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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强制性条文XX0406201604281建筑设计
1.1屋面与防水设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共8条
3.
0.5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屋面防水等级与设防要求应符合的规定表
3.
0.5屋面防水等级与设防要求
4.
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与防水做法应符合表
4.
5.1的规定表
4.
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与防水做法注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防水层仅作单层卷材时,应符合有关单层防水卷材屋面技术的规定
4.
5.5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4.
5.5的规定表
4.
5.5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mm
4.
5.6每道涂膜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4.
5.6的规定表
4.
5.6每道涂膜防水层最小厚度mm
4.
5.7复合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4.
5.7的规定表
4.
5.7复合防水层最小厚度mm表
3.
3.1-6温与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注传热系数K只适用于温与A区,温与B区的传热系数K不作要求
3.
3.2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
3.
3.2-1与表
3.
3.2-2的规定表
3.
3.27乙类公共建筑屋面、外墙、楼板热工性能限值表
3.
3.2-2乙类公共建筑外窗(包含透光幕墙)热工性能限值
3.
3.7当公共建筑人口大堂使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与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4.
1.1甲类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务必进行热负荷计算与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4.
2.2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使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1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2无城市或者区域集中供热,使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者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3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者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4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小,无法利用热泵或者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但能够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与平段时间启用的空调系统;5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4.
2.3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使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气加湿热源1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2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加湿用电量需求的建筑;3冬季无加湿用蒸汽源,且冬季室内相对湿度操纵精度要求高的建筑《严寒与严寒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
20102.
1.10窗墙面积比(术语)窗户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即建筑层高与开洞定位线围成的面积)之比
4.
1.3严寒与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
4.
1.3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
4.
1.3规定的限值时,务必按照本标准第
4.3节的要求进行保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推断表
4.
1.3严寒与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4.
1.4严寒与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
4.
1.4规定的限值当窗墙面积比大于表
4.
1.4规定的限值时务必按照本标准第
4.3节的要求进行保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推断,同时在进行权衡推断时,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也只能比表
4.
1.4中的对应值大
0.1o表
4.
1.4严寒与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注1敞开式阳台的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应计入窗户面积,下部不透明部分不应计入窗户面积2表中的窗墙面积比应按开间计算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者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30至偏西小于等于30°
4.
2.2根据建筑物所处城市的气候分区区属不一致,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
4.
2.27〜表
4.
2.2-5规定的限值,周边地面与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
4.
2.2T〜表
4.
2.2-5规定的限值,严寒(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表
4.
2.2-
64.
2.6规定的限值当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务必按照本标准第
4.3节的要求进行保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推断表
4.
2.27严寒A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4.
2.2-2严寒B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4.
2.2-3严寒C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4.
2.2-4严寒A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42.2-5严寒B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注周边地面与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不包含土壤与混凝土地面表
4.
2.2-6严寒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4.
2.6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严寒地区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验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的6级严寒地区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验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6级
5.
1.1集中采暖与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务必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与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5.
1.6除当地电力充足与供电政策支持,或者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它形式的能源外,严寒与严寒地区的居住建筑内,不应设计直接电热采暖
5.
2.4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习惯锅炉的设计效率不应低于表
5.
2.4中规定的数值表
5.
2.4锅炉的最低设计效率(%)
5.
2.9锅炉房与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总供热量的热量表(热量计量装置)集中采暖系统中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务必数值楼前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热量结算点
5.
2.13室外管网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当室外管网通过阀门截流来进行阻力平衡时,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缺失差值,不应大于15%o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在热力站与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5.
2.19当区域供热锅炉房设计使用自动监测与操纵的运行方式时,应满足下列规定1应通过计算机自动监测系统,全面、及时地熟悉锅炉的运行状况2应随时测量室外的温度与整个热网的需求,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通过调节投入燃料量实现锅炉供热量调节,满足整个热网的热量需求,保证供暖质量3应通过锅炉系统热特性识别与工况优化分析程序,根据前几天的运行参数、室外温度,预测该时段的最佳工况4应通过锅炉运行参数的分析,做出及时的推断5应建立各类信息数据库,对运行过程中的各类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并应能够根据需要打印各类运行记录,存储历史数据6锅炉房、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与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
5.
2.20关于未使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测与操纵的锅炉房与换热站应设置供热量操纵装置
5.
3.3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务必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调节、操纵装置及分户热计量(分户热分摊)的装置或者设施
5.
4.3当使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者使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作为住宅小区或者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规定值;当设计使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应低于国家标准《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08规定的第3级
5.
4.8当选择土壤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淡水、海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者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严禁破坏、污染地下资源
1.4非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2015(共2条)非结构构件(术语)与结构相连的建筑构件、机电部件及其系统建筑非结构构件(术语)建筑中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与部件,要紧包含非承重墙体、附着与楼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与部件、固定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柜等建筑附属设备(术语)建筑中为建筑使用服务的附属机械、电气构件、部件与系统,要紧包含电梯、照明与应急电源、通信设备、管道系统、采暖与空调系统,烟火监测与消防系统,公用天线等
3.
3.1非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与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按下式计算S=ygSge+YEhSEhk+YEvSEvk+一宣YwSwk
3.
3.2非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按下式进行抗震验算SWR/Yre《点挂外墙板装饰工程技术规范》JGJ321-2014(共1条)
4.
1.6点挂外墙板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锚固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应通过现场拉拔试验进行验证《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共4条)
3.
0.7遮阳装置及其与主体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进行结构设计
7.
3.4在遮阳装置安装前,后置锚固件应在同条件的主体结构上进行现场见证拉拔试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
2.4遮阳装置与主体结构的锚固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数检查验收记录检验方法:检查预埋件或者后置锚固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等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与试验报告
8.
2.5电力驱动装置应有接地措施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电力驱动装置的接地措施,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共7条)在既有建筑上安装或者改造光伏系统应按建筑工程审批程序进行专项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在人员有可能接触或者接近光伏系统的位置,应设置防触电警示标识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并应安装必要的计量装置
3.
4.2并网光伏系统与公共电网之间应设隔离装置光伏系统在并网处应设置并网专用低压开关箱(柜),并应设置专用标识与“警告”、“双电源”提示性文字与符号安装在建筑各部分的光伏组件,包含直接构成建筑围护结构的光伏构件,应具备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应的电气安全防护措施,并应满足该部位的建筑围护、建筑节能、结构安全与电气安全要求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者改造光伏系统,务必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建筑电气安全的复核并应满足光伏组件所在建筑部位的防火、防雷防静电等有关功能要求与建筑节能要求
5.
1.5施工安装人员应采取防触电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穿绝缘鞋、戴低压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2当光伏系统安装位置上空有架空电线时,应采取保护与隔离措施;3不应在雨、雪、大风天作业《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共10条)
3.
