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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验厂范本IWAY培训材料标准
1.1•宜家供应商应熟悉、同意IWAY的要求,并签署遵守IWAY的承诺书,以熟悉并同意IWAY的要求标准解释
1.1•工厂应与宜家签署并保留一份遵守IWAY的承诺书.(采购合同附件ICC)•签署的承诺书要是最新版本.•承诺书中要描述工厂能够在何时达到IWAY的要求标准
1.2•宜家的供应商务必向所有与宜家产品有关的下级供应商传达IWAY要求•宜家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有与宜家产品有关的下级供应商已签署熟悉并同意IWAY要求的文件下游供应商的定义•处理工序比如纺织、染色、缝纫、切割、抛光、表面处理等等(能够称之转包商)O•提供配件或者原材料比如钢管、螺钉、布料、纱线、木材、化学品、金属线等等•IWAY要求不必传达给比如提供电力、燃料、办公用品等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下游供应商或者是提供生产设备比如机器或者工具的供应商标准解释
1.2:•工厂应识别并建立一份与宜家产品有关的完整的下游供应商清单•工厂应将现行最新有效版本(2005年7月)的IWAY标准传达给所有与宜家产品有关的供应商.•工厂应与所有与宜家产品有关的供应商签署并保留一份能证明他们收到、熟悉、同意有关IWAY要求的文件.标准
1.3•宜家的供应商应向所有员工传达IWAY的要求宜家的要求务必以员工可懂得的语言张贴于所有员工均可阅读的地点如公告栏标准解释
1.3:•供应商务必将IWAY标准张贴于所有员工均可阅读的地点,如公告栏、楼梯口、食堂、宿舍等•所张贴的IWAY标准应是中文最新的版本.伤害其存量不要超过平常一天(24小时)的用量.•对户外储存的化学品上述围栏要求同样适用另外,还务必采取防雨措施例外对储存在未开封容器中与罐中的化学品,在户外储存时只要不可能导致容器腐蚀就不需要防雨与围槛但是仍然要求务必存放于硬化的地面上,如水泥或者沥青地面•为了防止泄漏,凡是超过L5立方米的地上或者地下储存罐都要针对罐体腐蚀与其它损害一由具有资质的检查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检查程序进行检查,或者-至少每5年对包含地上储存罐进行一次内部与外部检查,并对地下储存罐进行压力测试•在使用化学品的生产区域与存储区域务必张贴有关该化学品的危险性与安全使用说明该信息能够是该化学品相应的MSDS或者者是安全使用指导说明(摘录于MSDS)所有有关信息务必以员工能够懂得的语言书写标准解释
4.4:化学品(仓库、车间)应有二次防泄漏措施/二次容器.假如多个桶/罐共用同一二次容器那么该二次容器的容积至少能容纳其中容量最大的桶/罐的容量.化学品仓库的地面应是易清理的硬化(水泥或者沥青)地面.液态化学品的仓库不应有排水孔.•化学品仓库应有足够的通风设施来避免在储存易燃液体与气体时发生爆炸与其它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应具备防爆功能.比如防爆开关与防爆灯及防爆通风设施等.标准解释
4.4:放置在生产线上化学品的存量应不超过平常一天(24小时)的用量.户外储存的化学品应有二次容器与有防雨措施化学品不得同其它物品混放.化学品使用现场或者存储区域应张贴MSDS或者者摘自MSDS的安全方面的条款如防护用品、急救措施、消防要求等MSDS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应是中文版本性质不兼容的化学品应按类分开存放.如:酸碱不能存放一起.有关法律法规
4.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6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与、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与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标准
4.5宜家的供应商应确保所有的化学品容器(包含临时容器)都有适当的警告标识与正确的化学品名称标识以保证容器内的盛装物被知晓并把潜在的危险降至最低标准解释
4.5:所有的化学品容器(包含临时容器)都应有包含化学品中文名称的标签化学品容器上应有相应的危险标识,如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标识.化学品仓外应张贴有相应的危险警告标识
4.5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第8条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第12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第一三条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务必核对包装(或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者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第14条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时需要转移或者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关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者分装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上学方安全技忒说组方,并在包装(包含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标准
4.6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遵守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与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法规规定限制使用的化学品,供应商应持有效的许可证并保证遵守许可证的要求标准解释
4.6:工厂如有使用国家限量或者禁止使用的化学品,应能提供有关政府部门提供的采购及使用证.工厂应该遵守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条理.
4.6相应的法律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与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务必符合国家标准与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务必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第34条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向公安部门申请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氧化钠、氟、一氧化氮、吗啡等)第5章有害与无害废弃物标准
5.1供应商应建立与保护一个有害与无害废弃物清单,以便于监控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种类与数量清单应清晰地标明有害废弃物与无害废弃物同时至少要每12个月更新一次标准解释
5.1工厂应识别其所有的危险废弃物及无害废物并做出完整清单.废物清单每12月至少更新一次并需要有更新日期.工厂要保留其所有废物的产生量的记录.至少有年或者者季度统计量,建议每个月都有统计量标准
5.2供应商应建立一个安全操作、储存、运输与最终处置废弃物的程序这个程序要确保符合法律与宜家的要求.标准解释
5.2:工厂应建立一个安全操作、储存、运输与最终处置废弃物的管理程序.管理程序中要明确负责人或者其职位废弃物管理程序中对有关化学品的危险废物的安全指导说明应依照MSDS中的安全信息来制定.标准
5.3供应商务必确保有害废弃物操作人员有适当的能力并同意足够的培训培训包含-在处理有害废弃物中可能涉及的危险-有害废弃物处理指南,包含意外发生时的应急预案供应商应储存培训记录标准解释
5.3: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员工都应同意有关的培训.工厂应保留有包含员工签到表的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至少应包含在处理危险废物中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及意外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培训中应对员工讲解废弃物的安全管理程序与有关废弃化学品的MSDS培训老师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培训的有效性员工应明白处理废弃物其应该如何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有关的急救措施;员工应该能够区分危险废弃物与无害废物.标准
5.4依法管理、储存、利用、运输与处理废物假如需要,供应商要取得必需的许可证并证明其行为符合要求不一致种类的有害废物不得混放,有害与无害废物务必分开放置,储存区域与空桶/罐都要有正确的标签•有害废物储存设施要安放于有明确标识的指定的安全区域储存设施要避免泄露以将对人员与环境造成危害的可能减少到最小(章节
4.4中关于化学品储存的要求同样适用于此)总的来说,废物储存的地方应当给来访者一个好的印象原材料,化学品废物等不应到处杂乱堆放.
