰等设施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5067)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五条应配置重要设备的备品备件应配置故障处理、保护检修、抢修所需的必要仪器仪表、工具、各类缆线材料、交通工具、安全保护设施等运维与技术管理运行管理第五十六条有线广播电视网安全播出年度运行指标应满足
(一)三级,停播率W180秒/百小时,即可用度三
99.95%;
(二)二级,停播率W72秒/百小时,即可用度三
99.98%;
(三)一级,停播率W36秒/百小时,即可用度三
99.99%第五十七条计算方法应负荷《广播电视停播统计方法规范》(GY/T264)o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数字前端系统信源、TS流、射频、QAM调制、网络输出口等技术指标应符合《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与测量方法》(GY/T221)的要求;
(二)模拟前端系统、网络输出口技术指标应符合《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的要求;
(三)MMDS发射机满足《多路微波分配系统发射机技术要求与测量方法》(GY/T171)的要求;
(四)互动电视系统架构、接口规范应符合《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视频点播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GYT258)第五十八条互动电视节目内容库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使用文件完整性监控工具定期进行扫描,及时发现内容备篡改的文件;
(二)应对入库的节目内容进行内容审核,符合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所公布的有关要求与规范;
(三)应能够对入库的节目进行技术审核,判别节目中出现的黑场、彩条、静帧、彩场、色彩丢失、静音等故障,并形成结果报表第五十九条互动电视节目上下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节目上下线过程中应配置人工审核环节,完成内容审核与技术审核后方可正常上线;节目下线需要审核对应的EPG内容结构与用户租用期限的影响后方可进行下线;
(二)互动电视点播节目实体内容应不晚于对应EPG内容上线,不先于对应EPG内容下线;
(三)点播节目重新公布需重新入库上线时,应再次进行内容审核与技术审核,通过后方可再度设置上线;
(四)对新上线的节目内容,应通过不一致型号、版本与权限的终端进行验证第六十条互动电视EPG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EPG模版在正式公布前,应进行预公布与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EPG模版应在媒体实体内容上线之后公布EPG正式公布前应进行严格的节目关联测试,确认内容公布的有效性内容下线时,对应的EPG条目应先于实体媒体文件下线;平台应具备应急EPG模版公布功能;
(二)应对每次公布的模版进行归档备份,模版压缩包应保密EPG模版文件应使用文件完整性检查工具,以防止内容备篡改第六H••一条EPG广告、邮件等数据信息的公布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实行内容与技术审核,通过内容审核与技术审核后方能进入数据信息公布环节;
(二)数据内容生成与数据信息公布技术环节应实现隔离,分权限管理、分硬件实现;
(三)数据信息正式公布前,应预先通过测试系统公布,通过终端验证无误后,方可正式公布第六十二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
(一)机房管理制度应包含机房出入人员管理、机房禁止性规定等;
(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应包含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求、监听监看要求等;
(三)安全制度应包含技术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规定等;
(四)供配电管理制度应包含供配电规范、安全规范、要紧运行参数与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巡查规定等;
(五)技术参数变更管理制度应包含业务调度执行条件、业务调度前的各项准备措施、业务调度后的检查确认等;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编写目的1第二条适用范围1第三条分级保障原则1第四条电视节目分类2第二章前端配置要求2第一节供配电系统2第五条外部电源2第六条供配电2第二节信号源系统3第七条前端信号源接收3第八条卫星接收安全监控系统3第三节数字前端播出系统3第九条编码系统3第十条复用、加扰系统4第十一条调制器4第十二条传输适配器4第十三条SI生成子系统4第四节模拟前端播出系统4第十四条视音分4第十五条模拟调制器4第五节自台监测系统4第十六条播出信号监测4第十七条设备运行监控5第十八条电力与环境监控5第六节机房环境5第十九条机房环境5第二十条机房安全防范6第二十一条通讯设施6第七节保护器材6第二十二条备品备件6第二十三条保护工具6第八节灾备与应急播出7第二十四条灾备与应急播出7第三章有线分配网配置要求7第一节分前端7第二十五条外部电源7第二十六条供配电7第二十七条设备配置8第二十八条监听监看8第二十九条机房环境8
(六)事故报告制度应包含不一致等级事故的报告原则、报告内容(事故原因、影响情况、处理过程等)、报告要求等;
(七)保护检修制度应包含保护检修的项目与周期、检修规范、责任分工、重要数据存储与备份规范、保护记录规范等;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包含技术档案的范围、分类明细、存档要求、出入库管理规定、销存时限规定等;
(九)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应包含设备器材采购、技术验收、登记、整理、保管要求与借(领)用手续规定等,并符合《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的有关要求;
(十)设备、管线巡检制度应包含巡检要求、记录及报表规定等;
(十一)资源调配制度应包含资源调度的范围、资源的审批、准备措施、调度后的检查确认等
(十二)软件管理制度应包含设备及系统的版本管理、升级上线、数据备份、安全防护等第六十三条应结合播出系统与播出任务,制订与完善各项运行工作流程与设备操作流程
(一)运行工作流程应包含交接班流程、巡机(线)流程、管道及光缆调配管理流程、频率变更流程、节目变更调度管理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系统运行评估流程、播出事故处理及报告流程等;
(二)设备操作流程应包含线路割接操作流程、网管操作流程、前端各类设备操作流程、供配电设备操作流程等;