0.4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者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务必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要求
0.5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3.2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内置加热系统务必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并根据不一致地区应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雹、抗风、抗震等技术措施
4.13安装在建筑上或者直接构成建筑围护结构的太阳能集热器,应具有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障设施
3.3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5.
3.8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阳台栏板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2由太阳能集热器构成的阳台栏板,应满足其刚度、强度及防护功能要求
5.
4.2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埋设埋件或者其他连接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5.
4.4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承结构
6.2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与断电等安全措施
3.4支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钢结构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共6条)
1.
0.4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者改造太阳能空调系统,务必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要求,并通过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3.
0.6太阳能集热系统应根据不一致地区与使用条件采取防过热、防冻、防结垢、防雷、抗雹、抗风、抗震与保证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
5.
3.3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5.
4.2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空调系统安装埋设预埋件或者其他连接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5.
6.2太阳能空调系统中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接地与断电等安全措施
6.
1.1太阳能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防水层与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共5条)
1.
0.5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者改造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务必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要求,并经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3.
1.3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应根据不一致地区与使用条件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雹、抗风、抗震与保证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
3.
4.1太阳能集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严禁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3.
6.3系统安全与防护的自动操纵应符合下列规定4为防止因系统过热而设置的安全阀应安装在泄压时排出的高温蒸汽与水不可能危及周围人员的安全的位置上,不应配备相应的措施;其设定的开启压力,应与系统可耐受的最高工作温度对应的饱与蒸汽压力相一致
4.
1.1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地面防水层与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
1.5建筑门窗玻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共2条)
8.
2.2屋面玻璃或者雨篷玻璃务必使用夹层玻璃或者夹层中空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
0.76mm
9.
1.2地板玻璃务必使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务必使用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务必进行均质处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共5条)
3.
1.2门窗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务必使用安全玻璃1面积大于
1.5m的窗玻璃;2距离可踏面高度900mm下列的窗玻璃;3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含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47层及7层以上建筑外开窗
6.
2.8建筑外窗的安装务必牢固可靠,在砖砌体上安装时,严禁用射灯固定
6.
2.19推拉门窗扇务必有防脱落装置
6.
2.23安装滑撑时,紧固螺钉务必使用不锈钢材料,并应与框扇增强型钢或者内衬局部加强钢板可靠连接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7.
1.2安装门窗、玻璃或者榛拭玻璃时,严禁手攀窗框、窗扇、窗挺与窗撑;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务必有牢固牢靠的挂点,严禁把安全带挂在窗体上《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共4条)
3.
1.2铝合金门窗要紧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要紧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0mm窗用主型材要紧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1.4mm人员流淌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与物体碰撞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建筑物中下列部位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17层及7层以上建筑外开窗;2面积大于
1.5m的窗玻璃或者玻璃底边离最终装饰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3倾斜安装的铝合金窗
4.
12.4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的窗扇应用防止从室外侧拆装的装置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共16条)
2.
1.5框支撑玻璃幕墙(术语)玻璃面板周边由金属框架支承的玻璃幕墙要紧包含下列类型1按幕墙形式,可分为1)明框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构件显露于面板外表面的2)隐框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构件完全不显露于面板外表面的3)半隐框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竖向或者横向构件显露于面板外表面的2按幕墙安装施工方法,可分为1)单元式玻璃幕墙将面板与金属框架(横梁、立柱)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完成安装施工的2)构件式玻璃幕墙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与玻璃面板的
1.6全玻幕墙由玻璃肋与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支撑装置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之间的连接装置支承结构点支承玻璃幕墙中,通过支承装置支承玻璃面板的结构体系框与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务必使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与点支承幕墙使用镀膜玻璃时,不应使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酮结构密封胶与硅酮建筑密封胶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
6.2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与剥落粘接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检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4人员流淌密度大、青少年或者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与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6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与挠度1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YeSWR2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SeWR/YRE3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4双向受弯的杆件,两个方向的挠度应分别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
5.
5.1主体结构或者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与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6.2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一致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者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应取
0.2N/mm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者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f2应取
0.01N/mm
6.
2.1横梁截面要紧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截面自由跳出部位与双侧加劲部位的宽厚比应符合表
6.
2.1的要求;表
6.
2.1横梁截面宽厚比bo/t限值2当横梁跨度不大于
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要紧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
1.2m时,其截面要紧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使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3钢型材截面要紧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
3.1立柱截面要紧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使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2钢型材截面要紧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规范第
6.
2.1条的相应规定
7.
1.6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者结构面之间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3.1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nln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使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务必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nini;使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o安装连接件的夹层玻璃与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也应符合上述要求玻璃之间的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应使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10.
7.4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国标图集13J103-2《构件式玻璃幕墙》、13J103-3《点支承式玻璃幕墙、全玻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建筑幕墙(术语)由金属构架与板材构成的、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金属幕墙板材为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石材幕墙板材为建筑石板的建筑幕墙组合幕墙板材为玻璃、金属、石材等不一致板材构成的建筑幕墙斜建筑幕墙与水平面成大于75°小于90°角的建筑幕墙
4.
8.1瓦屋面防水等级与防水做法应符合表
4.
8.1的规定表
4.
8.1瓦屋面防水等级与防水做法注防水层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4.
5.5条或者第
4.
5.6条II级防水的规定
4.
9.1金属板屋面防水等级与防水做法应符合表
4.
9.1的规定表
4.
9.1金属板屋面防水等级与防水做法注1当防水等级为।级时,压型铝合金板基板厚度不应小于
0.9mm;压型钢板基板厚度不应小于
0.6mm;2当防水等级为I级时,压型金属板应使用360°咬口锁边连接方式;3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仅作压型金属板时,应符合《金属压型板应用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的规定
5.
1.6屋面工程施工务必符合下列安全规定1严禁在雨天、雪天与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2屋面周边与预留孔洞部位,务必按临边、洞口防护规定设置安全护栏与安全网;3屋面坡度大于30%时,应采取防滑措施;4施工人员应穿防滑鞋,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措施时,操作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963-2011(共4条)
3.
2.10屋面坡度大于100席与大风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以上的地区,应采取加强瓦材固定等防止瓦材下滑的措施
2.17严寒与严寒地区的坡屋面檐口部位应采取防冰雪融坠的安全措施
3.12坡屋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屋面周边与预留孔洞部位,务必设置安全护栏与安全网或者其他防止坠落的防护措施;2屋面坡度大于30%时,应采取防滑措施;3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与穿防滑鞋;4雨天、雪天与五级风及以上时不得施工;5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应加强火源管理
10.
2.1单层防水卷材的厚度与搭接宽度应符合表
10.
2.1-1与表
10.
2.1-2的规定表
10.
2.17单层防水卷材的厚度(mm)表
10.
