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0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实施规则012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2011-01-10公布2011-05-26实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布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如下.灭火装置内部灌装介质不一致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灭火装置应用方式(直接式、间接式)不一致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灭火装置贮存压力不一致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火火装置容器阀的结构形式不•致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灭火装置容器阀材质不一致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灭火装置感温元件(探火管、玻璃球、易熔合金)不一致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消防产品认证委托方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并随附下列资料•1)《消防产品认证申请书》;2)委托方/制造商/工厂的资质证明至少包含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有关协议、合同等;3)企业确认不侵犯有关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的自我声明;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纵简述;5)型式试验报告及指定检验机构盖章确认的产品特性文件(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或者产品描述文件);6)申请认证的产品及使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的资料(必要时);7)其他要求的文件附件3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检验项目与检验根据委托人应提供合格的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与检验根据如下.型式试验项目型式试验项目应符合《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CNCA/CTS0015-2010附录B的规定.单项判定准则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每个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及合格判定数应符合表2-1的规定表2-1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及合格判定数每个检验项目中的不合格数小于或者等于表2T中的合格判定数,即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项不合格.产品综合判定准则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综合判定按《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CNCA/CTS0015-2010的规定进行.抽样方法.1抽样方式由申请方确定主型产品所有样品均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2抽样基数每种规格产品的抽样基数很多于样品数量的3倍
4.3样品数量
4.
3.1灭火装置主型产品3套、分型产品3套
4.
3.2容器主型产品2只、分型产品1只
4.
3.3容器阀主型产品6只、分型产品5只
4.
3.4喷嘴主型产品3只、分型产品2只
4.
3.5探火管主型产品10用、分型产品10m
4.
3.6玻璃球符合GB18428的规定
4.
3.7易熔合金符合GA863的规定
5、检验周期检验周期是自正式签订检验合同之日起至上报检验报告实际发生的时间,具体时限如下附件4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职责与资源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不管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下列方面的职责与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事实上施与保持;b)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与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与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认证标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资源工厂应配备务必的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固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对国家安全法规、卫生法规、环保法规等明确规定应加以劳动、安全防护措施的生产岗位、储存部位与检验岗位,工厂务必建立这些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管理要求等文件,岗位人员务必获取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工厂的产能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文件与记录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者类似文件,与为确保产品质量的有关过程有效运作与操纵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含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验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与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产品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与资料进行有效的操纵这些操纵应确保a)文件公布前与更换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b)文件的更换与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与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储存期限.采购与进货检验供应商的操纵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与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与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与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工厂应储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与日常管理记录关键元器件与材料的检验/验证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与材料的检验或者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与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关键元器件与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能够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工厂应储存关键件检验或者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工厂应使用对人身安全、环境无危害的原料、半成品、元器件等因工艺技术要求、配方要求等不可避免的原因而使用可能导致对人身或者环境安全有危害作用的原料、半成品、元器件等时,务必具备有关安全生产部门或者环境保护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的许可.生产过程操纵与过程检验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假如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与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保护保养的制度.5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6产品生产过程有可能产生影响人身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防护措施,具备安全管理手段,应获得政府许可或者通过第三方评估.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含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储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与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与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用于检验与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与检杳,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检验与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1校准与检定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校准或者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者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与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应储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6.2运行检查对用于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验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验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不合格品的操纵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操纵程序,内容应包含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与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对重要部件或者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储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内部质量审核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与认证产品的•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对工厂的投诉特别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储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最审核的信息输入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操纵,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与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操纵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有关标准的符合性或者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包装、搬运与储存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与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总则