(三)各项操作应符合有关行业的操作规范,业务调度应按调度单的要求执行;运行工作与设备操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跨单位、跨部门的业务调度、操作指令应有书面通知,有关通话联络应有录音与文档记录保护管理第六十四条应根据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光缆阻断率、光纤可用率、故障抢修时限、故障处理及时率等各项保护质量指标第六十五条应参照《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的有关要求,针对不一致系统与设备分类制定周检、月检、季检与年检等周期性的保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前端、分前端电力系统、UPS、电池、空调等附属设备、设施,光、电缆路由巡检均应纳入统一保护计划;保护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数字有线电视广播系统的测试项目、周期应按照附表1的要求执行第六十六条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结合自身承担的保护任务、各类设备设施的特点,制定供配电设备、信号源系统、播出系统、网管系统、传输系统等的保护操作规程第六十七条保护分工、分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将有线广播电视网各环节的保护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个人,做到界面清晰、责任明确、不漏检、不重叠;
(二)与上、下游有关播出单位明确信号源主、备用关系,划清保护界限,并签订保护协议,协议要紧内容应包含保护分界图、各方保障责任、故障处理协调机制、联络电话等第六十八条应规定定型故障的故障定位、到达现场、完成抢修的时限,并根据抢修时限要求制定抢修预案与应急抢修流程,落实参与抢修的人员、器材、通讯及交通工具第六十九条运行保护所需的各类工具与器材应妥善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置于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置,并定期检测与保护第七十条代维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行保护任务时,安全播出责任仍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应选择具有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代维单位并签订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二)应指定专人对代维单位的运行保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应对代维单位的操作进行规范,在代维单位进行保护操作时,应安排内部人员监护管理;应禁止代维单位的远程保护;
(三)设备所在地单位应承担设备运行监测、故障应急处置等代维任务,并与委托方签署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应严格履行协议范围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及时向委托方反馈运行保护情况技术管理第七十一条技术改造与网络优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根据安全播出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技术改造与网络优化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技术改造与网络优化应按项目方式进行管理,实施流程应包含方案论证、报批、审核、实施、培训、验收等内容项目验收应符合《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GY/T5006)的第
3、
4、5章条款的规定第七十二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有线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
(一)应按照《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的有关要求做好有线电视设施保护工作,并建立与市政、电信、电力、公安、安全、街道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安全防范机制;
(二)应做好《刑法》第124条司法解释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培训学习、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设施保护责任、强化协调配合,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有线电视设施的安全第七十三条新建前端需要申请试播期的,应提早7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其中,涉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列简称总局)直属单位的,与播出影响范围涉及全国或者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逐级报至广电总局批准审批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批准试播的,应同时将批复意见抄送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第七十四条临时停传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临时停传涉及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的,与节目影响范围涉及全国或者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提早5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广电总局批准;其它临时停传的申请程序、管理要求由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二)申请临时停传前应做好与有关单位与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临时停传检修申请材料应说明停传原因、起止日期与时间、涉及的节目及参数(如频率、码率等)、影响范围、操作方案、应急措施等;
(四)临时停传批准后,有关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通知监测监管部门,申请单位应在操作前通知有关播出单位及用户第七十五条运行变更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播出方式(如是否加密等)、播出技术参数等的变更,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变更的,审批部门应同时将批复意见抄送监测监管部门,申请单位应在变更前通知有关播出单位及用户;
(二)变更后应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行;应及时修改播出系统图等技术资料,妥善储存变更前后有关档案第七十六条施工涉及或者可能涉及安全播出的,施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安排应以减少对播出影响为原则,尽量安排在例行检修时间进行,需要临时停传的,应做好临时停传申请与操作通知等工作;
(二)施工前,应制定全面的施工方案与应急预案施工方案与应急预案应明确施工的目的与要达到的效果、施工内容与施工区域、全面操作步骤与时间进度;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消防等各项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施工可能对安全播出造成的影响、防范措施、应急操作处理流程与有关责任人与需要协调配合的部门等;