2.1-2单层防水卷材搭接宽度(mm)单元建筑幕墙由金属构架、各类板材组装成一层楼高单元板块的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由金属副框各类单块板材,使用金属挂钩与立柱、横梁连接的可拆装的建筑幕墙结构胶幕墙中黏结各类板材与金属构架、板材与板材的受力用的黏结材料硅酮耐候胶幕墙嵌缝用的低模数中性硅酮密封材料接触腐蚀两种不一致的金属接触时发生的电化学腐蚀相容性:黏结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接触时,不发生影响黏结密封材料黏结性的物理、化学变化的性能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
8.0MPa
5.2同一幕墙工程应使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者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5.3同一幕墙工程应使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与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2.3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1/3001为立柱或者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rnm;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1/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
4.
2.4幕墙在风荷载标准值除以阵风系数后的风荷载值作用下,不应发生雨水渗漏其雨水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3作用于幕墙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LOkN/m3k二
5.
2.
35.
5.2钢销式石材幕墙可在非抗震设计或者6度、7度抗震设计幕墙中应用,幕墙高度不宜大于20m石板面积不宜大于
1.0m钢销与连接板应使用不锈钢连接板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X4mmo钢销与孔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6.
3.2条的规定
5.
6.6横梁应通过角码、螺钉或者螺栓与立柱连接,角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螺钉直径不得小于4n每处连接螺钉数量不应少于3个,螺栓不应少于2个横梁与立柱之间应有一定的相对位移能力
5.
7.2上下立柱之间应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并应使用芯柱连结芯柱总长度不应小于400mm芯柱与立柱应紧密接触芯柱与下柱之间应使用不锈钢螺栓固定
5.
7.11立柱应使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再通过角码与预埋件或者钢构件连接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0mm连接螺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进行承载力计算立柱与角码使用不一致金属材料时应使用绝缘垫片分隔
6.
1.3用硅酮结构密封胶黏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15C以上30℃下列、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3.2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销的孔位应根据石板的大小而定孔位距离边端不得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也不得大于180mm;钢销间距不宜大于600mm;边长不大于
1.0m时每边应设两个钢销,边长大于
1.0m时应使用复合连接;2石板的钢销孔的深度宜为22〜33mm孔的直径宜为7mm或者8mm钢销直径宜为5mm或者6nim钢销长度宜为20〜30mHi;3石板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者崩裂现象,孔径内应光滑、洁净
5.1金属与石材幕墙构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得少于5件当有一个构件抽检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样复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
7.
2.4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3.4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2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
1.5mm;3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务必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4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7.
3.10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1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2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角的安装;4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5幕墙的封口安装
1.6防辐射及其他《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GB50681-
20117.
1.6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房间的门及锅炉房门,应使用平开门,平开门务必向疏散方向开启
8.
1.10高层厂房、库房与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室外疏散楼梯建筑高度超过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者室外楼梯
8.
4.8走道板及检修平台应使用钢筋混凝土板或者网纹钢板,不应使用漏空钢板、钢筋条板抗震设防地区,使用钢筋混凝土小板时,应采取与走道梁固定的措施
9.
3.4上人吊顶、重型吊顶、吊挂周期摆振设施的顶棚,应与钢筋混凝土顶板内预留的钢筋或者预埋件连接,并应满足吊顶、顶棚的所有荷载作用要求
9.
3.5可燃气体管道不得封闭在吊顶内
12.
0.3电离辐射防护设计时,各类人员的年剂量当量限值应符合表
12.
0.3的规定表
12.
0.3各类人员的年剂量当量限值(mSv)
13.
3.4屏蔽室的墙面、顶板、地面或者楼面,应采取屏蔽效能相同的屏蔽措施,并应形成封闭空间
13.
4.10屏蔽层为双层结构时,内外屏蔽层之间应采取绝缘措施机械工业厂厂区内各类地点的噪声限制值,不得超过表
14.
1.1的规定表
14.
1.1机械工业厂厂区内各类地点的噪声限制值{dB(A)}注1关于工人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场合,应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制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2本表所列室内背景噪声级,系在室内无声源发声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窗(门窗启闭状况为常规状态)传入室内平均噪声级机械工业厂内声源辐射至厂界毗邻区域的噪声限制值,不得超过表
14.
1.2的规定表
14.
1.2声源辐射至厂界毗邻区域的噪声限制值(dB(A)}注当厂外受厂辐射噪声危害的区域同厂界间存在缓冲地域时,本表所列限制值应作为缓冲地域外缘的噪声限制值处理凡拟作缓冲地域处理时,该地域未来不应有变化《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共2条)动车库基地出口应设置减速安全设施
4.
2.8机动车库的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机动车升降梯不得替代乘客电梯作为人员出入口,应用设置标识2建筑防火
2.1耐火等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共6条)
2.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nl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使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单多层丙类厂房与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使用与生产丙类液体的厂房与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者建筑面积不大于lOOOn单层丁类厂房时,可使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使用与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者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与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与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甲、乙类厂房与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4.OOh
3.
2.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面,其屋面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1.50h与
1.00ho
2.2平面布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共5条)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使用耐火等级不低于
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使用耐火等级不低于
2.50h的防火隔墙与不低于
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分分隔,且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使用乙级防火门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使用防火墙与耐火等级不低于
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者帖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下列的变、配电站,当使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标准的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使用甲级防火窗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也不应贴邻本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厂房内时,应使用耐火等级不低于
2.50h的防火隔墙与不低于
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分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使用乙级防火门3建筑防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共5条)
6.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者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6.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室外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使用不发火花的地面使用绝缘材料作整风光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3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汽与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使用防火材料密封
3.
6.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中操纵室应独立设置
3.
6.11使用与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
3.
6.12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4安全疏散《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共6条)
7.2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者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nA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l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5地下、半地下厂房(包含地下室、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且同一时间的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3.
7.3地下、半地下厂房(包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使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务必至少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7.6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使用封闭楼梯间或者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使用防烟楼梯间或者室外楼梯
3.
8.2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者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者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8.3地下、半地下仓库(包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地下或者半地下仓库(包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应使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务必至少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8.7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使用封闭楼梯间4建筑构造《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共23条)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者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者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与屋面板耐火极限低于
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与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
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
0.5m以上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
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者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与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可能导致防火墙倒塌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者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与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OOh的防火墙与
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者部位分隔,墙上务必设置门、窗应使用乙级防火门、窗
2.4建筑内的防护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者屋面板的底面基层住宅分户墙与单元之间的墙应砌至隔断至梁、楼板或者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0ho
2.5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的实体墙或者挑出宽度不小于
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
0.8mo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1.OOh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0.50ho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
1.0m;小于
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
0.6m的隔板实体墙、防火挑檐与隔板的耐火极限与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2.6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
6.
2.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7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操纵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与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隔墙与不低于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防火隔墙与不低于
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通风、空调机房与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使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操纵室与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使用乙级防火门
6.
2.9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与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开设电梯门、安全逃生门与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使用丙级防火门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者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
3.5防烟、排烟、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与防火墙处的孔隙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与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0m范围内的风管应使用耐火风管或者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6.
