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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同4A有限公司、B有限公司与C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X亿X00000000元下列简称“股权转让款”o尽管有上述
4.1条款的规定,股权转让款还将可能会根据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而产生的责任承担、给付或者赔偿义务、目标公司发生了非约定事项的资产减值与负债增加与本协议其他影响到股权转让款的条款的规定情形予以扣减若本协议项下扣减股权转让款的事项或者结果发生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或者股权转让款的余额不足以扣减该等应扣减款项时.,则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主张返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与/或者赔偿差额部分的款项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款将由A与B根据其受让的股权比例等比例各自向转让方支付即B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5%【即人民币元工A支付股权转让款25%【即人民币元L在不损害受让方享有的中国法律与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情况下,受让方应分阶段将应付的股权转让款按照下列安排汇入转让方的银行账户1第一期付款:;2第二期付款;3第三期付款在上述任何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之前,若转让方未能全部履行并满足
2.1条款下的先决条件与/或者违反
8.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项转让方作出的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的,则受让方无义务向转让方支付前述该等股权转让款为了确保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各方已经与将要实施下述的付款保隙措施,并将根据卜.述的规定进行操作A己经根据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而于年月日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向北京某预先支付诚心金人民币元;B将要在本协议签署后的7日内,根据转让方的安排将相当于股权转让款50%的款项支付至北京某北京某银行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北京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上述
4.
4.1条款中的诚心金将于B向北京某支付上述
4.
4.2条款中的款项之当天由北京某全额返还给A;上述
4.
4.2条款中的款项将在431条款中第一期付款支付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京某全额返还给B转让方同意,其关于北京某返还前述款项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A银行账户如下B银行账户如下:转让方确认,其收取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的唯一指定银行账户如下:受让方按照上述银行信息根据中国法律与外汇管理的规定向上述银行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向转让方提供书面的汇款凭证,即视为履行付款义务在付款时,受让方将以等值美元支付股权转让款给转让方,汇率适用股权转让款汇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卖中间价付款时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收款时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第五条股权交割双方同意,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股权交割日至迟应不迟于年月日在股权交割日之前,转让方不得将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与第三方进行股权转让的接触或者洽谈,也不得将股权抵押、质押或者设定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负担,确保目标公司的股权在股权交割日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等强制性措施,能够合法转让给受让方且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在股权交割之前,转让方应当确保其已经完成与满足第二条下应当完成与满足的先决条件【2」.6条款除外】,并履行完毕第九条下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反
8.2条款之任何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的情形否则,受让方有权暂停股权交割受让方同意,目标公司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未全部处理完毕不作为受让方有权暂停股权交割的情形,并可诉诸中国法律与本协议规定的救济在股权交割日之前,转让方不应存在任何违反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受让方有权根据转让方的违反情况完全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股权交割,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在进行股权交割前,各方应按照
11.2条款与
11.3条款的规定在股权交割日之前各自准备完毕进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的所有文件若在股权交割过程中需要按照工商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订立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以完成股权转让的登记备案工作的,各方应对该等标准格式合同进行修改与补充,以尽可能地反映本协议所含的各项条款及条件各方同意并确认,若该等标准格式的股权转让合同与本协议之间有任何不符的,应以本协议为准若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在
5.1条款规定股权交割期限前不能完成股权交割的,在不损害非过错方的其他权利的前提下,非过错方有权完全自主决定1给予过错方【十五】日纠正期限,以促使其继续完成股权交割;或者2立即解除本协议在非过错方决定并给予上述571条款规定的宽限期后,若因过错方原因仍不能完成股权交割的,则非过错方有权完全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股权交割或者者解除本协议第六条过渡期安排转让方承诺,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目标公司任何等于或者超过人民币【
100.000】元的现金支出、资产处置或者者负债增加等处置与处分任何权益的行为转让方均应当立即事先征得受让方的书面同意;若确实不能事先征得受让方同意的,转让方应当在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受让方若受让方关于该等处置行为不予认可的,该等行为将视为违反