5.4标准解释危险废物应放置在硬化地面上(水泥或者沥青),以免造成地面污染危险废弃物储存区域应有围堰、顶棚来避免废物日晒雨淋.废旧灯管应储存在指定的木箱或者空桶里防止破旧.危险废弃物仓库应有危险警告标识.废弃的化学品容器上应有正确的标识危险废弃物应与无害废弃物分开存放并分类储存.4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50条收集、储存危险废物,务必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储存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无害废物中储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44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与包装物与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务必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准
5.5宜家的供应商要确保运输、储存与最终处置有害废物的承包商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明供应商要储存其承包商的有害废弃物处理许可证的复印件假如暂未找到适当的有害废弃物承包商、运输商、或者最终废弃物处置公司宜家的供应商要确保有害废物妥善储存直到找到合适的处理方法5标准解释工厂要将所有的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并索取下列有关文件危险废物处理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危险废物处理商的运输证复印件.工厂要确认该处理商能否处理本公司的所有危险废弃物工厂要与危险废物处理公司签定回收协议或者合同.所有危险废弃物转移出厂时要对方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保留存档.所有要退回给供应的化学品空桶要保留回收记录并与其签订回收协议.5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9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第52条运输危险废物,务必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标准
5.6有害废物不得现场焚烧与填埋假如无害废物被现场填埋与焚烧,则务必符合所有有关法律要求
5.6标准解释•工厂不能够有任何焚烧及填埋危险废弃物的现象.如焚烧喷粉挂钩上的残留物等.6有关法律法规建筑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49条可燃质废渣(液)的焚烧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焚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务必有相应的净化处理设施第6章消防标准
6.1宜家的供应商应遵守消防安全的所有法律法规,包含服从政府部门的消防检查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应有书面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准解释
6.1•假如消防部门对工厂有进行例行检查,那么检查报告中提及到任何的不符合点都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假如消防部门有对工厂进行例行检查,但没有留下任何报告,工厂应做好内部记录.标准
6.2供应商应记录所有发生过的火灾或者严重的可能引起火灾的意外,并包含整改与预防措施如有法律要求火灾记录应呈报有关政府部门标准解释
6.2工厂应记录并保留在过去两年中所发生的任何火灾与可能引起火灾的事故包含整改行动与预防措施.火灾事故应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2有关的法律法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97]第十条发生火灾后,受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务必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火灾统计管理规定[97]第十二条企业与个体经济组织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及劳动部、国家统计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规定执行,将伤亡事故情况在上报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时,上报劳动部门标准
6.3供应商要确保每个车间每个班次有足够数量同意过消防器材培训的员工培养所有员工基本的安全意识如:不能堵塞消防设施及紧急出口标准解释
6.3每个车间每个班次都应有足够的同意过消防器材培训的员工,确保培训效果.所有员工都应同意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如任何时候都不能堵塞消防设施及紧急出口…有关培训应做书面记录并存档培训记录需包含员工的签到表.3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05/01第7条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标准
6.4•宜家的供货商应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设置点及最大间距应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或者政府消防部门的特批在无法律法规或者特批的情况下,灭火器材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5米•灭火器材应明显标识从远处即能辨认灭火器材务必易于被员工取用,并适当保护以保持性能良好消防栓(水带)不得上锁•所有的灭火器材务必进行适当地养护供应商应建立内部定期检查程序至少每12个月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功能并储存记录与/或者在灭火器材上张贴吊牌标准解释
6.4•工作场所内应按法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间距不得大于25米(最低要求).消防器材的上方应有在远处能容易辨认的标识.灭火器材应便于取用且任何时候不能被堵塞,消防栓不能上锁灭火器/消防栓上应张贴检查记录表,标明该器材的检查及维修保养状况(至少每月一次).其它的消防器材如应急灯、警铃、喷淋系统等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保留检查记录.工厂应针对不一致火灾类型配备不一致型号(A.B.C.)的灭火器.4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第14条企业,事业单位应该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与器材完好,有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50140-2005)第
5.
1.1条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与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第
5.
1.2条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第
5.
1.3条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者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1.50叱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第6章消防(续)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50140-2005)第
5.
1.4条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者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务必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第
5.
1.5条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6.
1.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6.
1.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50140-
20053.
1.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下列五类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者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50140-2005•
4.
2.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镂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者卤代烷灭火器
4.
2.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镂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者卤代烷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镂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卤代烷灭火器•
4.
2.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
2.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镂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标准
6.5•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每个工作区域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紧急出口所有紧急出口均须配置有灯箱的或者自发光的出口标志紧急出口的设置应保证所有员工能够快速撤离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有的紧急出口、逃生路径、消防门与灭火器材均无阻碍标准解释
6.5•每一个工作区域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紧急出口小于100平米且少于6人的工作区域除外,但该出口务必设在从车间任何一处都易于到达的位置•两个紧急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太近.•所有的紧急出口都应有带荧光或者灯箱的安全出口标识与应急灯,站在车间任何位置,都务必要能够看到出口指示标识.安全出口及逃生通道应任何时候都保持畅通无阻.紧急出口门应朝外开启,朝内开的紧急出口门应在工作时间内保持开启并固定.卷帘门或者推拉门作为紧急出口门时,应在工作时间内保持开启,或者者在卷帘门或者推拉门上开一个能够外推的小门作为安全出口.