4.1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2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者其他障碍物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5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者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记量表时,应使用金属管与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
4.2封闭楼梯间应符合本规范第
6.
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不能自然通风或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者使用防烟楼梯间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与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使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使用双向弹簧门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与门厅等包含在楼梯间内形成的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使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与房间分隔
6.
4.3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6.
4.1条的有关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防烟设施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
6.0mz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4.5m2o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
10.Om\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6.On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与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使用乙级防火门5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与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与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与门厅等包含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使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与房间分隔
6.
4.4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者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间应使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间应使用封闭楼梯间2应在首层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使用乙级防火门3建筑的地下或者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者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
4.5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
1.10叫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3梯段与平台均应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o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使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5处疏散门外,楼梯周围
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4.10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4.11建筑中的疏散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民用建筑与厂房的疏散门,应使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使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与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楼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2仓库的疏散门应使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使用推拉门或者卷帘门3开向疏散楼梯间或者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4人员密集场所内平常需要操纵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与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6.
6.2输送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栈桥不应兼做疏散楼梯
6.
7.2建筑外墙使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与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者部位,应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2关于其他场所,应使用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级的保温材料3保温系统应使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使用燃烧性能为Bi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6.
7.4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7.5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D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级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级2除住宅建筑与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8级3)建筑高度不大于24nl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6.
7.6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高度大于24nl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2建筑高度不大于24nl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级
2.5车库防火《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20143.
0.2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
3.
0.2的规定表
3.
0.2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h)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者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3.
0.3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与I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IIX川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IV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执行
4.
1.3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者组合建造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确需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组合建造在上述建筑的地下;2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3汽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4除楼梯间外的开口部位与上述建筑的外墙之间应保持6m的水平距离当车库与其它建筑物贴邻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4.
1.4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超过3辆时,可与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IV类汽车库贴邻建造,但应使用防火墙隔开
4.
1.5I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II、川、IV类修车库可设置在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的首层或者与其贴邻建造,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或者贴邻建造
4.
2.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车库之间与车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
2.1的规定表
4.
2.1车库之间与车库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部格外缘算起,停车场从靠近建筑物的最近停车位置边缘算起2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3m3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m4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执行
4.
2.2相邻两座车库或者车库与相邻其他耐火等级为
一、二级的建筑物,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1当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者当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建筑屋面高15m及下列范围内的墙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2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上,同较低建筑等高的下列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表
4.
2.1的规定值减小50%但不应小于4m;3当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者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应小于4m;4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且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应小于4m
4.
2.3车库与甲类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
2.3的规定表
4.
2.3车库与甲类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m)注1甲类物品的分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执行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甲类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5mo
4.
2.4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者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
4.
2.1的规定值增加2m
4.
2.5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
2.5的规定表
4.
2.5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m)《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共3条)
3.
1.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隔热、保温材料,应使用不燃性或者难燃性材料
4.
5.1有热工性能要求时,公共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与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应符合表
4.
5.1-1的规定,居住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
4.
5.1-2的规定表
4.
5.1-1公共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与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限值表
4.
5.1-2居住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限值注D为热惰性系数
4.
6.4光伏组件应具有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应的电气安全防护措施在人员有可能接触或者接近光伏系统的位置,应设置防触电警示标识
1.2地面与楼面《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共4条)
3.
2.1公共建筑中,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或者残疾人、老年人、儿童活动及轮椅、小型推车注1防火间距应从距车库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堤的储罐,其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m2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贮量时,1m的易燃液体按5m3的可燃液体计算3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本表中湿式可燃气体储罐的规定值增加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执行本表中湿式可燃气体储罐的规定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中湿式可燃气体储罐的规定值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3与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4小于1it的易燃液体储罐或者小于5n的可燃液体储罐与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使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
2.6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
2.6的规定表
4.
2.6汽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m
4.
3.1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与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道路
5.
1.1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同意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5.
1.1的规定表
5.
1.1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同意建筑面积m注1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同意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
1.0倍2半地下汽车库、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同意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ml3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同意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4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汽车库的防火分区可使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火墙、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同意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
5.
1.1的规定增加
1.0倍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防火分区之间使用防火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
3.Oh的防火卷帘分隔时,一个防火分区内最多同意停车数量可为100辆;2当停车单元内的车辆数不超过3辆;单元之间除留有汽车出入口与必要的检修通道外与其他部位之间用防火隔墙与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时一个防火分区内最多同意停车数量可为300辆;3总停车数量超过300辆时,应使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4车库的检修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0.9m防火分区内应按照本规范第
6.
0.8条规定设置楼梯间;5车库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选用快速响应喷头;6楼梯间及停车区的检修通道上应设置室内消火栓;7车库内应设置排烟设施,排烟口应设置在运输车辆的巷道顶部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同意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m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同意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0m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与喷漆工段使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同意建筑面积可扩大至4000ml
5.
2.1防火墙应直接砌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基础或者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防火隔墙可砌筑在不燃烧体地面或者钢筋混凝土梁上防火墙、防火隔墙均应砌至梁、板的底部
5.
3.1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与楼梯间应分别独立设置管道井、电缆井的井壁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不燃烧体;电梯井的井壁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不燃烧体
5.
3.2电缆井、管道井应每层在楼板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者防火封堵材料作防火分隔,井壁上的检查门应使用丙级防火门
6.
0.1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场所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
6.
0.3汽车库、修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应使用防烟楼梯间外,均应使用封闭楼梯间;2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与高层汽车库与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使用乙级防火门;3楼梯间与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4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
1.1m
6.
0.6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关于单层或者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0.9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应布置在不一致的防火分区内,且整个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1个IV类汽车库;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III类地上汽车库;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停车数量小于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m2的地下或者半地下汽车库;4II、川、IV类修车库
6.
0.10I、II类地上汽车库与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使用错层或者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者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1个
2.6灭火器配置设计《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共15条)
4.
1.3在同一灭火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使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4.
2.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铁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者卤代烷灭火器
4.
2.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火火器、磷酸铁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
2.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铁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卤代烷灭火器
2.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区器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铁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与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2.1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
5.
2.1的规定表
5.
2.1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5.
2.2设置在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
5.
2.2的规定表
5.
2.2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1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
6.
2.1的规定表
6.
2.1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
2.2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
6.
2.2的规定表
6.
2.2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与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与数量的计算值灭火器的设置点的位置与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3专项设计建筑防腐蚀设计《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共7条)
4.
2.3在腐蚀环境下,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
4.
2.3的规定表
4.
2.3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注1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表中提高一个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为水泥用量的
0.06%02当混凝土中掺入矿物掺与料时,表中“水泥用量”为“胶凝材料用量”,“水灰比”为“水胶比”(下同)
4.
2.5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4.
2.5的规定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护套或者孔道管外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除应符合表
4.
2.5的规定,尚应不小于护套或者孔道直径的1/2表
4.
2.5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4.