6.5条款的行为双方另有约定的,不适用本条款转让方同意,在过渡期内,其召开任何形式与性质的董事会均需事先提早合理的时间书面通知受让方若该等董事会是以非书面方式召开的,受让方有权委派【1】名代表列席该等董事会;若该等堇事会是以书面方式召开的,转让方应当将堇事会拟决议的事项事先书面通知受让方,并将形成的书面决议书面通知受让方转让方应当就受让方委托的代表列席董事会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条件,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障碍转让方承诺,在过渡期内约束其委派至目标公司的董事与其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与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在过渡期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同意封存目标公司的所有印章“旧印章”,所有印样见附件五《新旧印章印样》,封存后的旧印章由转让方保管在旧印章封存期间,如确实需要使用旧印章的,应由转让方与受让方代表共同启封,在双方代表共同监督下对用印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字,用印完毕后再行封存在过渡期内,转让方应当确保目标公司的合法存续,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与政策除非征得受让方的书面同意或者者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出售、转让目标公司的资产、土地使用权或者知识产权;2以目标公司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与性质的保证;3将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者设定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4扩大目标公司的生产规模或者招聘新员工,或者对过渡期内仍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要紧条款及员工待遇与福利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变动;5放弃目标公司的债权或者其他权利;6签订任何设定目标公司义务的合同或者协议;7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达成任何关联交易;8以目标公司名义新增债务;9除服务于本协议目的而修改公司章程外,不为任何其它目的而修改现有公司章程;从事任何导致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者经营资质无效、失效或者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其他实质性处置目标公司权益的行为
6.6若转让方发生违反
6.5条款规定的情形的,除可诉诸于中国法律与本协议其它规定的权利主张之外,受让方有权就该等行为给目标公司与/或者受让方造成的任何缺失向转让方进行追偿第七条实际交付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同意,在受让方已根据本协议
4.
3.2条款支付第二期付款后的三日内,转让方应当将目标公司实际交付给受让方,以便于受让方实际操纵目标公司以开展经营管理在实际交付时,转让方应当确保受让方能够对目标公司的所有建筑物包含办公楼、厂房、仓库、员工宿舍、食堂、水电配套间、锅炉间、门卫室等及其附着物能够顺利、安全地接管若因任何非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前述接管不能顺利完成的,则转让方应当立即排除该等妨碍以完成接管;否则,视为转让方未能完成实际交付在实际交付时,转让方应当将所有证照、人事档案、财务账册与凭证与其它资料等详列清单作为交接文件,双方关于该等交接文件的最终签署视为实际交付完毕,签署后的交接文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四《交接物品与文件清单》在实际交付时,受让方将启用目标公司的全部新印章,与转让方一同确认新印章的印样记载于附件五《新旧印章印样》,并共同销毁附件五《新旧印章印样》中载明的所有旧印章在实际交付之前,转让方应当妥善处理由于目标公司在实际交付之前的经营而可能发生的退换货及食品安全问题;若有该等退换货或者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则应当由转让方自担费用负责处理;若转让方拒绝处理的,受让方与/或者目标公司有权就所承担的责任向转让方追偿在实际交付之日至受让方根据本协议付清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日的期间内,转让方委派【2】名留守人员负责处理包含除外资产搬迁等在内的后续事项,该等留守人员应遵守目标公司届时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八条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转让方同意,转让方除向受让方作出本条款及本协议其它条款所述各项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外,还作出本协议附件一中的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并声明保证该等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是准确、完整的转让方向受让方作出下列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转让方是一家根据其成立或者组建所在地的法律正式组建、有效存在同时资格完备的有限公司;转让方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与政府批准或者授权,同时拥有完全的法定权利、权力与授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及责任;转让方保证,附件一及本协议其它条款所述之各项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于本协议签订日及实际交付日在所有方面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无条件及无保留,不含任何误导成份;本协议自生效之时构成对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转让方承诺,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的事项,将及时书面通知受让方,转让方同时须按照中国法律与本协议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本协议签订时及股权交割日,转让方对其所持有的全部目标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有效与完整的所有权与股东权利,该股权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留置、任何债权、第三方请求权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可能对其持有的任何股权设置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留置、任何债权、第三方请求权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转让方关于上述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的正确性承担保证责任因该等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存在误导或者不真实、不准确而给受让方、目标公司造成缺失的,受让方将有权从股权转让款中予以扣减,或者要求转让方另行以现金即时补偿与赔偿受让方与目标公司受让方各自向转让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受让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有效存在同时具有合法资格的有限公司;2受让方具有充分的权力与授权包含•切必要的政府与公司内部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生效之时构成对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4)不管签署与交付本协议还是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不可能⑴导致违反适用于它的任何法律;(ii)与其章程或者其他组织文件冲突或者(iii)导致违反或者不履行以它为一方或者可能对它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者文书;
(5)受让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6)受让方不存在会影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任何义务的情形第九条特别约定转让方同意,在股权交割日之前,转让方自行妥善处理与清理FI标公司在除附件二《留存资产清单》所列资产之外的其他任何固定资产及实物类流淌资产,以使得该等固定资产及实物类流淌资产与目标公司不再存在法律上的权属关系,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及实物类流淌资产的处理与清理不可能对目标公司形成重大的不利影响若有任何未按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与清理的,受让方在实际交付后可自行处置
(1)若扣除处置费川后而产生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属目标公司所有;