6.5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第14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062006年版第
3.
7.5条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
3.
7.5的规定计算但楼梯最小宽度不宜小于
1.10米,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4米,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0.9米详见GB50016-06标准
6.6宜家的供应商应配备独立的、功能良好的、可持续报警的警铃,向所有员工发出烟雾或者火灾警告,以保证员工安全撤离警报能够通过手动或者自动启动,但启动后务必可自行发出持续的信号警铃在断电情况下务必仍能正常工作标准解释
6.6厂区与宿舍务必安装联动的疏散报警系统,确保在任何楼层报警时,其它楼层都应能听到警铃声,每层楼至少应有一个报警按钮.务必保证报警系统的功能始终处于正常状态报警系统务必带有独立的后备电源,使其在断电的情况下务必仍能正常工作.警铃应能持续发声.报警铃声务必区别于其它铃声,如上下班铃声.在嘈杂的工作环境里应安装声光报警器,来确保带耳塞的工人也能观察到火警信息.标准
6.7宜家的供应商应制订紧急疏散计划,包含一份能清晰辩识所处位置及逃生路径的疏散图疏散计划应显示紧急出口、适当的集合地、警铃按钮的位置及火警电话等疏散计划应放置在指定的适当位置至少张贴于生产单位的要紧出口处,假如为多层建筑应保证每层都有注:对那些厂房面积,危险可能性与疏散的难易度对员工不可能造成隐患的工作区域不需要制定疏散计划标准解释
6.7工厂应制订一份包含疏散平面图在内的疏散计划.疏散平面图至少应包含:集合地点、报警电话、警铃按钮的位置、疏散方向、安全出口位置、你所在的位置.工厂应至少在车间要紧出口处张贴一份疏散平面图,每一层都应张贴疏散平面图.疏散平面图应与工厂实际情况相符.“集合地点”至少应用箭头标明其逃生方位,不能够只是用文字表达,如操场等;工厂应制定书面的紧急疏散计划以便紧急情况下按此计划行动.标准
6.8:供应商应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疏散演习所有班次与部门均须参加在演习中,供应商应指定清点人数的负责人以确认所有员工均已从现场撤离到达集合地点标准解释
6.8:工厂及宿舍至少每12个月应进行一次疏散演习(两次疏散演习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所有班次所有部门都应被组织参加演习,需要有员工签到表(至少需有车间主管的签名).在演习中,工厂应指定的负责人清点人数以确认所有员工均已从现场撤离到达集合地点.演习应做记录,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疏散所用时间、演习的日期与参加人数、演习的结果与需要改进的地方.8有关的法律法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05/01)第六条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第16条
(四)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建议工厂把IWAY的要求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内容之一标准
1.4宜家的供应商应指定一位或者多位负责人员,并确定其职责与权限,以保证本文件中要求的有关环境、社会与工作条件与木材采购要求的执行负责人应具备足够的与其工作内容有关的能力与知识标准解释
1.4:工厂要建立一个有效的IWAY小组/委员会(要有组织架构图).IWAY小组/委员会的成员有明确的职责及分工工厂应保留一份对IWAY小组/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及分工的书面文件工厂应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权力来实施IWAY工作.IWAY小组/委员会成员的应有足够的知识与能力.标准
1.5宜家的供应商应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IWAY内部审核审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在宜家要求时提供假如在内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项,供应商应保证整改宜家会在IWAY审核中或者拜访供应商时评估工厂内部审核的结果标准解释
1.5:工厂在过去的12个月内应做一次完整的IWAY内部审核做完审核后要有一份书面的内审报告并存档以便下次宜家审核时评估其内审的有效性.审核中如有发现不符合点,应制定整改行动计划且确保其得以实施.标准
1.6宜家的供应商应根据法律规定,具备营运所需的工厂营业登记/执照,并遵守有关条款标准解释
1.6:工厂的营业执照应该是在有效期之内营业执照的厂名,营业范围,地址应与实际相符.营业执照应该定期年审.
1.6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理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第7章劳工健康与安全标准
7.1宜家的供应商应服从有关劳动及健康安全等政府部门的检查要求的整改措施应有书面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准解释
7.1:劳动、卫生、安全部门假如有对工厂进行检查,没有留下检查报告时,供应商也应对本次检查做好记.假如政府部门检查有发现不符合项时,工厂应按照整改建议按期进行整改.食堂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厨房工作人员应有健康证.仍然需要劳动年审的地方,工厂应能提供劳动年审合格证依法定期组织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员工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体检.
7.1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56条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与职业病危害现场,熟悉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与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与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标准
7.2宜家的供应商应储存有关工伤事故与意外及其整改措施的记录假如法律要求,供应商务必将其向主管部门报标准解释
7.2:所有的工伤、事故都应有记录并存档.针对每起工伤、事故都应有效的整改/预防措施,其整改/预防措施应得以跟踪落实.可能造成工伤的意外事故也应做好记录,如工作场所的重物坠落/倾倒但无人受伤等.标准
7.3宜家的供应商应确保所有员工意识到其所处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在员工上岗操作机器与设备之前,供应商应给予必要的足够的安全培训.•供应商应保留培训记录标准解释
7.3:工厂应组织新入职员工参加足够的岗位安全培训I使其熟悉所处工作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岗前培训至少应包含机器安全、操作安全、个人防护等.所有培训应做记录并存档,培训记录应包含员工签到表.特种作业(电工、焊工、叉车工、锅炉工等)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之内,应定期年审.工厂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73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23条生产经鲁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06/01)-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重量大于或者等于I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与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05.