3.1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桁架柱、主梁等重要受力构件不应使用格构式、与冷弯薄壁型钢
3.3钢结构杆件截面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板组合的杆件,不小于6mm;2闭口截面杆件,不小于4mm;3角钢截面的厚度不小于5mm
4.
8.2基础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应使用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者毛石混凝土;2素混凝土与毛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3钢筋混凝土的宜符合本规范表
4.
2.3的要求
8.3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过程中,当有硫酸、氢氧化钠、硫酸钠等介质泄漏作用,能使地基土产生膨胀时,埋置深度不应小于
2.0m;2生产过程中,当有腐蚀性液态介质泄漏作用时,埋置深度不应小于
1.5m
6.
1.10当衬里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时,储罐、污水处理池的顶盖应使用装配式或者设置很多于两个供施工通风用的孔洞
3.2建筑防雷设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共14条)
3.
0.2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1凡制造、使用或者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与人身伤亡者;2具有0区或者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3具有1区或者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与人身伤亡者
3.
0.3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与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与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与跑道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4国家特级与甲级大型体育馆;5制造、使用或者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者不致造成巨大破坏与人身伤亡者;6具有1区或者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者不致造成巨大破坏与人身伤亡者;7具有2区或者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铜质封闭气罐;9估计雷击次数大于
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与其他重要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与火灾危险场所;10估计雷击次数大于
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通常性民用建筑物或者通常性工业建筑物
3.
1.4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2估计雷击次数大子或者等于
0.01次/a且小于或者等于
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与其他重要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与火灾危险场所;3估计雷击次数大于或者等于
0.05次/a且小于或者等于
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通常性民用建筑物或者通常性工业建筑物;4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日/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子或者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与本规范第
3.
0.3条第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者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1)建筑物金属体;2)金属装置;3)建筑物内系统;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钱2除本条第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4.
2.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者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下列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1)当有管帽时应按表
4.
2.1的规定确定2)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3)接闷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本款第1项或者第2项所规定的空间之外表
4.
2.1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注相对密度小于或者等于
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轻于空气的气体;相对密度大于
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重于空气的气体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者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与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应保护到管口
2.3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应全线使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者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2当全线使用电缆有困难时,应使用钢筋混凝土杆与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者护套电缆穿铜管直接埋地引入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与绝缘于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Qo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I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者等于
2.5kV其每一保护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者大于10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应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内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J.
1.2中的接线形式2时,接在中性线与PK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当为三相系统时不应小子40kA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20kA
4.
2.4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者网格不大于5mX5m或者6mX4m的接闪网或者由其混合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与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者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者屋檐边垂直面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8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者等于
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者大于
12.5kAo
4.
3.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与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4.
3.5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6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者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使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者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者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者使用螺栓紧圄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务必连接成电气通路
4.
3.8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与接地装置时产牛的高电位对邻近金属物或者电气与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规定4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者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者等于
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者大于
12.5kA5当YynO型或者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者附设于外墙处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者大于
12.5kA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应在母线上装设11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者大于5kA0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者等于
2.5kV
04.
4.3专设引下钱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与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子25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4.
5.8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6.
1.2当电源使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总配电箱起供电给本建筑物内的配电线路与分支线路务必使用TN-S系统行驶的地面,其地面面层应使用防滑、耐磨、不易起灰的块材面层或者水泥类整风光层
3.
2.2公共场所的门厅、走道、室外坡道及经常用水冲洗或者潮湿、结露等容易受影响的地面应使用防滑面层
3.
8.5不发火花的地面,务必使用不发火花材料铺设,地面材料务必经不发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8.7生产与存储食品、食料或者药物的场所,在食品、食料或者药物有可能直接与地面接触的地段,地面面层严禁使用有毒的材料当此场所生产与存储吸味较强的食物时,地面面层严禁使用散发异味的材料《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GB50515-2010(共20条)
3.
1.3下列场所均应使用导(防)静电地面1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2有静电敏感的电气或者电子元件、组件与设备的场所;3因人体静电放电对产品质量或者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场所
3.
1.5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在使用导(防)静电地面时,均应全部使用不发火的导(防)静电地面
3.6人在导(防)静电地面上活动时所限制的静电峰值能量务必小于易燃易爆物质的计算能量
3.8设计地面时,应保证地面面层材料与该场所产品与原辅材料的相容性
4.
4.6原材料或者成品与铜材能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更为敏感物质的生产场所,接地网与有关连接件不得选用铜质材料
4.7建筑物变形缝两边地面的接地网应沿缝断开,并应分别与接地干线连接下列场所应使用导(防)静电地面1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生产、试验场所,包含粉碎、混合、驱水、胶化、压药、制片、切药、造粒、筛选、除尘、光药、混批、烘干、晾药、包覆、周转、储存、分装等工序;2军工火工燃爆产品生产、试验场所,包含过筛、混药、称重、装药、压药、成型、装配、涂胶、封口、涂漆、涂油、包装、周转、储存等生产工序;3航天器(包含航空飞行器、卫星、宇宙飞船等)所用电火工品元器件的生产、装配、测试等场所;4民爆器材,包含火雷管、电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点火引线、拉火管、电点火具、火药、炸药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分装、周转、储存等场所;5烟花爆竹、大型礼花等生产行业,所属生产区、暂存间、中转库等场所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的储存场所,应使用防静电地面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的检修、测试、拆装、销毁等场所,应使用与生产、试验场所类型相同的导(防)静电地面
2.3液体石油产品在流淌、过滤、混合、喷雾、喷射、冲洗、加注等工序,当油品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危险性分区为区与1区时,应使用导静电地面;当为2区时,应使用防静电地面
5.
2.4加油站、加气站及易燃油品或者有机溶剂库地面面层应使用耐磨、耐冲击的水泥类不发火导(防)静电地面
5.
2.5氢气、液化石油气、甲烷乙快、环氯乙烷、水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灌装场所,应使用水泥类不发火导静电地面;其销售场所应使用水泥类不发火防静电地面
5.
2.6在加工、生产、使用错粉、针粉、钛粉、硫磺粉、铝粉聚乙烯、环氯树脂、苯酚、甲醛、喷漆棉、赛璐璐棉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场所,应使用导(防)静电地面
5.
2.7橡胶制品的炼胶、开放式热炼、胶浆制造的搅拌、装桶、涂胶、压延、裁断、层布贴合、轮胎成型、运输带成型、胶布制品成型等工序,应使用导静电地面;胶鞋刷浆、晾布、胶浆溶剂库等场所,应使用防静电地面
5.
4.4感光化学材料的生产、试验、检测场所,应使用导静电地面
5.
4.5飞机停放库与维修区,应使用不发火的防静电地面
5.
5.2医疗部门的手术室、麻醉室等存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及使用助燃气体的吸氮室,应使用易清洗、不起尘、抗溶剂的防静电地面心电图、脑电图等易受人体静电干扰而影响检查结果的场所,应使用防静电地面
6.