2.认证模式
2.认证的基本环节
2.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2认证的申请2型式试验2初始工厂检查2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的保持、变更、扩大、暂停、撤销与注销5认证证书的保持5认证证书的变更5认证范围的扩大6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与注销
6.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7.认证标志
7.申诉与投诉
8.收费8附件1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单元划分说明9附件2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申请资料10附件3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检验项目与检验根据11附件4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5附件5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工厂一致性操纵要求19附件6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标志规格要求21附件5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工厂一致性操纵要求为保证工厂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认证产品的生产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一致性操纵要求1产品一致性操纵文件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认证产品一致性操纵文件,一致性操纵文件至少应包含1)针对具体认证产品型号的设计要求、产品结构描述、物料清单(应包含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的型号、要紧参数及供应商)等技术文件;2)针对具体认证产品的生产工序工艺、生产配料单等生产操纵文件;3)针对认证产品的检验(包含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成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要求、方法及有关资源条件配备等质量操纵文件;4)针对获证后产品的变更(包含标准、工艺、关键件等变更)操纵、标志使用管理等程序文件产品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应是一致性操纵文件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2关键件与材料的检验/验证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与材料的检验或者验证的程序,以确保关键件与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关键件与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能够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工厂应储存关键件与材料检验或者验证记录、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3批量生产产品的一致性工厂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至少在下列方面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保持一致1)认证产品的铭牌、标志、说明书与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型号;2)认证产品的结构、材质、工作压力范围;3)认证产品中影响性能的关键件4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1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含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准则等应储存检验记录2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与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例行检验同意使用经验证的等效快速的在线检验方法进行例行检验至少应包含下列检验项目1)灭火装置灭火剂充装要求;2)气体灭火剂贮存容器材料、密封要求;3)干粉灭火剂贮存容器密封要求;4)容器阀材料、密封要求;工厂生产现场应具备上述相应认证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例行检验的判定准则按《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CNCA/CTS0015-2010)执行3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至少应包含下列检验项目1)装置性能抗振性能、温度循环泄漏要求(气体类装置)、环境习惯性(干粉类装置)、灭火性能;2)气体灭火剂贮存容器强度要求、超压要求;2)干粉灭火剂贮存容器强度要求;3)容器阀强度要求、超压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耐腐蚀性能;4)探火管静态动作温度、爆破性能、耐热空气老化性性能;5)喷嘴耐热耐压要求、耐腐蚀性能工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确认检验项目,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检验实验室检验确认检验的判定准则按《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CNCA/CTS0015-2010)执行5获证产品的变更操纵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变更操纵程序,确保认证产品的设计、使用的关键件与材料与生产工序工艺、检验条件等因素的变更得到有效操纵获证产品涉及到如下的变更,工厂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1)产品设计(原理、结构等)的变更;2)产品使用的关键件与关键材料的变更;3)关键工序、工序及其生产设备的变更;4)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条件与方法变更;5)生产场所搬迁、生产质量体系换版等变更;6)其他可能影响与有关标准的符合性或者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的变更附件6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标志规格要求获准认证的产品务必使用统一的标志,标志样式见下图xxxxxxxxxxxxxxxx标志规格为尺寸为35mmX45mmo.总贝lj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认证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构成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rr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的申请.
1.1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lo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一致工厂的产品为不一致认证单元.
1.2申请文件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o型式试验
2.1型式试验的送样
1.1送样原则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单元的主型样品应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1.2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方按规则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附件3o样品务必是近10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在产品有效期内
1.3型式试验样品与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与资料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
2.2指定检验机构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4.
2.3检验程序
4.
2.
3.1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等进行核查
4.
2.
3.2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附件3所规定的检验根据、检验项目、抽样方法与判定规则
4.
2.
3.3检验结束后,指定检验机构应及时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
4.3初始工厂检查
4.
3.1工厂检查人员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安排工厂检查组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构成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很多于2名
4.
3.2工厂检查时间工厂检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通常每个加工场所为2—4个人日
4.
3.3工厂检查内容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与产品一致性检查
4.
3.
3.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要求见附件
44.
3.
3.2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见附件
54.
3.