07.01)第20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与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第21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同意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第22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标准
7.4为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宜家的供应商应确保用于生产的所有机器与设备均安装必要的及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指比如用以避免因碾压、挤压或者切割等造成人员伤害的急停按钮、安全门或者安全护栏等注:未经改装的贴有CE标志(或者其他类似标志)的机器或者设备视为符合健康与安全规范的要求标准解释
7.4:工厂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机器设备上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工厂应确保其工人在操作时正确使用防护装置,避免工人为了便于操作或者不降低效率而破坏安全装置等.
7.4有关的法律法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32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与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第33条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要有安全装置标准
7.5假如存在对安全与健康的危险,宜家的供应商应在相应指定的工作区域内、机器设备旁与使用这些机器设备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张贴明显的安全操作规程与/或者警告标识供应商应确保所有的员工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与警示标识进行操作标准解释
7.5对有安全/健康隐患的机器设备(包含各类特种设备),工厂应制定明确醒目的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警告标识.安全操作规程与/或者警告标识应张贴在机器设备旁或者这些生产设备所在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安全操作规程/警告标识应清晰完好.工厂应确保其员工都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本地语言)/警告标识进行操作,进口的机器设备上的危险警告标识应有中文翻译.5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2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与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第36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与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标准
7.6宜家的供应商要确保在工厂内杜绝下列安全隐患严重损坏的楼梯;在员工邻近有危险的电线;地面上的坑洞;未经安全储存的液化气与其它类似的易燃物;未加固定的或者阀门没有安全帽的气瓶;容易飞溅到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化学品池;等等标准解释
7.6:厂内机动车、电梯及其它特种设备应获得由有关部门发放的使用/登记许可证.所有特种设备都应定期年检并获得检验合格证或者报告.工厂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任何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按要求进行校验6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条例第25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27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的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记录.第39条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第42条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两年第46条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标准
7.7:•宜家的供应商要向所有在有害的或者存在潜在危险的工作场所内工作的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供应与保护O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员工在有害的或者有潜在危害的场所工作或者接近这些场所时,均配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务必支付个人防护用品及任何在工作时要求穿着的工作服的费用供应商务必向来访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标准解释
7.7工厂应给在有害的或者存在潜在危险的工作场所内工作的工人免费提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厂应确保其工人在工作时间内正确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接触化学品的员工,应根据MSDS的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工厂应按需要给访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7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37条生产经营单位务必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39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标准
7.8•宜家的供应商务必在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区域张贴明显的标识比如头盔、耳塞、手套、面具/口罩、护目镜、靴子等标识标准解释
7.8•在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区域,应张贴个人防护用品标识来提醒工人配戴.8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5/1/2002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务必使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标准
7.9•急救设施应配备充足并便于员工取用急救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作业内容及潜在危害的程度配置至少应在每层楼面与每栋建筑的指定位置设置一个急救药箱•在每个生产班次都要有可用的急救箱标准解释
7.9工厂应在每个车间至少配备有一个急救箱.•急救药箱内应有急救物品/药品清单,药箱内药品应在有效期内且标签完好.急救药箱应放在指定位置且不得上锁(假如上锁最长在1分钟之内务必能开锁).急救药箱内应配备常用的急救用品,如:创口贴、棉球、消毒水、医用剪刀、绷带等.•每个生产班次都要有可用的急救箱,急救药箱应有醒目标识(红十字).•使用/储存腐蚀性化学物品的地方应装有洗眼器,洗眼器应有醒目的标识.
7.9有关的法律法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31条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第14条企业事业单位务必配备劳动安全卫生抢救药品,器材,定期检查与更换,防止失效标准
7.10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在每一班次的工作时间内都至少有一名受过急救培训的员工在场培训师务必是有资格证书的培训员、医生或者护士标准解释
7.10:工厂应有足够的受训过的急救员,保留包含签到表的培训记录.每层楼不一致班次务必确保至少有一个急救员在岗.不一致班次所指定的急救员的名字应张贴在急救箱邻近培训老师应有资格(医生或者护士),应提供培训老师的医师证的复印件.标准
7.11•宜家的供应商应遵守所有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烟雾、粉尘与适当的通风)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解释
7.11:产生大量粉尘/烟尘/气体的车间应安装有粉尘/烟尘收集系统.放置与车间的加有稀释剂/溶剂的化学品(天那水、白电油、油性漆、胶水等)不得无盖敞开.假如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不能达标时首选改善空气质量,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只是次优选择11有关的法律法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58条散发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与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的时候应该安装通风,吸尘与净化装置标准
7.12宜家的供应商应遵守所有与工作场所温度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在热带与亚热带地区,户外温度作为工作场所的温度是能够同意的工作场所应有屋顶遮盖以遮阳同时提供电风扇或者其它促进空气流淌的设备以降低温度12有关的法律法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21条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5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5度的时候,应该设置取暖设备第22条关于与取暖无关的蒸汽管或者者其它发散大量热量的设备,应该使用保温或者者隔热的措施第25条关于经常在严寒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工厂应当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标准
7.一三•宜家的供应商应遵守所有与工作场所噪音水平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一三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
20025.
2.
3.5: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关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表5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一五dbAo•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56条发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该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标准
7.14•宜家的供应商应遵守所有与工作场所照明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14有关的法律法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17条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第一八条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光线刺目第19条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标准
7.一五宜家的供应商应免费为其员工提供洁净的饮用水,并应设在距离工作区域合理的范围内标准解释
7.一五工厂应免费提供给所有员工洁净的饮用水.盛水器应有龙头与盖子.工人应能方便快捷的使用到饮用水.放置饮水杯的区域应干净整洁.标准
7.16:宜家的供应商应确保配备足够数量的男女盥洗设施与厕所并保持清洁标准解释应有足够数量的厕所.厕所应干净无异味,有灯,厕所邻近应有足够的洗手水.厕所应有冲水设施自动或者手动
7.16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OO2:
6.