1.2导(防)静电接地系统严禁与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架空避雷网的支柱及其引下线连接
6.
1.5静电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务必牢固,每块地面的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超过100m2的导(防)静电地面的接地网(带)应增加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点
6.
2.3接地网(带)的引出端应躲开人流、物流集中的区域
1.3墙体与节能《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共11条)墙体不应使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及非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氯氧镁墙体制品时应进行吸潮返卤、翘曲变形及耐水性试验,并应在其试验指标满足使用要求后用于工程
3.
2.1块体材料的外形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烧结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应符合表
3.
2.1的要求;表
3.
2.1非烧结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要求注1承重墙体的混凝土多孔砖应垂直于铺浆面当孔的长度与宽度比不小于2时,外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8mm;当孔的长度与宽度比小于2时,外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2承重含孔块材,其长度方向的中部不得设孔,中肋厚度不宜小于20mm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应有切割附着屑;
3.
2.2块体材料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2承重砖的折压比不应小于表
3.
2.2T的要求;表
3.
2.27承重砖的折压比注1蒸压普通砖,包含蒸压灰砂实心砖与蒸压粉煤灰实心砖;2多孔砖,包含烧结多孔砖与混凝土多孔砖
3.
4.1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时,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应与墙体块材相同
4.
1.8建筑设计不得使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与防虫处理的植物纤维墙体材料
5.
4.2夹心保温复合墙应进行抗风设计
5.
4.3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应柔性连接
5.
5.2外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外保温复合墙的饰面层选用非薄抹灰时,应对由饰面层自重积存作用所产生的变形影响采取构造措施内保温复合墙与梁、柱相接触部位,应采取防裂措施《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共4条)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5.
2.1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5.
2.4排水立管不应穿越下层住户的居室;当厨房设有地漏时,地漏的排水支管不应穿过楼板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
7.
3.6防水层不得渗漏检验方法在防水层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楼地面蓄水高度不应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独立水容器应满池蓄水,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检验数量每一自然间或者每一独立水容器逐一检验《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共3条)
2.
0.1防火隔离带(术语)设置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中,按水平方向分布,使用不燃保温材料制成、以阻止火灾沿外墙面或者在外墙外保温系统内蔓延的防火构造
3.
0.4防火隔离带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应能习惯外保温系统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渗透、裂缝与空鼓;应能承受自重、风荷载与室外气候的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
0.6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
0.1防火隔离带应进行耐候性能试验,且耐候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
0.1的规定表
4.
0.1防火隔离带耐候性能指标《建筑外墙清洗保护技术规程》JGJ168-2009(共2条)
4.
1.3清洗保护不得使用pH值小于4或者pH值大于10的清洗剂与有毒有害化学品
5.
5.5清洗保护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的上下面同时作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20152.
0.2建筑体形系数(术语)建筑物与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不包含地面与不供暖楼梯间内墙的面积
2.
0.3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术语)建筑某一个立面的窗户洞口面积与该立面的总面积之比,简称窗墙面积比
0.4太阳得热系数(SHGC)(术语)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者透光幕墙)的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与投射到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者透光幕墙)外表面上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包含太阳辐射通过辐射透射的得热量与太阳辐射被构件汲取再传入室内的得热量两部分
2.
0.5可见光透射比(术语)透过透光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
2.
0.6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推断(术语)当建筑设计不能满足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规定指标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与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与空气调节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方法简称权衡推断
2.
0.7参照建筑(术语)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推断时,作为计算满足标准要求的全年供暖与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基准建筑
2.1严寒与严寒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
3.
2.1的规定表
3.
2.1严寒与严寒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
3.
2.7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机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务必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推断
3.
3.1根据建筑热工设计的气候分区,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
3.
3.17〜表
3.
3.1-6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务必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推断表
3.
3.17严寒A、B区甲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3.
3.1-2严寒C区甲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3.
3.1-3严寒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3.
3.1-4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表
3.
3.1-5夏热冬暖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防水等级建筑类别设防要求I级重要建筑与高层建筑两道防水设防II级通常建筑一道防水设防防水等级防水做法I级卷材防水层与卷材防水层、卷材防水层与涂膜防水层、复合防水层II级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复合防水层防水等级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玻纤胎、聚乙烯胎自粘聚酯胎自粘无胎I级
1.
23.
02.
01.5II级
1.
54.
03.
02.0防水等级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I级
1.
51.
52.0II级
2.
02.
03.0防水等级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自粘无胎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聚乙烯丙纶卷材+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I级
1.2+
1.
51.5+
1.
53.0+
2.
00.7+
1.3x2II级
1.0+
1.
01.2+
1.
03.0+
1.
20.7+
1.3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太阳得热系数SHGC(东、南、西向/北向)屋面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W
2.5W
0.50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
2.5WO.80外墙(包含非透光幕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W
2.5WO.80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
2.5W
1.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者外挑楼板WO.70单一立面外窗(包含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
0.20W
5.
20.20〈窗墙面积比W
0.30W
4.0W
0.44/
0.
480.30V窗墙面积比W
0.
403.0W
0.40/
0.
440.40〈窗墙面积比W
0.50W
2.7W
0.35/
0.
400.50V窗墙面积比W
0.60W
2.5W
0.35/
0.
400.60V窗墙面积比W
0.70W
2.5W
0.30/
0.
350.70V窗墙面积比W
0.80W
2.5W
0.26/
0.35窗墙面积比
0.80W
2.0W
0.24/
0.30屋顶透明部分(屋顶透明部分面积W20$)W
3.0W
0.3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K]严寒A、B区严寒C区严寒地区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屋面W
0.35W
0.45W
0.55W
0.70W
0.90外墙(包含非透光幕墙)
0.45W
0.50W
0.60W
1.
001.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者外挑楼板W
0.
450.50W
0.60W
1.00地下车库与供暖房间与之间的楼板W
0.50W
0.70W
1.0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K]太阳得热系数SHGC外窗包含透光幕墙严寒A、B严寒C区严寒地区夏热冬冷夏热冬暖严寒地区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单一立面外窗包含透光幕墙W
2.0W
2.2W
2.5W
3.0W
4.0近
0.52W
0.48屋顶透光部分(面积W20$)W
2.0W
2.2W
2.5《
3.0W
4.0W
0.44W
0.35W
0.30建筑层数W3层4〜8层9〜13层214层严寒地区
0.
500.
300.
280.25严寒地区
0.
520.
330.
300.26朝向窗墙面积比严寒地区严寒地区北
0.
250.30东西
0.
300.35南
0.
450.5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DV/W-K]W3层4〜8层29层屋面
0.
200.
250.25外墙
0.
250.
400.50架空或者外挑楼板
0.
300.
400.40非采暖地下车库顶板
0.
350.
450.45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1.
21.
21.2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1.
51.
51.5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
21.
21.2外窗窗墙面积比W
0.
202.