(三)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安全规范,并做到严格隔离出施工区域,放置警示牌,并进行有效管控;安排熟悉安全播出的人员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发生威胁安全播出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在播出机房内施工,应与播出运行设施隔离,并加强对播出设备与机房环境的巡视;施工用电应与播出用电分离第七十七条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针对技术系统的特点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突发故障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含供配电故障应急预案、播出重要环节故障应急预案、非法破坏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防暴恐应急预案与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与岗位应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流程;
(三)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与流程,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第七十八条重要保障期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应制定重要保障期预案,预案应包含重要播出前的准备、重要播出中的保障措施与突发故障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二)应做好供配电系统、信号源系统、前端系统、传输系统、辅助系统(空调、紧急照明等)的全面检修、测试工作,做好线路巡线工作;应对备品备件、应急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补充;
(三)应提早协调电力供应、线路传输、通信联络、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等有关单位、部门为播出提供重点保障第七十九条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全播出事故的界定、分类、分级、统计与上报应按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与行业标准执行;
(二)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安全播出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事故管理制度;
(三)关于重大事故应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处置过程进行调查,对处置方式、方法进行分析,形成调查分析报告;
(四)根据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编写事故案例,并及时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理,对排查发现的播出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第八十条报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要求,汇总分析技术指标、播出运行、事件/事故等情况与数据,按时填报相应报表;
(二)上报数据应准确真实,并通过本单位领导审核;
(三)应根据报表类型分类整理报表档案第八十一条技术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技术资料管理应符合《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的有关规定;
(二)应建立技术资料库,有条件的应建立电子化技术资料库资料库应包含技术审批文件、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设备档案、运维档案(含运维工作记录、系统操作记录、运行监测记录等)、应急预案、事故档案、系统方案、系统图纸、系统重大技改资料、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播出文件、报表等;应由专人负责对技术资料及时更新整理;运维档案应储存一年
(三)应加强企业办公网、邮件、保护终端的管理,做好各类播出有关的技术资料、方案的保密工作应建立健全玩呗的有线电视技术指标采集与分析系统第八十二条应定期分析运行保护数据(包含技术指标、故障、事故等),为系统优化、技术改造、改进运行保护管理提出建议第八十三条技术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技术安全的规定,遵循《广播电视中心与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GY63)、《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等行业标准中的有关技术安全要求;
(二)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制定与细化有关的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强化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与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发生技术安全事故第八十四条应建立安全播出检查与考核制度,定期对前端、网络的运行与保护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应包含下列要紧内容
(一)安全管理检查安保、防火、防雷等技术安全情况,与信号源、自台监测等系统的信息安全情况,评估安全风险;
(二)系统配置检查技术系统、设备及线路的分级保障配置与验收情况,评估技术系统的可靠程度;
(三)系统指标检查系统的要紧技术指标,评估技术指标达标等级;
(四)规章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评估规章制度的完善与落实情况;