1.3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计算人数,通常按最大班工人总数的93%计算
6.
4.4厕所与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宜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通常为水冲,同时应设洗污池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计算进行设计
6.
4.
4.1男厕所100人下列,每25人设一蹲位;100人以上每增50人,增设一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数相同
6.
4.
4.1女厕所100人下列,每20人设一个蹲位;100人以上,每增35人,增设一个蹲位第8章员工宿舍标准
8.1•假如所在地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宜家的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提供员工宿舍时,还应确保适当的整洁度、私密性、安静、个人卫生与方便的饮用水不应限制员工在休息时间离开他/她的宿舍在宿舍居住的员工要有独立的床位与卧具人均居住面积务必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假如所在地无有关规定时.,则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务必提供男女分开的宿舍、厕所与沐浴室宿舍的消防安全第六章关于防火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宿舍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第一五条在设有车间或者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第34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个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者员工宿舍的出口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第
4.
2.1条宿舍居室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3n
12.注宿舍面积不含居室内附设卫生间与阳台面积第9章:薪资、福利与工作时间标准
9.1宜家的供应商应合法雇用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供应商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工资(包含加班费)给所有的员工(包含临时工、培训期员工与试用期员工),同时工作时间应符合法律要求劳动合同务必包含当地法律要求的所有内容至少应包含雇主名称、员工姓名、员工出生日期、职位、工资、工作时间、加班费、福利与劳动合同终止提早通知时间.标准解释
9.1所有员工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员工,其中的一份合同应由工人自己保留(工厂不可代储存)书面合同是否包含劳动法要求的各项内容(雇主、员工的名字、受雇职位工资,工作时间,加班费,福利,试用期的约定与合同有效期等)合同的各项内容应与劳动法相符,特别是试用期限的规定假如当地规定劳动合同需在劳动部门鉴定,应有劳动部门的鉴定盖章.
9.1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1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21日)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下列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下列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下列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有修改)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标准
9.2宜家的供应商应保留所有员工,包含计件制员工与临时工的工资与工作时间的记录在进行IWAY审核时宜家的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上述记录宜家的供应商在雇用员工之前,应给员工(包含临时工)提供有关工资与雇用规定的书面资料除了工资须定期发放外还应提供员工工资清单包含加班时间与其他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扣款明细等标准解释
9.2•所有员工(包含计件工/临时工)应有真实,准确,完整的考勤记录•工厂应每月都给员工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单上应有各项工资及扣款明细,与工作时间•工厂应让其员工明白他们每月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工厂应提供计件工人的产量及单价表.
9.2有关的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领取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务必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与签字并储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标准
1.7假如法律要求宜家供应商要有环境、健康与安全与消防的有效的等级分类证明宜家的供应商要遵守所属等级的有关规定标准解释
1.7:工厂应该清晰本工厂是否有被消防部门评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假如是,工厂应该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法:第十六条
(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标准
1.8假如法律要求宜家的供应商应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健康调查及生产场所危险分析假如法律要求宜家的供应商要依法在更换生产工艺、工序与建筑物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同时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标准解释
1.8:工厂应该对所有工艺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出示环评报告.(包含新建改建扩建)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到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报批并取得批复.工厂的所有建筑物(包含宿舍)应申请消防验收并获得当地消防部门出示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包含新建改建扩建)工厂应邀请疾控中心对工厂的工艺进行危害因素评价且出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监测报告(该报告务必有评价结果或者建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9.3供应商不得要求其员工经常性地一周工作超过60个小时,其中包含加班时间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在特殊生产情况下,宜家同意供应商在得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许可后,暂时超过法律规定的最多加班时间的限制该许可务必是书面的并在被要求时提供给宜家加班务必是自愿的在特定情形下,根据当地法律明确规定与/或者与当地工会达成的协议宜家能够同意强制加班及由工厂管理层决定的加班标准解释
9.3•工作时间需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均为加班,加班务必为员工自愿,工人有权无理由拒绝加班
9.3有关的法律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由工会与劳动者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通常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标准
9.4宜家的供应商向员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应根据当地法律要求支付(基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标准解释
9.4工厂务必依法向其员工支付最低工资.计件工人及试用期工人同样能拿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月总工时X当地最低小时工资=当月最低工资4有关的法律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自2004年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与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4有关的法律法(续):劳社部发
(2000)8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先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与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天与
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与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缺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缺失经济缺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标准
9.5宜家的供应商应按照法律要求支付所有加班时间的加班费供应商应提供给员工全面的工资清单包含加班时间及所有的扣款5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法第44条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一五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修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记件工的加班工资假如能明确的分出加班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则一平常加班,单价提高到
1.5倍;周末加班,单价提高到2倍;一法定假日,单价提高到3倍;假如不能明确的分出加班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一总的记件工资/总工时=平均每小时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一平常加班小时x平均每小时的工资X
0.5二平常加班费一周末加班小时X平均每小时的工资X1二周末加班费一法定假日加班小时X平均每小时的工资X2二法定假日加班费标准
9.6工资应根据当地法律要求定期按时支付并与工作绩效相联系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供应商不得拖欠员工工资标准解释
9.6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至少在下月末支付完毕)供应商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地方另有规定的根据当地规定支付,如深圳地区的工资需按〈深圳市工资支付管理条例执行.6有关的法律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七条工资务必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早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标准
9.7员工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标准解释
9.7工人每工作六天就应有一天休息(工人不得连续7天工作)黄金周调休除外执行综合计时的工厂,也应确保员工每七天休一天.