(2)若扣除处置费用后而产生负债与缺失的,转让方应当补偿该等负债与缺失转让方承诺,附件六《员工名册》已经载明了目标公司的所有员工,包含转让方或者某实业委派到目标公司担任管理人员的人员、与目标公司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与目标公司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与与目标公司实际上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尽管与目标公司存在形式上的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并非为目标公司工作)等各类与目标公司存在形式上或者事实上劳动关系的人员关于要求离开目标公司的员工,转让方将自行安置与安排其工作,以使其在股权交割日与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上或者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关于与目标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若其愿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继续在目标公司工作的,受让方将促使目标公司同意该等员工,并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履行与其届时有效的劳动合同转让方承诺并同意
(1)关于由转让方自行安置与安排的员工,该等员工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转让方自行承担若该等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则转让方应当等额补偿目标公司或者受让方;
(2)关于由转让方自行安置与安排的员工,在股权交割日至实际交付R期间,若有任何需要支付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由转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再行使用目标公司的资产与资金;
(3)在实际交付日之前,若目标公司发生任何劳动争议或者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转让方应当自行负责在实际交付日之前予以解决完毕若该等争议或者纠纷不能在实际交付日之前解决完毕的,转让方仍应自担费用负责继续解决,目标公司将予以必要的协助;因此而给目标公司造成缺失与成本负担的,则转让方应当等额补偿目标公司或者受让方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或者有负债均已完全载明于附件三《债权债务消单》,并由转让方负责在股权交割日之前自行清理完毕;特别是,目标公司在股权交割日不应存在任何形式的负债若存在任何在股权交割日之前应清理完毕的债权债务及或者有负债在股权交割日后实现或者发生的,则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应收款项或者应付款项的实际情况与差额向对方承担给付或者赔偿义务转让方同意,除受让方书面同意或者指示外,转让方应当于股权交割日之前将目标公司与任何第三方(包含关联方)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予以解除、转移(转让)或者终止,并承担该等解除、转移(转让)或者终止而带来的成本负担(包含但不限于违约赔偿)若目前公司在股权交割日之后仍然存在任何未解除、转移(转让)或者终止的合同,则因需要继续合同而支付的所有款项与成本均由转让方承担,不论该等合同的履行是否会对目标公司带来收益转让方同意,在实际交付日之前,关于未在保险范围内与/或者因保险到期而无保险保障的目标公司的资产,若因任何事故或者事件导致该等资产受损的,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予以赔偿;若转让方拒绝赔偿的,则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方同意,在股权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应当注销完毕目标公司的所有销售分公司的工商登记在本协议签署时,经转让方披露的目标公司的销住分公司有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匕每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若存在任何在股权交割日之前未注销完毕的销售分公司,转让方应当承担注销该等销售分公司的所有成本与费用,并承担因未注销该等分公司而带来的所有不利于目标公司的法律后果(包含但不限于税务、罚款、劳动纠纷)转让方承诺,在股权交割日之前,确保清偿完毕目标公司所有的应缴而未缴的税费关于在股权交割H之前发生但需要在股权交割日后缴纳的税费,转让方应当给目标公司预留足够的银行存款,但是股权转让款不可能因该等银行存款的预留而调整转让方同意,若目标公司在股权交割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发生的任何应缴税费,均由转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使用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者资金进行清偿若存在任何在股权交割前未清缴或者预留银行存款的应缴税费的,或者动用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者资金进行清偿股权交割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发生的任何应缴税费的,则受让方有权以自己名义向转让方追偿该等款项根据第九条规定与本协议其它条款的规定,关于转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与承担的责任,与/或者转让方需要向转让方与/目标公司承担的给付或者赔偿义务,与/或者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进行追偿的款项,与/或者转让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统称“转让方的给付义务”),该等转让方的给付义务将根据如下情形予以处理
(1)若在该等转让方的给付义务发生在任何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之前的,则受让方有权据此而调整股权转让款的金额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不足以弥补的,则受让方有权就差额部分向转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2)若在该等转让方的给付义务发生在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之后的,则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进行追偿在发生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追偿的情况下,转让方有义务负责安排北京某与中国境内的其它关联方以符合中国法律的方式承担该些债务在经双方另行书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亦能够中国法律同意的方式安排与处理受让方就转让方的给付义务追偿事项与转让方就该等转让方的给付义务的承担事项
9.9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就转让方在未完成第九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情况卜.