(五)预案流程检查应急预案与操作流程的制定与演练情况,考核值班人员的掌握程度,评估各项应急预案与关键操作流程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六)文件资料检查值班日志、运行记录、播出运行文件、保护计划、保护记录、安全播出报表、安全播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设备器材档案等资料,评估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第八十五条应对技术系统与播出管理进行安全播出风险评估,对评估发现的不足与薄弱环节应及时整改信息安全管理第八十六条应将信息安全纳入安全播出管理,合理配置工作岗位与人员,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并建立监督机制第八十七条应《广播电视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D/J037)的要求,划分播出有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播出有关信息系统应符合《广播电视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D/J038)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评估与整改第八十八条结合信息系统等级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方案与策略,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与操作规范,从访问操纵、运行保护、应急处置、人员管理与培训、文件档案管理、审核检查等方面规范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第八十九条成果用合理妁系统架构和技术手段■对幡出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一)应进行层次化网络结神设计,形成网络纵浜防护体系.第出相关估患系统应位于纵深结构内部应根据信息系统功能.业务流程.网络结构层次.业务服务对象等合理划分区络安全城并在城内划分不同于网或网段.理清网络边界.组合使用路由器、网关、防火墙和安全隔离网同等设备的功能转住.加强边界防护e同一安全域内重要河段与其他河段之间应采取可拿的技术震离手段;《二)各类殁据信思发布系统.运营支撑系统、互动应用系统等指出相关信息系统应与外部网络实现滞离.并进行连通性方案设计.安全货略部署•数据流向控制、日常监控维护以及安全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三)应对交换设备数据设备、传输设普、网策系统.业芬系统筹的张号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账号中诚.审批、分配.更新.H核等流程,明碘区分账号口令的摄作权限账号口令做到专人专用.人员权限发生变化(含调动.离职等1•其所,甦号口令权限必须立即篁新分配或中止账号口令应定期更新所/系统、所有账号的整我退出操作出分逐条记录并备案备查;关键屁户认证宜配置双因素认证方式;
(四)应关新宏有非必需的访问砧径和访问增口,忸定详细的访间控刷策略应严格限定相关数据存储介原的使用范图《五)应禁止设备的远程维护.发生紧急本件蒂要远程技术支持时,应经过逐级审批,仅临时开放远程查询权限❷处理完毕后.立即物理断开
(六)所有软件的标署.安装、更新、卸般等必须严格中黄.复;核和备案,禁止安装与系统运行无关的软件
(七)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械定系统安全补丁加载流程.朴丁或更新在加城或安装前必须经过安全冽试和验证;
(八)播出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之同进行数据交摸时应逶过数据交换区或专用数据交换设缶完成内、外网数据的安全交换.所有遹过移动介质上戴的内容应经过两种以上的防恶意代码产品进行恶意代码检查后.方可正式上栽;
(九)应W立健全安全审计制度,审计内容包括用户鬓录.修改配置、核心业务操作等重要行为.以及系统麦源的异常使用.审计记录包括本件的巳期和时间、本件类型客户4IP地址.描述和结果等.审计记录应保存90天以上应保护审计记录,避免受到期除.修改和厦差;〈十)应制定信息发布业务流程.流程的各环节涉及人员分权累管理,严格内容申登和播发环节管理t(H--)垠据系统中各类数据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数据加密.数据备份.访问控制等措施;
(十二)应对网络流量.用户行为、主机和网络设备的运行状况等进行监测.及时处・异态报警.笫九十条应定期对搔出相关技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评牯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优化方案.对系统进行信息安全加围.第五节人员管理第九d-一条安全挣出相关岗位人员上岗.培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描白值班网位和维护省位人员应遣过政治审查,具有相应第二节光、电缆传输系统8第三十条前端至下级前端、分前端的信号分发系统8第三十一条前端、分前端至光节点的信号分配9第三十二条光缆敷设9第三十三条网络监控9第三十四条分配网的安全措施9第三节保护器材10第三十五条备品备件10第三十六条保护工具10第四章MMDS系统10第三十七条外部电源10第三十八条供配电11第三十九条设备配置11第四十条天馈系统11第四十一条监听监看11第四十二条机房环境11第四十三条保护工具11第五章运维与技术管理11第一节运行管理11第四十四条运行指标11第四十五条技术指标11第四十六条规章制度12第四十七条运行流程13第二节保护管理13第四十八条保护质量要求13第四十九条保护计划13第五十条保护操作规程14第五十一条保护分工、分界14第五十二条抢修管理14第五十三条备件管理14第五十四条代维管理14第三节技术管理15第五十五条技术改造与网络优化15第五十六条设施保护15第五十七条试播期管理15第五十八条临时停传管理15第五十九条运行变更管理16第六十条施工管理16第六十一条应急预案17第六十二条重要保障期17第六十三条事故管理17第六十四条报表管理18第六十五条技术资料18第六十六条运维分析18的专业技能满足岗位要求,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
(二)应定期进行安全播出教育,组织安全播出演练并对技术人员及与接出有关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三)应对技术人员进行新技术培洞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四)应与关键业务流程各环节涉及人艮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相关人员承担的安全责任、保密要求和追约责任;
(五)员工入职、调动和离职均应有配套的审查制度,涉及业务核心技术或具有关键权限的人员调离时,必须进行*岗审计
(六)与播出相关的供配电等保障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应统一纳入安全播出管理0第九十二条外来会场代雄人员上幌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承担驻场代维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其指派的驻场代维人员详维个人信息,并出具相关人员使用证明;
(二)外耒驻场代维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和费质,并通过代维岗位培训和考核;
(三)应定期进行安全播出教育,组织安全播出演练.并对外耒驻场代维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四)在与驻场代雄里位签署合同时应从维护工作连续性考虑.对其人员流动性进行约束;如驻场代维人员交更.驻场代雄单位应及
(五)与安全相关的驻场代维人员应统一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第六章附则第九十三条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停播生指有线广播电视网修播总时长与有线广播电赛网播出总时长的比值,单位秒/百小舒.公式但博赤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停才馥、时长(秒X万户)有线广播电视系统播嵋、时长(百小畦万户)zz某套节目停播时长(秒x影响用户数(万户〕停播次数影响节目套数节目套数义单套节目播出时长(百]、时)X总用户数(万户)计算方法应符合《广播电视停播统计方法规范》(GY/T264);