9.7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标准
9.8员工应享受法律规定的与当地传统的假期(比如病假、年假、产假与公共假日等)
9.8有关的法律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很多于九十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
9.9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其员工有适当的用餐与休息时间每天每班次至少有一次很多于30分钟的休息,否则,供应商与员工应达成书面协议(比如通过当地的工会或者员工代表达成协议)o标准
9.10宜家供应商应提供其员工所有的法律给予的福利包含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与养老保险等标准解释
9.10全体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含试用期)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不能全部参保的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红头”文件(豁免证明)全体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亦可)10有关的法律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务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73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与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所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务必按时足额支付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一三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先的10天增设为11天法定节假日调整内容公布总数增加1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T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彳(月计薪天数X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T04天)+12月=
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公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与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第10章童工标准
10.1•童工的定义是指雇用儿童工作,而影响其健康成长与进展剥夺其同意教育的权利宜家的供应商不得雇用童工
(一五)所有为避免雇用童工所采取的措施均应考虑带给儿童最大的利益宜家的供应商应遵守联合国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并符合其所在地有关国家或者国际性法律法规•宜家的供应商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其自身及其下级供应商没有雇用童工
(16)o供应商应建立记录其所有员工出生日期的花名册并保持更新标准解释
10.1工厂要有一个确实可行招聘程序来防止招聘童工工厂应有记录/保留一份每个员工的入职履历档案,档案应包含入厂日期,出生日期,本人近照,身份证复印件等应有一份包含出生日期的总花名册.
10.1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者个体工商户(下列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列统称使用童工)•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务必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查核材料应当妥善保管标准
10.2•宜家的供应商应当避免让工作年龄合法的未成年工从事工作性质或者工作环境会影响其身心健康或者安全的工作直至未成年工年满十八周岁为止标准解释
10.2:•依法聘用未成年工•工厂应另建立名册确保未成年工的岗位/工种符合未成年工保护的有关法规•未成年工要有定期健康体检的记录•未成年工不得上夜班(22点到次日6点)
10.2有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2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岁,未满一八周岁的劳动者第3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高处,冷水,高温,低温,体力劳动强度大与其它一些可能影响未成年工生长发育与健康,安全的工作•••第6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一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9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与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通常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第11章强制性与束缚性劳工标准
11.1:宜家的供应商不得雇用强制性劳工、犯人、束缚性劳工、契约劳工与非自愿性劳工宜家的供应商应同意其员工在工作结束时,自由地离开工厂宜家的供应商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护照或者收取押金(比如工作服或者制服押金)•假如员工根据规定的提早通知时间申请终止劳动合同,在其离开时供应商不得扣减其工资强制性劳工被懂得为在被惩处或者没收个人物品,如身份证、护照等的情况下,被迫而非自愿提供劳动或者服务的劳工供应商或者下级供应商不得雇用国家或者军方的犯人非上班时间员工能够自由离开工厂/宿舍,不同意有经济上的束缚如债务,贷款或者押金,与工作有关的培训费用/工作服等合同期满后,不得强迫员工继续留任供应商务必支付劳务中介的所有佣金与其他与再雇用有关的费用
11.1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96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有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下列拘留,罚款或者者警告;造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与拘禁劳动者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者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标准
12.1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宜家的供应商应以员工的个人技能与能力来决定员工的雇用、薪资、福利、晋升、解雇或者退休宜家的供应商不得因种族、信仰、性别、婚姻或者生育状况、年龄、政治背景、国籍、性取向或者其它任何法律禁止的理由歧视员工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12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一致而受岐视第一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符合妇女的工种或者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一三章结社自由标准一三.1宜家的供应商不应阻止员工自由结社标准一三.2宜家的供应商不应阻止员工进行劳资谈判注21劳资谈判是指雇主与雇员代表(雇员代表为雇员自行独立选派)之间的谈判此问题在中国暂时不审核第14章骚扰、虐待与惩戒标准
14.1宜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或者支持体罚、暴力恐吓或者其它形式的精神与身体压迫、惩处行为与性骚扰宜家的供应商不得使用公开的警告与惩处对员工失职渎职的处理供应商应与员工或者其代表私下解决关于申斥、惩处或者解雇,员工应有申诉的权力所有的申诉务必记录标准解释
14.1工厂不得有使用任何形式的公开警告.对员工失职渎职的处理,工厂只能与员工私下解决,而不得上榜公告.工厂应给工人制定一份工人内外部的申述途径,申诉程序/途径应公告于员工.工厂应对所有的内外部的申诉/投诉做记录,跟踪调查,解决及回复.扣款金额不超当月工资的20%扣款之前应应有工人的签名确认罚款金额应按照工厂所制定的“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奖罚制度”应事先告知给所有员工.有关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缺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缺失经济缺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77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能够协商解决第一五章持续改善标准一五.1宜家的供应商应组建健康安全委员会,保证并证明在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多方位的持续改进健康安全委员会旨在减少工伤事故提高员工改善工作环境的参与度•健康安全委员会要追踪工伤意外事故,并确保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样事故再次发生该委员会应确认对员工培训的需求,对工作场所定期检查(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确保对不足进行改善委员会还应确保向员工传达宜家的要求(比如IWAY执行标准)健康安全委员会需由厂内员工与管理人员共同构成其成员至少有50%为员工代表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会议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向所有员工传达•宜家在拜访供应商与进行IWAY审核时会查阅健康安全委员会检查与会议的结果标准一五.2宜家的供应商要确保与证明在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在多方面持续进行环境改善比如减少单位产出对应的一废气排放一对土壤与水体的污染排放一噪音一有害与无害废弃物天然资源的利用,如能源、原料、化学品等,与减少或者替代矿物燃料(如:石油、煤与天然气等)的使用与消耗•供应商应持续努力,以较无害或者无害的物料替代有害的物料(比如应用替代原则标准解释一五.2工厂应制定一个环境改善的目标要紧是针对减少废物的产生量、能源消耗量、二氧化碳的排放等.工厂应制定为了达到其目标的行动计划,应衡量其进展.工厂还应作出其它方面的环境改善,如:天然资源(能源、原料、化学品)的利用,需要保留有关记录.工厂应不断致力于以无害物质替代有害物质.第16章木材、竹子与藤条的采购程序(续)标准
