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合同基本模板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工程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合同签订地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工业集中区合同签订日期2010年9月29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
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不可抗力;5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乙方在
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乙方务必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早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早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构成部份提早竣工协议应包含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早竣工提供的条件与提早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者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根据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缺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与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与设计图纸要求与工程师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同意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与重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与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与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脸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者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17、隐蔽工程与中间脸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者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脸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者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含隐蔽与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与地点乙方准备睑收记录,险收合格,工程师在险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与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险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脸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脸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与设计图纸等要求,脸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脸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Xo
18、重新检验不管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者开孔,并在检脸后重新覆盖或者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缺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安全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同意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与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与临街交通要道邻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21、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工程的合同价款由甲方、乙方根据工程预决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具体按甲方核定的决算书为准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使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与风险费用的计算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含成本与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酬金的计算方法
22.3乙方应当在丝2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乙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3、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与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与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24、工程量的确认乙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下列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根据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根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与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本通用条款第丝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组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七、材料供应甲方供应的材料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险或者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脸或者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6.2甲方供应材料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乙方采购材料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与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者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脸或者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脸或者试脸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师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与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与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与说明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换工程有关部份的标高、基线、位置与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与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8.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与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缺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换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换或者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缺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其他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能够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
30.4工程师不一致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竺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被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险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险收报告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与份数2甲方收到竣工险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险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脸收的日期5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与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险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
31.4款办理7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份单位工程或者工程部份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漆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担保管责任甲方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附件33质量保修书的内容包含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与争议
34、违约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本通用条款第至条提到的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缺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赔偿乙方缺失的计算方法或者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通用条款第及2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通用条款第坦JL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缺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乙方赔偿甲方缺失的计算方法或者者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错误与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与乙方的经济缺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与或者补偿经济缺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与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者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与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与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者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与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4规定相同
35.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缺失、甲方可按范2款确定的时限向乙方提出索赔
36、争议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能够与解或者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与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好工程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同意;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擅自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含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与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自然灾害
3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缺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与缺失情况,及估计清理与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14天内,乙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与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因合同一方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1工程开工前,乙方为建设工程与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与待安装设备,由乙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能够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乙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务必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与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5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者减少缺失6个体投保内容与有关责任,甲方乙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1甲方乙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下列担保1甲方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与有关责任,甲方乙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1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者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脸、使用等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者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的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与地下障碍物.1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者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在收到处置方案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者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合同解除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合同发生本通用条款第