转让方关于该等义务的继续承担与受让方就该等义务未完成时对转让方的追偿的约定,不排斥与不损害受让方根据中国法律与本协议其它条款规定所享有的其它任何权利第十条知识产权目标公司在签订本协议时所拥有的通过权利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知识产权,与已经使用但是未经权利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知识产权,详见附件七《知识产权清单》转让方在股权交割前,应当终止目标公司与转让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附件七);若因该等终止产生任何费用的,该等费用由转让方自行承担,不得由目标公司承担否则,受让方有权根据前述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股权转让款103受让方同意,实际交付后,目标公司不再使用目标公司的现有中英文名称或者商号、商标、注册商标或者者附件七所列明的任何知识产权在办理股权交割手续时,若转让方要求先行更换公司名称,则受让方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按照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尽一切可能协助目标公司将其名称变更为受让方需要的名称第十一条申请报批转让方应当负责就终止转让方与某实业的合作经营(合作合同)并将目标公司变更为转让方100%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向审批机构申请并取得所需的所有审批、批复或者同意、证照与其他必要文件本条款中的审批事项申请报批工作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递交,除非审批机构或者法规有另行规定与要求就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每一方应各自及时准备法律、审批机构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各项交易文件,并及时予以提供,转让方应当负责协调与提供需要某实业提供的有关文件(如需要)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对方按照前述规定准备与提供的各项交易文件转让方将负责办理向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审批机构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报批、登记并取得所涉的批准、批复、证照与其他必要文件转让方应当在不迟于双方就各自的材料准备齐全且至迟不能迟于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报批,并应当在不迟于目标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审批机构的批准后的五
(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若转让方拖延履行前述申请报批或者申请登记超过五
(5)口的,则受让方有权以目标公司或者自己的名义代为实施如审批机构要求对本协议条款作出任何文字性或者非实质性修改,各方应立即根据审批机构的要求协商决定具体的修改方案;如各方认为能够修改本协议,转让方应在本协议修订本签署后三
(3)日内,负责向审批机构重新提交该等修订本为达此目的,转让方有义务届时促使目标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配合行动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各方同意共同尽最大努力从审批机构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得所有必需批准与同意在审批机构批准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过程中,任何其他方应对一方的合理要求给予积极与善意的配合第十二条费用承担转让方应当自行承担
11.1条款下的申请报批所花费的全部费用与成本,法律规定由目标公司承担的费用与成本除外双方应各自承担为尽耿调查、谈判、准备、实施本协议与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等事宜所花费的费用与成本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除上述费用、成本之外,中国的法律与政府部门就本次股权转让所要求支付的其它任何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纳税(缴费)义务人自行承担由于受让方与/或者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为转让方的扣缴义务人将可能承担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中国的应纳税费,因此,受让方有权将转让方的任何应纳税费直接从股权转让款中予以扣除,并书面通知转让方该等税费缴纳情况及提供代扣代缴税费的书面证明文件第十三条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应将本协议及本次股权转让中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并应促使其股东、董事、员工对因签订本协议或者者任何其它交易文件或者按任何交易文件规定签订的任何协议而收到或者得到的、与木协议及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任何形式的任何文件、材料与其它资料不管是技术方面的,还是商务方面的,抑或者财务方面的,或者其它方面的统称“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13.1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下列保密信息1在披露方披露之前已为有关方合法拥有的,且并非从另一方得到的任何文件、材料或者其它资料;2已为公众或者者目标公司所在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知悉的任何文件、材料或者其它资料但因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各方相互之间的任何其它保密义务而造成的情形除外;3有关方已经能够或者能够自行获取的任何文件、材料或者其它资料,但因同意资料方知悉对另一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某人披露而获取的情形除外或者4有关方并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形成的任何文件、材料或者其它资料任何一方均应通知其接收保密信息的董事、高级职员及其他员工、中介机构存在
13.1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与遵守该等保密义务的重要性为了本协议的目的依法向有关审批机构、管理机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交易所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文件与信息,不受第十三条规定的限制第十三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者终止后【二】年内继续有效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发生下列任何一事件,则构成本协议项下之违约事件1违约方违反本协议及附件中任何条款规定的其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及责任,及违反其在本协议及附件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及2违约方在本协议及附件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者有误导成份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违约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缺失、损害与索赔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有关的缺失、利息、罚款与合理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用、差旅费用,与相当于•切缺失、损害与索赔总金额3%的违约金
14.2因违约方的上述或者其他违约事件导致守约方与/或者目标公司受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违约方应立即赔偿守约方由此受到的全部缺失及承担其它相应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协议解除与终止在【】年【】月【】日前,如转让方未能终止与某实业之间就目标公司的合作合营关系(合作合同)且未能将目标公司变更为转让方100%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的,则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存在第
14.1条款下的违约情形的,且不能在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予以纠正的,则守约方有权要求提早解除本协议若转让方违反
