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笑幕法系是指依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资本主义我国有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尔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很多我国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一般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进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我国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近几十年来,英美法系我国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为对习惯法的补充目前世界上大约有26个我国法律属英美法系,除英美两国,其余主要是英联邦我国,大陆法系又称为成文法,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法典为第一法律渊源,法典是各部门法典的系统的综合的首尾一贯的成文法汇编世界上大约有70个我国法律属成文法系,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及受其影响的其他一些我国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含义不同大陆法系,一词中的“大陆”两字指欧洲大陆,故又有称之欧陆法系,这个法系现时主要由欧洲大陆的我国(例如法国、意大利、德国、荷兰等)及其他受上列我国影响的我国(例如日本)采纳到了十八世纪,欧洲大陆的很多我国都颁布了法典,尝试列出各种法律分支的法律规范因此欧陆法系又叫成文法英美法系,又称一般法法系是指以英国一般法为基础进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很多我国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垣、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我国和地区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法律适用不同习惯用演绎形式,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判例地位不同不是正式渊源是法法律分类不同分为公法和私法分为一般法、平衡法法律编纂不同倾向法典形式倾向单行法诉讼程序不同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相同点经济基础、阶级本质上是相同的,都重视法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