(二)可用度指有线广播电视网所有节目正常播出节目时长占播出总时长的百分比,单位%O公式可用声=(1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停播总时长(小时X万户))X1OO4一有线广播电视系统播出总时长(小时x万户)一°ZZ某套节目停播时长(M)x影响用户数(万户)=(1停播次数影响节目套数)xl(W节目套数X单套节目播出时长(小t)X总用户数(万户)°
(三)技术系统指有线广播电视网与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包含前端、有线分配网与有关监测、监控系统,有关供配电系统,有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与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应急照明、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等);
(四)前端指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提供广播电视节目服务的,具有节目源信号接收、集成、操纵、信道调制等功能的系统设施;
(五)分前端指接收来自于前端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具有少量节目插入功能,并完成信道调制的有线电视网络节点;
(六)播出负荷指机房内所有设备的用电负荷,包含要紧播出负荷及监视系统、电视墙等用电负荷其中,要紧播出负荷指信号播出、传输链路上设备及网管系统等与播出直接有关的用电负荷;
(七)外部网络指本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有关信息系统之外的网络,如办公网络、外单位网络、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网络;
(八)本细则中“应”表示务必达到相应要求;“宜”表示建议达到相应要求;九如无特殊说明,本细则中“以上”含本数第九十四条下列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最新版适用于本实施细则《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GY5075《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GY508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与安全防护级别》GA586《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5067《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保护规程》GY/T166《多路微波分配系统技术要求》GY/T132《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5073《有线电视分配网络工程安全技术规范》GY5078《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与测量方法》GY/T221《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多路微波分配系统发射机技术要求与测量方法》GY/T171《广播电视中心与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GY63《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GD/T5006《广播电视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基本要求》GD/J038《广播电视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定级指南》GD/J037《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视频点播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GYT258第九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第九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表1:数字有线广播电视网测试项目与周期注
1、“表示需测试;
2、干线抽测应很多于10%;
3、分配网络的年测试工作宜安排在支线的每周随机抽测中进行第六十七条技术安全18第六十八条检查考核19第六十九条风险评估19第七十条人员要求及培训19第四节信息安全管理20第七十一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第七十二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20第七十三条安全防护措施20第七十四条数据安全20第七十五条监控与响应20第六章附则21第七十六条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21第七十七条规范性引用文件22第七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22第七十九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2附表1数字有线广播电视网测试项目与周期23总则第一条为指导与规范有线广播电视网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线广播电视网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保护、技术管理工作本实施细则所称有线广播电视网指用电缆、光缆、多路微波或者其组合来传输、分配与交换声音、图像及数据信号的,为终端用户提供广播电视服务的信息系统有线广播电视网由前端与有线分配网构成,其中,有线分配网包含分前端、光电缆传输系统等考虑到多路微波系统(下列简称MMDS系统)目前的应用情况,本实施细则对其配置要求进行了规定第三条根据覆盖用户规模,前端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前端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保障等级越高,对技术系统配置、运行保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保障要求越高有条件的有线广播电视网运营单位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一)前端分级省级、省会市、计划单列市,或者覆盖用户规模在100万户以上的有线电视前端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覆盖用户规模在10万户以上,100万户下列的有线电视前端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覆盖用户规模不足10万户的有线电视前端应达到三级保障要求;
(二)分前端分级覆盖用户8万户以上的有线电视分前端应达到分前端一级保障要求,覆盖用户不足8万户的有线电视分前端应达到分前端二级保障要求;