3.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检查至少应覆盖委托认证产品的所有工厂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对产品检验与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经认证机构评定,认证结果符合要求的,按照认证单元颁发认证证书;认证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终止本次认证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指自认证合同生效至颁发认证证书期间的工作日,包含工厂检查时间、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等产品检验时限自样品送达指定检验机构并正式受理检验之日计算,产品检验应在公布的检验时限内完成,提交产品检验报告通常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交工厂检查报告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收到工厂递交的不符合项整改资料之日起计算工厂检查时间,认证结果评价、批准时间及证书颁发时间通常不超过60个工作日获证后的监督
5.1获证后监督频次
5.
1.1获证产品从证书批准之日起,即可安排证后监督证后监督每12个月内很多于一次
5.
1.2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对产品有投诉并经查实;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本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信息说明工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者一致性时
5.2获证后监督方式1)监督检查与监督检验;2)监督检查;3)监督检验
4.
5.3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按认证机构规定的监督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既可在工厂,也可在流通或者使用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为每个场所2-4个人日监督检查务必进行产品一致性核查,产品一致性核查按本规则
4.
3.
3.2的规定执行首次获证后的第5年,应按附件4与附件5的规定对工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与人日数与初次工厂检查相同
5.4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既可从工厂抽样,也可在使用场所抽样,受检样品的选择、样品数量及检验项目由认证机构规定监督检验结论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5.5监督结论认证机构经评价做出监督结论,并将监督结论通知证书持有者,监督结论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种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结论为不通过1)产品一致性核查不符合;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不通过或者不合格项整改时间超过1个月;3)监督检验不合格监督结论为通过的,认证机构保持其证书;监督结论为不通过的,认证机构按规定暂停或者撤销其证书保持认证证书的,继续使用认证标志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认证的保持、变更、扩大、暂停、撤销与注销认证证书的保持认证证廿的有效性依靠通过认证机构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认证证书的变更
5.
2.1变更的类型
5.
2.
1.1不涉及产品安全使用性能的变更如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变更;产品型号变更、内部结构不变;证书持有者、制造商名称或者地址变更;生产厂名称或者地址变更(没有搬迁)等
5.
2.
1.2涉及产品安全使用性能的变更如生产厂搬迁;产品认证所根据的标准、规则等发生了变化;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元器件更换);制造商或者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等
5.
2.2变更程序
5.
2.
2.1证书持有者需要变更已经获得的认证证书信息或者产品时,应向认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
2.
2.2认证机构在接到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后进行审核,核查变更信息或者产品与原获证信息或者产品的一致性,必要时安排变更工厂确认检查与/或者确认检验
5.
2.
2.3根据变更确认的结果,按规定程序评定,符合变更要求的,经认证机构批准后向证书持有者换发证书或者发出变更确认通知不符合变更要求的,经认证机构准后向证书持有者发出不予变更确认的通知认证范围的扩大证书持有者在原有认证基础上增加新的认证单元与在认证单元内增加新的产品型号,应按本规则
4.
1.2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查(必要时安排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与/或者产品检验)、评价,结论为通过的颁发或者换发证书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与注销1在证书有效期内,证书覆盖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使用证书与标志,证书由认证机构储存1)无法同意监督;2)监督检查未通过;3)监督检验不合格;4)国家、行业、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5)持证人未按规则使用证书、标志,或者未执行证书、标志管理要求;6)正常生产周期内停产三个月以上;7)生产厂搬迁后,持证人未申请工厂条件确认;8)认证委托人申请暂停的;9)其他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
5.
4.2暂停证书的恢复由证书持有者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认证机构根据暂停原因进行有关核实,经确认符合保持证书要求的,认证机构批准恢复使用证书
5.
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撤销持证人持有的证书1)产品标准或者认证规则发生变化,持证人不能保证符合新的要求;2)拒绝同意监督;3)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4)连续两次未能通过监督;5)依靠不正当手段获得证出6)滥用证书与/或者检验报告,如转让、转借等;7)涂改、伪造检验报告、证书、标志;8)证书暂停期间,持证人仍生产、销售、安装被暂停证书的产品;9)滥用标志,如转让、倒卖或者用于未经认证的产品等;10)未按规定交纳费用;11)经确认,存在可能引起严重质量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危害性后果的因素等12)监督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
5.