16.1•宜家的供应商应有负责人与采购程序来保证所有用于宜家产品的木材、竹子、藤条均符合IWAY的要求标准解释
16.1供应商应有指定负责人保证宜家产品的木材、竹子、藤条均符合IWAY的要求负责人应熟悉明确宜家对木材、竹子、藤条采购要求建立适当的采购程序确保木材、竹子、藤条均符合IWAY的要求标准
16.2所有木材、竹子与藤条的下级供应商都要熟悉宜家有关木材采购的要求宜家的供应商要与其所有木材、竹子与藤条的下级供应商签署涵盖IWAY要求的书面承诺书在木材、竹子与藤条供应链中每一个环节都要负责确保下一个环节符合IWAY要求宜家的供应商应配合由宜家审核组、经宜家认可的独立审核员或者审核组织所进行的现场审核宜家保留为验证IWAY要求是否被履行而对供应链上各个环节进行事先不通知的审核的权力宜家的供应商应同意与员工进行单独的访谈并储存与提供所要求的文件与记录标准
16.3宜家的供应商应建立与储存说明所有木材、竹子与藤条的原产地的记录原产地务必全面到来源国家明确产区的名称宜家的供应商应建立与储存过去24个月内使用的木材、竹子与藤条的记录在宜家或者宜家指定的第三方要求时供应商务必在48小时内向其提供木材原产地的信息标准解释
16.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第7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一)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排放污染的项目,务必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五条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与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与职业病防护措施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3条工业建设务必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报审制度第2条本条例所称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消防法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标准
1.9宜家的供应商要遵守所有有关适用的涉及环境、社会与工作条件、消防、健康与安全与劳动用工问题的法律法规•宜家的供应商应建立与其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清单与定期对其进行更新的程序宜家的供应商应一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IWAY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标准解释
1.9:工厂应建立一份与IWAY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清单法律法规清单包含国家的、地方的、政府红头文件及标准等工厂要保留所有法律法规的文本(能够是电子版)保证木材、竹子与藤条都有全面的记录,含采购日期、下级供应商名称、原产地(中国国家;俄罗斯需要全面到地区)、数量(运输证上的量与实际收到的量)、材料类别(原木或者板材M3)储存过去24个月内用于宜家产品的木材、竹子与藤条的记录标准
16.4根据宜家的要求每年都要完成森林资源追踪新供应商在第一次出货之前务必完成森林资源追踪调查标准解释
16.4根据宜家的要求每年都要完成森林资源追踪新供应商在第一次出货之前务必完成森林资源追踪调查每个供应商填写“附件2”与“供应链阶梯”表标准
16.5假如宜家的供应商混合或者使用不符合宜家要求的木材、竹子与藤条该供应商务必建立足够的仓储设施并制订实施相应的操作规程,以保证将不符合宜家要求的原料同用于宜家产品的原料在储存及所有生产环节中分隔开来标准解释
16.5假如宜家的供应商应将不符合宜家要求的木材、竹子与藤条严格分开,包含仓管,生产过程第17章宜家及有关法律对采伐森林资源的要求标准
17.1•宜家的供应商在为宜家生产产品时只同意使用符合原产地国家法律法规与开采惯例的木材、竹子与藤条木材、竹子与藤条1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务必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与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务必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放运输证件标准
17.2•宜家的供应商不得使用取自原始森林、国家/地方指定的或者在地理上被定义为高保护价值森林的木材,除非此林区被宜家所认可的标准核准证明能够进行开采•当宜家为供应商提供了原始森林的分布地图时,供应商要使用这些地图以确保没有任何木材产自于原始森林问题
17.3来自于保护区的木材,竹子与藤条是否有程序保证宜家的产品不可能使用来自保护区(如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区)的木材、竹子与藤条?假如有,是否能证明这些木材、竹子与藤条符合该保护区的开采条件或者森林管理委员会认可或者符合宜家认可的四级林业标准?标准
17.3宜家的供应商不得使用产自保护区(比如国家公园或者自然保护区)的木材、竹子与藤条除非经证明是根据该保护区管理规定而砍伐的,与/或者经宜家所认可的标准核准的木材、竹子与藤条标准
17.4宜家的供应商不得使用1994年后为取代原始森林而种植的热带与亚热带人造林的木材标准
17.5宜家的供应商只能使用经森林管理协会(FSC)或者其它宜家所认可的第四级标准所核准的可开采的高价值的热带树种
(24)注24高价值的热带树种是指柚木、柳枝、红木、桃花心木标准
17.6供应商要确保不使用来自缅甸的竹子与藤条来自印尼的大直径(直径大于一八毫米)的藤条务必产于苏拉威西岛来自于印尼任何其它地区与种类的大直径藤条在用于生产之前都务必获得宜家的书面批准(周书亮)agzu.xmemo.ikeax(林馨)Annie.1inxmemo.ikeax(彳可伟):Jerryhexmemoikeax(陈实):sebrina.chenxmemo.ikeax(樊苗):mandy.fanxmemo.ikeax•工厂应建立一份书面的法律法规的更新程序并包含下列内容-确定负责人-搜集、更新渠道,如上网搜索、订阅报刊杂志、定期拜访有关政府部门等一更新周期(更新周期不能超过三个月)第2章环境-空气、噪音与水污染标准
2.1•宜家的供应商要确保服从环保部门检查的结果检查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书面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标准解释
2.1:•假如当地环保部门曾来过工厂检查,工厂要保留下列记录-一假如有但未留下任何报告,工厂自己有做内部记录――假如有发现的不符合项,工厂应在对环保部门所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并保留记录标准
2.2•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遵守关于废气排放的有关法律法规一假如法律要求应获取必要的排污许可证并证明符合标准解释
2.2:假如工厂有废气排放,工厂应到当地的环保部门申请废气许可证.工厂应定期(12月内至少一次)对不一致的废气做监测如:锅炉、喷漆、打磨、发电机及其他焊接工序等.各类废气的监测结果应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根据环评的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应得到环保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要求其正常的运转
2.2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2条建设项目投入运行使用后,建设单位或者运行使用单位须在限期内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经环保部门审核批准,申领排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三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国家与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第36条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务必采取除尘措施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与粉尘;确需排放的,应当通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标准
2.3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遵守关于噪音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一假如法律要求应获取必要的排污许可证并证明符合标准解释
2.3:假如有噪音排放,工厂应申请噪声排放许可证.工厂应定期(12月内至少一次)对厂界噪音做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应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根据环评的要求)监测厂界噪声时应该包含白天与夜间两个时间段3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5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标准
2.4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遵守关于污水排放的有关法律法规一如法律要求,应获取必要的排污许可证并证明符合应保证污水处理设施(ETPs)的正常运作及保护操作人员应具备适当的能力标准解释
2.4:假如有废水排放,工厂应该申请废水排污许可证.工厂如有污水处理设施应得到环保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工厂应该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在正常的运转,并保证所有的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及达标排放.工厂应定期(12月内至少一次)对最终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的项目应该包含所有的污染因子(根据环评报告).生活污水也应得到处理.污水处理操作人员务必相应的能力与知识.