(三)下列将“三级保障前端”、“二级保障前端”、“一级保障前端”分别简写为三级、二级、一级第四条按照安全播出影响程度,有线广播电视网传输的节目分为下列三类重要节目,指CCTV-1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视、本地一套及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重要节目;要紧节目,指中央电视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与本地电视台的,除付费节目以外的所有非重要节目;通常节目,指除重要节目、要紧节目外的其它节目前端配置要求第一节供配电系统第五条外部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级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应配置自备电源;
(二)二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宜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三)一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第六条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与规范;
(二)三级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与其它负荷供电分离的独立低压回路;重要节目与要紧节目播出负荷应使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自备电源应在外电中断后20分钟内启用;
(三)二级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一致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者手动互投功能;重要节目与要紧节目播出负荷应使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或者与供电部门签订应急供电协议,自备电源应在外电中断后20分钟内启用,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有关负荷连续运行;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一致的供电回路;
(四)一级应设对应于不一致外电的变压器,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一致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者手动互投功能;要紧播出负荷应使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实际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应在外电中断后10分钟内启用,并能够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有关负荷持续运行,储油量应保证至少4个小时用量需求;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一致的UPS供电回路第七条智能电源设备应实施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禁止通过外部网络进行远程保护第二节信号源系统第八条三级、二级前端的重要节目应接入两路不一致传输路由的信号源一级前端的重要节目、要紧节目应接入两路不一致传输路由的信号源,且能够实现不一致信号源的自动、手动切换与应急跳接来自外部网络的节目源应不直接接入播出系统,先通过隔离与审核后方能接入第九条卫星接收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级应对本地接收的卫星信号源节目进行监听监看,应配置满足安全监控要求的卫星接收机;
(二)二级应对本地接收的卫星信号源节目进行监听监看,应配置卫星接收安全监控系统或者满足安全监控要求的卫星接收机,系统或者接收机应具备卫星信号异态声光报警与迅速进行节目源信号切换或者关断的功能;三一级应对本地接收的卫星信号源节目进行监听监看,应配置卫星接收安全监控系统,系统应具备卫星信号异态声光报警与迅速进行节目源信号切换或者关断的功能第三节数字前端播出系统第十条编码系统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第十一条三级、二级前端的复用、加扰系统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一级前端重要节目与要紧节目的复用、加扰系统应按1+1备份方式配置,通常节目的复用、加扰系统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第十二条调制器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第十三条传输适配器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第十四条三级前端的服务信息SI生成子系统应配置备播系统,备播可使用码流播放方式;二级、一级前端的SI生成子系统应配置主备系统第十五条一级、二级前端CA系统应按1+1备份方式配置;应有应急系统或者措施,在CA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无法短时间恢复时,能保证用户正常接收第十六条EPG广告、邮件等数据播发系统应有应急系统或者措施,在发生数据播发错误或者系统瘫痪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用户正常信息接收并更新用户机顶盒中存储的各类数据第十七条一级、二级前端播出系统、运营支撑系统的核心数据库应能实时进行数据的主备自动同步备份;三级前端应使用磁带、硬盘方式定期备份,备份周期不超过7天第十八条承担数字电视信号及网管数据转发、汇聚、组播等工作的交换机应按1+1方式热备份第十九条播出系统应统一时钟,时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二级应配置可靠的时钟源,前端的时钟信号锁定于同一个时钟源,时钟发生器应有自动校时功能;二级的时钟源可来自于一级;
(二)一级在二级的基础上,应配置主备时钟源第四节互动电视前端播出系统第二十条时移与回看系统的节目收录、存储、分发等设备应使用N+1备份方式,N不大于10;系统应具备负载均衡功能第二十一条互动电视系统核心网络设备应按1+1方式热备份,有关连接线路应配备两路不一致传输路由第二十二条点播系统的存储、分发服务器等设备应使用N+1备份方式,N不大于
10.第二十三条点播分发链路宜使用两路不一致传输路由或者不一致传输方式第二十四条点播节目的迁移分发应使用安全的传输方式第二十五条互动电视系统、运营支撑系统的核心数据库应有备份系统或者手段,当发生系统故障或者数据丢失时,不影响用户正常收看第五节模拟前端播出系统第二十六条应配置视频、音频跳线排三级前端的视频、音频分配器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10;二级前端的视频、音频分配器应配备双电源,按N+1备份,N不大于10;一级前端的视频、音频分配器应配备双电源,按1+1备份第二十七条模拟调制器应按N+1备份方式配置,N不大于项目名称测试频道月测试季测试年测试前端干线分配网络干线前端干线分配网络TS流测量所有频道VV数字频道电平所有频道VVVVV调制误差率MER总频道10%很多于5个7VVV误码率BER总频道10%很多于5个VVV数字射频信号与噪声功率比SdRf/N总频道10%很多于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