02.
52.
50.20〈窗墙面积比W
0.
301.
82.
02.
20.30V窗墙面积比W
0.
401.
61.
82.
00.40V窗墙面积比W
0.
451.
51.
61.8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K/W]周边地面
1.
701.
401.10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
801.
501.2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3层4〜8层至9层屋面
0.
250.
300.30外墙
0.
300.
450.55架空或者外挑楼板
0.
300.
450.45非采暖地下车库顶板
0.
350.
500.50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1.
21.
21.2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1.
51.
51.5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
21.
21.2外窗窗墙面积比W
0.
202.
02.
52.
50.20V窗墙面积比W
0.
301.
82.
22.
20.30V窗墙面积比<
0.
401.
61.
92.
00.40〈窗墙面积比W
0.
451.
51.
71.8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Kn/-K/W]周边地面
1.
401.
100.83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
501.
200.91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W3层4〜8层N9层屋面
0.
300.
400.40外墙
0.
350.
500.60架空或者外挑楼板
0.
350.
500.50非采暖地下车库顶板
0.
500.
600.60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1.
51.
51.5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1.
51.
51.5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
21.
21.2外窗窗墙面积比W
0.
202.
02.
52.
50.20V窗墙面积比W
0.
301.
82.
22.
20.30〈窗墙面积比W
0.
401.
62.
02.
00.40V窗墙面积比W
0.
451.
51.
81.8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周边地面
1.
100.
830.56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
200.
910.61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M/面.K]W3层4〜8层29层屋面
0.
350.
450.45外墙
0.
450.
600.70架空或者外挑楼板
0.
450.
600.60非采暖地下车库顶板
0.
500.
650.65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1.
51.
51.5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2.
02.
02.0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
71.
71.7外窗窗墙面积比W
0.
202.
83.
13.
10.20V窗墙面积比W
0.
302.
52.
82.
80.30V窗墙面积比<
0.
402.
02.
52.
50.40V窗墙面积比《
0.
501.
82.
02.3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周边地面
0.
830.56一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0.
910.61—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W3层4〜8层29层屋面
0.
350.
450.45外墙
0.
450.
600.70架空或者外挑楼板
0.
450.
600.60非采暖地下车库顶板
0.
500.
650.65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1.
51.
51.5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2.
02.
02.0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
71.
71.7外窗窗墙面积比W
0.
202.
83.
13.
10.20V窗墙面积比W
0.
302.
52.
82.
80.30〈窗墙面积比W
0.
402.
02.
52.
50.40V窗墙面积比W
0.
501.
82.
02.3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K)/W]周边地面
0.
830.56—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0.
910.61—围护结构部位遮阳系数SC(东西向/南北向)W3层4〜8层29层外窗窗墙面积比W
0.
200.20V窗墙面积比W
0.
300.30V窗墙面积比W
0.
500.45/-
0.45/-
0.45/-
0.40V窗墙面积比W
0.
450.35/-
0.35/-
0.35/-锅炉类型、燃料种类及发热值在下列锅炉容量(MW)下的设计效率(%)
0.
71.
42.
84.
27.
014.
028.0燃煤烟煤II7374787980III7476788082燃油燃气86878788899090截面部位铝型材钢型材6063-T56061-T46063A-T56063-T66063A-T66061-T6Q235Q345自由跳出171513121512双侧加劲504540354033防水等级防水做法I级瓦+防水层II级瓦+防水垫层防水等级防水做法I级压型金属板+防水垫层II级压型金属板、金属面绝热夹芯板防水卷材名称一级防水厚度二级防水厚度高分子防水卷材
21.
521.2弹性体、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5.
025.0防水卷材名称长边、短边搭接方式满粘法机械固定法热风焊接搭接胶带无覆盖机械固有覆盖机械固无覆盖机械固有覆盖机械固限制类别受照部位年剂量当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公众中的个人随机效应全身均匀照射505(长期持续照射时V1)全身不均匀照射50非随机效应眼晶体15015其他单个器官或者组织50050地点类别噪声限制值生产厂房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85高噪声厂房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无电话通讯要求时75有电话通讯要求时70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的工作地点、计算机房(正常工作状态)70厂房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65主操纵室、集中操纵室、通讯室、电话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60厂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心实验室(包含试验、化验、计量室)(室内背景噪声级)60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所、工人值班宿舍(室内背景噪声级)55厂界毗邻区域昼间夜间康复疗养区等特殊需要安静的区域5040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5545商业金融、集市贸易,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保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6555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该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7055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该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7055建筑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承重墙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2.50不燃烧体
2.00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2.00隔墙、框架填充墙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50柱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2.50不燃烧体
2.00梁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楼板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50疏散楼梯、坡道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1.0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0.50燃烧体吊顶(包含吊顶搁栅)不燃烧体
0.25不燃烧体
0.25不燃烧体
0.15车库名称与耐火等级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与耐火等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汽车库、修车库
一、二级101214三级121416停车场6810名称总容量(t)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一、二级三级甲类物品仓库
3、4项W
515201552025201、
2、
5、6项W1012151210152015名称总容量(m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一、二级三级易燃液体储罐1-5012151251〜200152015201〜10002025201001〜5000253025可燃液体储罐5-250121512251~10001520151001〜50002025205001〜25000253025湿式可燃气体储罐W10001215121001~1000015201510000202520液化石油气储罐1〜3018201831~200202520定垫片定垫片定垫片定垫片高分子防水卷材280280且有效焊缝宽度2252120且有效焊缝宽度2252120且有效粘结宽度2752200且有效粘结宽度2150弹、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00280且有效焊缝宽度240至120且有效焊缝宽度240围护结构区域传热系数一/•・!<)}遮阳系数SC体型系数<
0.
30.3V体型系数W
0.4金属屋面严寒A区W
0.35W
0.30—严寒B区W
0.45W
0.35一严寒地区
0.55W
0.45—夏热冬冷W
0.7一夏热冬暖W
0.9—采光顶严寒A区
2.5—严寒B区W
2.6-严寒地区W
2.7W
0.50夏热冬冷W
3.0W
0.40夏热冬暖W
3.5W
0.35区域传热系数{W/(mK)}3层及3层下列3层以上体型系数W
0.4体型系数>
0.4D
2.5D
22.5DW
2.5D
2.5DW
2.5D
2.5严寒A区
0.
20.25严寒B区
0.
250.30严寒C区
0.
300.40严寒A区
0.
350.45严寒B区
0.