2.4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总量操纵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操纵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放总量操纵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务必做到
一、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指标
二、设施处理水量不得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的水量;
四、设施的管理应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监视监测等各项规章制度第3章地面污染标准
3.1•宜家的供应商应保证遵守有关土壤污染的法律法规供应商要根据过去与现在的生产活动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风险进行调查与评估•假如发现土壤被污染应采取下列措施.假如污染仍在排放应立即切断污染源.供应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清理土壤,确保根据法律要求以环保的方式来处理废弃物(通常是作为有害废物来处理).假如地面清理的方案不可行(比如涉及到巨额投资的问题),务必向主管部门与宜家报告并商讨解决标准解释
3.1工厂禁止将可溶性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现象工厂禁止有地面土壤污染的现象如化学品泄漏到土壤中.工厂不能将液体危险废物储存在土壤地面上以免导致土壤污染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41条原(燃)料露天堆场,应有防止雨水冲刷,物料流失而造成污染的措施第50条含有可溶性剧毒废渣禁止直接埋入地下或者排入地下水体•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业企业的生产应积极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凡已有综合利用经验的务必纳入工艺设计.利用有害工业废渣务必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废渣堆放或者填洼时,应有防止扬散、流失、淤塞河道等措施,以免污染大气水源与土壤第4章化学品标准
4.1•
4.1至
4.6的要求适用于工厂在生产与保护保养过程中所用到的所有化学品•宜家的供应商应建立并维持在生产与保护保养过程中用到的所有化学品的清单并及时更新这个清单至少要包含化学品名称、用途、使用场所与MSDS索引号•宜家的供应商应收集在生产与保护保养过程中用到的所有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物料安全数据表MSDS)•供应商要有在生产与保护保养过程中所用到的所有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o标准解释
4.1:化学品是指化合物与化学产品,如润滑油、柴油、胶水、漆、溶剂、涂料染料、硬化剂、蜡、酸、盐、添加剂、气体等.工厂应建立并保留一份完整的化学品清单.实验室与打样品用的化学品能够不需要列入清单但务必注明其用途.化学品清单至少包含化学品名称、用途、使用场所与MSDS索引号.所有列入清单的化学品都要有完整有效的MSDS混合物的MSDS务必由化学品的生产商所提供的.所有化学品的MSDS务必有中文版本.办公室要保留一份所有化学品的MSDS.
4.1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第8条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12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19条:《五)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标准
4.2宜家的供应商应建立有关化学品购买、储存、管理与使用的书面程序这个程序要包含安全管理与使用化学品的指导特别针对有害危险化学品程序应明确负责人.标准解释
4.2工厂应建立书面的化学品管理程序管理程序至少应包含购买、储存、管理与使用化学品的信息管理程序里应明确不一致环节的负责人或者职位.管理程序应包含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使用规定(至少要提到参考有关的MSDS).不一致的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使用规定应依照其MSDS的信息来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4.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与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务必符合国家标准与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务必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标准
4.3供应商要确保购买、储存、管理与使用化学品的员工得到足够的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能力供应商应保留培训记录标准解释
4.3:工厂应该给所有涉及到化学品的员工提供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应包含购买、储存、管理与使用人员工厂应该保留所有参加化学品培训记录.(包含签到表).培训教材至少包含有关的MSDS及管理程序培训老师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培训的有效性员工需要明白其所接触的化学品的危害性;如何安全操作使用什么个人防护用品及急救措施等.3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第12条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熟悉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与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与培训标准
4.4防止化学品泄漏到空气、地面与水域化学品储存设施要存放于易于清理的硬化地面上储存液态化学品的仓库要避免有排水孔同时有围槛保护围堰的容积务必至少能够容纳所储存的最大容量的桶/罐的容量仓库要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在储存易燃液体与气体时发生爆炸与其它危险在这一类仓库中电气设备(比如开关与照明装置)务必采取措施防止引爆引燃仓库要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在储存易燃液体与气体时发生爆炸与其它危险在这一类仓库中电气设备(比如开关与照明装置)务必采取措施防止引爆引燃放置在生产线上的化学品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溢出或者对工人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