37.1条款禁止的情况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能够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一方违约包含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者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方根据
43.
2、
43.3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竺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与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与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与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费退货或者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与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缺失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与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生效与终止1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除本通用条款各级跄条外,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各储存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者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第
2.1条解释顺序解释语言文字与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二二二语言文字2适用法律与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合同法》、《中华人与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四川省速筑管理条例》等
3.图纸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套数三套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保密;不影印与对外提供;仅限本工程使用
二、双方通常权利与义务
4.工程师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待定甲方(全称)(下列称甲方)乙方(全称)(下列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2010年9月25日开始施工主体工程要求于2010年11月10日起陆续交付安装,并于2011年1月5日前全部交付安装;其中3#炉主体厂房工期3个月须完工;配料仓土建45天须完工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根据甲方任务按实结算,以结算书为准预估金额约400万元
六、构成合同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含
1、招标文件、投标书;
2、招标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9月29日甲方委托的职权主管质量、进度、安全、协调;协管投资
4.2甲方派驻工程师姓名李拓职务:土速施工现场代表职权主管协调、投资、进度;协管质量、安全.项目经理姓名钟高银职务土建施工项目负责人.甲方工作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开工前由甲方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与供应要求开工前,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现场;电讯线路由乙方自行完成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与要求开工前由甲方完成4工程地质与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乙方自行考察,甲方协助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与完成时间由乙方配合甲方共同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操纵点交险要求开工之前牵头协调将水准点与坐标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7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时间另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乙方工作
7.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与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同意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一每月25日前提供已的工程月报表务必附工程量计算式与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否则不予审核一式二份,送发包方核定,发包方在5日内核定后,自留一份、返回承包方一份二在接到图纸后三天内将水泥与钢材计划报发包人审核三承包人在接到图纸后三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四承包人在接到图纸后三天内提供施工图预算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与要求根据发包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与生活房屋及设计与要求另定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与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与业主发出的规定执行,并承担更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方负责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市政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专用条款
8.18条执行,施工区域原则上务必设置围栏与生产区隔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包干使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与业主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文明施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包干使用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进度计划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三天内提供进度计划报监理与甲方审核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以上文件后七天内审定批准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单位工程分别编制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得要求顺延工期,非乙方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监理与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1隐蔽工程与中间脸收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与甲方验收,并在3日内完成所有资科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质监部门及规范规定执行,交付安装时进行交接验收
11、工程试车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第
19、
20、21条与有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使用2方式确定1使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工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使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根据发包人计价规则及承包人投标报价承诺书3风险因素在生产区不保证连续施工;与安装单位交叉作业引起的降效;赶工引起的成本增加,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包干使用
12.2合同价款确定方法
12.2计价规则1计价标准2009年四川省工程建筑定额本项目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单、建筑工程验收隐蔽记录及现场收方记录等按实计算施工用水、电由业主提供乙方自行装表计量交费,总表与分表量差按基数分摊本项目子项目工程中业主根据具体情况保留有使用工程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的权利
2.5混凝土使用现场自拌,是否使用泵送混凝土施工单住根据工期及现场条件自定,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水泥用量按配合比调整6签证记工及签证机械单价按甲乙方约定执行普工核定单价执行甲供材料的领用量超过定额消耗部分,甲方按采购价加10%销售给乙方预算、进度产值计算时,甲供材料单价按乐山马边地区当期信息价执行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单价按实际到场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2.9本合同除甲供主材外价款让利为应」.3材料本项目钢筋、水泥、砂石由业主提供其余材料价格按马边同期信息价执行,若马边同期信息价缺项则按乐山市同期信息价执行,若有缺项则按业主核定价执行装饰及安装中的未计价材料由业主核定后进入工程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款包含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帐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且务必存放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其开支的使用应同意发包方监管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与金额或者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上岗,按投标文件承诺将要紧施工机具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各类处罚措施甚至终止合同°承包人同意承兑汇票占工程款比例0%o.工程量确认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号前提交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与质量认证资料所有隐蔽验收资料在验收当天务必用电脑打印完整,若无更换在24小时内务必办完签证手续;若有更换在72小时内务必办完签证手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资料逾期报送,甲方有权拒绝签证,并按有关工程管理处罚条例给与处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与时间按当月完成工程量及进度结算书审批金额的60%按月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及尾款支付比例破工结算审理完结支付至结算金额的60%;竣工结算2月后支付至竣工结算金额的95%;质保金为漆工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按保修书规定执行;.3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可不按时支付进度款(包质量达不到要求;
(2)进度未按计划完成;
(3)资料与现场不一致步;
(4)预算、方案未按时提交;
(5)进度结算的准确性达不到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钢筋、水泥、沙石.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方在采购前,其质量、品牌、价格需征得发包方书面签字认可,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提供材质合格证书、检览合格证且材料样品封存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八、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按下列方法进行按通用条款第28条、29条、30条规定执行设计变更原则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速设工期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通用条款第31条、32条、33条规定执行.竣工脸收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破工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船工资料四套并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完整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交甲方与质监站归档提交的竣工资料与竣工图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01及备案制要求.2投标人所报送的竣工结算金额应严格操纵误差,假如经审计后的结算金额与上报金额的误差趣过5%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办理财务结算后一月内退还无息.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与竣工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第31条
十、违约、索赔与争议.违约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5条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月按时支付进度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2.3条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双方约定的甲方其他违约责任另行协商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乙方按甲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并做出下列承诺
1、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安全保证金5000元