350.45夏热冬冷W
0.8W
1.0W
0.5W
0.6夏热冬暖WO.5W
1.0201〜500253025500304030名称总容量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一、二级三级稻草、麦秸、芦苇等wt10〜50001520155001~1000020252010001—20000253025棉麻、毛、化纤、百货wt10〜500101510501~10001520151001~5000202520煤与焦炭Wt1000—500068650008108粮食筒仓wt10〜50001015155001—20000152020粮食席穴囤wt10〜50001520155001〜20000202520木材等可燃材料wrn350〜10001015101001~10000152015耐火等级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地下汽车库或者高层汽车库
一、二级300025002000三级1000——危险等级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严重危险级1530中危险级2040轻危险级2550危险等级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严重危险级918中危险级1224轻危险级1530危险等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n//A)严重危险级3A50中危险级2A75轻危险级1A100危险等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nZ/B)严重危险级89B
0.5中危险级55B
1.0轻危险级21B
1.5项目腐蚀性等级强中弱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C40C35C30最小水泥用量(kg/m3)340320300最大水灰比
0.
400.
450.50最大氯离子含量(水泥用量的百分比)
0.
800.
100.10构件类别强腐蚀中、弱腐蚀板、墙等面形构件3530梁、柱等条形构件4035基础5050地下室外墙及底板5050装置内的压力与周围空气压力的压力差(kPa)排放物对比于空气管帽以上的垂直距离(m)距管口处的水平距离(m)5重于空气125〜25重于空气
2.55W25轻于空气
2.5525重或者轻于空气55块体材料类型及用途孔洞率(%)最小外壁(mm)最小肋厚(mm)其他要求含孔砖用于承重墙W351515孔的长度与宽度比应小于2用于自承重墙—1010砌块用于承重墙W473025孔的圆角半径不应小于20mm用于自承重墙一1515砖种类品度mm抗压强度等级MU30MU25MU20MU15MU10折压比蒸压普通砖
530.
160.
180.
200.25—多孔砖
900.
210.
230.
240.
270.32项目性能指标外观无裂缝,无粉化、空鼓剥落现象抗风压性无断裂、分层、脱开、拉出现象防护层与保温层拉伸粘接强度(kPa)280单栋建筑面积A(m2)建筑体形系数300A^800WO.50A800WO.40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W
0.
300.30〈体形系数WO.50传热系数K[W/m2-K]屋面W
0.28WO.25外墙(包含非透光幕墙)WO.38WO.35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者外挑楼板WO.38WO.35地下车库与供暖房间之间的楼板WO.50WO.50非供暖楼梯间与供暖房间之间的隔墙W
1.2W
1.2单一立面外窗(包含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W
0.20W
2.7W
2.
50.20V窗墙面积比W
0.30W
2.5《
2.
30.30〈窗墙面积比W
0.40W
2.2W
2.
00.40V窗墙面积比W
0.50W
1.9W
1.
70.50〈窗墙面积比W
0.60W
1.6W
1.
40.60V窗墙面积比《
0.70W
1.5W
1.
40.70V窗墙面积比W
0.80W
1.4W
1.3窗墙面积比>
0.80W
1.3W
1.2屋顶透光(屋顶透光部分面积W20$)W
2.2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KmK)/W]周边地面
21.1供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1变形缝(两侧墙内保温时)
21.2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W
0.
300.30V体形系数WO.50传热系数KIW/M・K)]屋面
0.35WO.28外墙(包含非透光幕墙)W
0.43WO.38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者外挑楼板WO.43WO.38地下车库与供暖房间之间的楼板WO.70WO.70非供暖楼梯间与供暖房间之间的隔墙W
1.5W
1.5单一立面外窗(包含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W
0.20W
2.9W
2.
70.20V窗墙面积比W
0.30W
2.6W
2.
40.30V窗墙面积比<
0.40W
2.
32.
10.40V窗墙面积比《
0.50W
2.0W
1.
70.50V窗墙面积比W
0.60W
1.7W
1.
50.60V窗墙面积比W
0.70W
1.7W
1.
50.70V窗墙面积比W
0.80W
1.5W
1.4窗墙面积比>
0.80《
1.4W
1.3屋顶透光(屋顶透光部分面积W20$)W
2.3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K)/W]周边地面
21.1供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21.1变形缝(两侧墙内保温时)
21.2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W
0.
300.30V体形系数W
0.50传热系数SHGC传热系数SHGC屋面W
0.45W
0.28外墙(包含非透光幕墙)=$
0.50W
0.38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者外挑楼板W
0.50W
0.38地下车库与供暖房间之间的楼板W
1.0W
0.70非供暖楼梯间与供暖房间之间的隔墙W
1.5W
1.5单一立面外窗(包含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W
0.20W
3.0W
2.
70.20V窗墙面积比W
0.30W
2.7W
0.52W
2.4W
0.
520.30V窗墙面积比<
0.40W
2.4W
0.
482.1W
0.
480.40V窗墙面积比W
0.50W
2.2W
0.43《
1.7W
0.
430.50V窗墙面积比W
0.60W
2.0W
0.40W
1.5W
0.
400.60V窗墙面积比W
0.70W
1.9W
0.35/
0.60W
1.5W
0.35/
0.
600.70V窗墙面积比W
0.80W
1.6W
0.35/
0.52W
1.5W
0.35/
0.52窗墙面积比
0.80W
1.
50.30/
0.52W
1.4W
0.30/
0.52屋顶透光(屋顶透光部分面积W20%)W
2.4W
0.44W
2.4WO.35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周边地面
20.60供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20.60变形缝(两侧墙内保温时)
20.9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太阳得热系数SHGC(东、南、西向/北向)屋面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W
2.5W
0.40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
2.
50.50外墙(包含非透光幕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W
2.5WO.60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
2.5WO.8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者外挑楼板WO.70单一立面外窗(包含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W
0.20W
3.
50.20V窗墙面积比W
0.30W
3.0W
0.44/
0.
480.30〈窗墙面积比W
0.40W
2.6WO.40/
0.
440.40〈窗墙面积比W
0.50W
2.4WO.35/
0.
400.50V窗墙面积比W
0.60W
2.2WO.35/
0.
400.60〈窗墙面积比W
0.70W
2.2WO.30/
0.
350.70V窗墙面积比W
0.80W
2.0WO.26/
0.35窗墙面积比
0.80=$
1.8WO.24/
0.30屋顶透明部分(屋顶透明部分面积W20%)M
2.6WO.30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太阳得热系数SHGC(东、南、西向/北向)屋面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近
2.5W
0.50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
2.5近
0.80外墙(包含非透光幕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W
2.5W
0.80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
2.5W
1.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者外挑楼板W
1.50单一立面外窗(包含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
0.20W
5.
20.20V窗墙面积比W
0.30W
4.0W
0.
520.30〈窗墙面积比W
0.40W
3.0W
0.44/
0.
520.40V窗墙面积比W
0.50W
2.
740.35/
0.
440.50〈窗墙面积比W
0.60W
2.5W
0.35/
0.
400.60V窗墙面积比W
0.70W
2.5W
0.24/
0.
300.70V窗墙面积比W
0.80W
2.5W
0.22/
0.26窗墙面积比
0.80W
2.0=$
0.18/
0.26屋顶透明部分(屋顶透明部分面积〈20盼W
3.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