4.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注销其证书1)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2)持证人己注销;3)产品标准作废等;4)其他应注销证书的情况(如法律法规规定等).
4.5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原持证人应在接到通知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证书交回认证机构,封存标志.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本规则覆盖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连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证书连续工作应按照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认证标志获准认证的产品务必使用统一的标志,标志样式见下图xxxxxxxxxxxxxxxx标志规格要求见附件6标志应加施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保持标志平整、完好,防止损坏、丢失.申诉与投诉委托方如对认证机构或者指定检验机构的认证活动与/或者做出的决定不满意,可提出正式的申诉或者投诉任何人或者单位对获证企业的产品表示不满意可向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的投诉认证机构制定申诉、投诉程序,并由专门部门负责受理来自各方的申诉、投诉,经调查核实批准后,采取处理措施
8.3认证机构储存所有产品认证申诉、投诉的处理结果记录9收费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收取部件名称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合格判定数A类B类A类B类灭火装置灭火剂充装要求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压力不符合GB16670-2006中第
5.2条的规定;干粉灭火剂充装质量偏差不在0%〜5%的范围内0装置性能一喷射时间气体类装置的喷射时间不符合GB16670-2006中第
5.2的要求0装置性能一抗振性能.灭火剂净重缺失超过充装量的
0.5%;.瓶组内部压力超过充装前内部压力的1装置性能一温度循环泄漏要求.灭火剂净重缺失超过充装量的
0.5%;.瓶组内部压力超过充装前内部压力的
1.5%1全淹没A类灭火性能.装置未能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60s内扑灭明火;.抑制10min后,木垛出现复燃—0全淹没B类灭火性能装置未能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30s内扑灭明火—0局部应用A类灭火性能装置未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扑灭明火——0局部应用B类灭火性能.装置在灭火剂喷射结束后未灭火;.油盘内的燃料飞溅出油盘—0气体灭火剂贮存容器材料气体灭火剂贮存容器材料不符合
6.
2.1的规定——0强度要求.容器出现渗漏现象;.容器残余变形率大于3%——0密封要求容器出现泄漏现象——0超压要求——容器出现破裂现象0干粉灭火剂贮存容器强度要求容器有渗漏、宏观变形与现损坏等缺陷—0密封要求容器有气泡泄漏——0容器阀材料容器阀材料不符合
6.3的规定—0强度要求容器阀有渗漏、变形与现损坏等缺陷—0密封要求容器阀有气泡泄漏——0超压要求——容器阀出现破裂现象0工作可靠性要求—容器阀工作可靠性要求不符合
6.3的规定0耐腐蚀性能——容器阀有故障与结构损坏0安全泄放装置泄压动作压力容器阀安全泄放装置泄压动作压力不符合
6.3的规定0探火管静态动作温度——探火管静态动作温度不符合
6.
4.1的规定0爆破性能——探火管爆破性能不符合
6.
4.2的规定0耐热空气老化性能探火管有裂纹等损坏0玻璃球基本性能————符合GB18428的规定易熔合金基本性能——符合GA863的规定喷嘴材料喷嘴材料不符合
6.7的规定—0基本尺寸喷嘴基本尺寸不符合
6.7的规定——0耐热耐压要求喷嘴有裂纹、变形与损坏0耐热冷击要求喷嘴有裂纹、变形与损坏0耐冲击性能—喷嘴有裂纹、变形与损坏1耐腐蚀性能—喷嘴基耐腐蚀性能不符合
6.7的规定1喷射特性要求喷嘴喷射特性要求不符合
6.7的规定0序号产品名称检验周期(天)备注1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100灭火介质气体灭火剂70灭火介质干粉灭火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