2、乙方同意违反服务承诺的违约金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交纳,若未按时交纳,同意按双倍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在投标书中乙方承诺违约责任有1承包人在规定进场时间两天内未进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天违约金;2承包人保证按发包人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并编制全面进度计划同意发包人在施工中对辜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考核,若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中的进度完成,延期承包人按500元/天.项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计算;若实际进度达不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3工期的顺延务必由发包人书面确认,否则按逾期完工处理;4工程质量务必符合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与有关专业技术规范与标准,若因施工质量造成验收不能通过或者经多次脸收才能通过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缺失并支付发包人10000元/项的违约金;5发包人工程师或者监理工程师在巡检时,如若检查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分项工程不合格、违反有关规范标准的施工行为、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或者其他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情况,除自己负责返工返修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500元/项的违约金6承包人保证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我方的原因发生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包人检查到不安全操作、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违反贵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项的违约金7承包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报表、资料按发包人要求按时报送,若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项的违约金8承包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的经济技术资料与施工同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签证与验收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发包人有权拒绝补签任何资料由此造成的缺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同意发包人的考核;9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各项管理规定,若达不到各类标准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项、次的违约金10承包人保证按投标文件的计划配足与工程相习惯的人员、机具设备若承包人未按要求配备而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缺失由承包人承担11若因违反以上承诺,发包人土建管理部门通知后,在三日内不交纳,两日后自动生效,并在保证金中加倍扣除.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力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工程分包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工程.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38条执行,并以当地政府认定或者规定的标准为准23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甲方投保内容无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乙方投保内容乙方在工程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有关保险,由乙方负一.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履约担保若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的,甲方将不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份数十份,承包方四份,发包方六份.补充条款项目经理与其他要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与其他要紧管理人员项目部要紧人员务必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期间,按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有关人员须提供资格证原件交建设管理部门押证施工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更换上述人员,须经发包人与监理同意;如上述人员中有不习惯工程需要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否则发包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一天以上务必向发包人请假试验、检验费用(包含甲供材料现场抽检、乙方自检、监理及甲方按规范要求需要抽检发生的试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特殊要求检测费用除外由于承包人施工中安全不当,导致发包人的生产及设备缺失,务必由承包人承担全额赔偿若承包人在生产区内施工中发生偷盗、打架斗殴现象,造成发包人缺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额赔偿
26.5双方未尽事宜,应尽快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专用条款有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乙方(全称)乐山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3#炉及料仓土建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与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乙方所施工的内容.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脸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能够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5%(扣除甲供主材剩余款项部分)
5.2甲方在质量保修期(1年)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一、词语定入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甲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者修改甲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对本工程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同意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项目经理指乙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与合同履行的代表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与职权由甲方乙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的应当由甲方或者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者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者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者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含配套说明与有关资料)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与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与数据电文包含电报、也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与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索赔指在合同发生履行过程中,关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缺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与或者工期顺延的要求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小时或者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最后一天,只是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份当合同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者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双方也能够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者不一致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与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与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与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能够约定作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与解释,说明本合同适用法律与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于国家的法律与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与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与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乙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通常权利与义务
5、工程师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乙方有专用条款中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甲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获得甲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甲方批准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者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方乙方双方权利或者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根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鼓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者经甲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与指令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与撤回均应提早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与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者工程师代表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与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早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确认乙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指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者继续执行的指令或者乙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与给乙方造成的缺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抉失,顺延延误的工期需更换工程师,甲方应至少提早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乙方根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与收到时间后生效项目经理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工程师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与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者第三人,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早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能够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甲方工作
1、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完成施工场地平整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与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要紧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与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与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操纵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8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
2、甲方未能履行
8.1款部分工作可委托乙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乙方的工作
1、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与业务同意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者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与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的数量与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与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与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门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8保护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缺失与罚款;9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乙方应履行
9.1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缺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缺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10、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乙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乙方务必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同意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与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一致意延期要求或者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者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缺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