6.5条款的规定,不能在其后的十日内获得受让方事后的书面确认与认可或者与受让方达成一致的处理方案的,则受让方有权提早解除本协议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若转让方不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申请报批或者其他相应义务,且在受让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口内不能完成的,则受让方有权提早解除本协议在实际交付前,若因目标公司的员工或者者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利益有关方原因而发生群体性事件(譬如上访信访、罢工停产、阻止运营等),或者者发生影响到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重大事件,若该等事件在发生后十日内不能得到解决,则受让方有权提早解除本协议,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本协议未获批准(无法以修改或者增加条款、补充提供资料与文件等方式重新申请并可获得批准的),或者审批机构要求修改或者增加的条款不可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所同意,或者者要求提供的资料、文件事实上无法提供的,则本协议将自行终止,视为从未签署,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在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五日内,转让方应当返还与/或者无条件安排北京某返还已经收取的
4.4条款所提及的全部款项,并对该等款项的返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若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支付了任何股权转让款的,则转让方应当无条件全额返还该等股权转让款若本协议的解除或者终止归因于转让方的,则转让方应当承担前述各项款项返还而发生的费用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任何因本协议或者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均应首先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在一方向对方发出开始协商的通知之日后十五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各方同意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解决该等争议,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若发生争议时与就争议进行仲裁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各方同意,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的法律第十七条通知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所示地址与号码、电子邮件及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或者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递送,以收件人签收当日视为有效送达;如以特快专递发送,以邮寄后第三3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如以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当日视为有效送达a如送至转让方公司名称地址收件人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转让方确认,凡是至转让方的任何文件、通知、信函等通知事项,送达至上述a中的通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至转让方该等确认将来在仲裁、司法程序如有中亦持续有效b如送至受让方:公司名称地址收件人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公司名称地址收件人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若任何一方的.上述任何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更的,应当立即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视为联系方式未发生变更,其他各方按照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即视为有效送达第十八条不可抗力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木协议签署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本协议的所有事件,而且该事件是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与无法克服并将对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与情况,其包含但不限于地震、介风、洪水、火灾、罢工、战争、恐怖袭击或者暴动、政府管制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假如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不可抗力,且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充分、及时、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时,受影响方的有关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应中止履行,并应自动延长履行期,延期时间与中止时间相等,受影响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是,受影响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者通讯条件恢复后七日内以传真及快递方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的详情,受影响方因此不能充分、及时、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因果关系全面说明,与不可抗力发生地有关权威机关就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时间而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受影响方未能履行前述通知及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义务的,不得主张不可抗力并不得根据本条款规定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方应及时采取一切合理而可能措施以消除或者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或者减轻后及时恢复履行有关义务受影响方未能履行前述义务时,应对扩大的缺失或者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或者减轻后未能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其他规定本协议于各方合法、适当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各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及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在经目标公司的原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者增减须经各方协商同意后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经目标公司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构成本协议的有效修改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为各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各有关事项达成的完整、最终且唯一的协议,并取代各方此前就本协议项下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或者书面意向、表示、备忘录、协议、合同、谅解与通讯如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任何使用法律或者者法律原则被认为全部或者部分不合法、无效或者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或者其有关部分将视为与本协议与/或者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为可分割的,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本协议其余部分的合法性、法律效力与可强制执行力不应受到影响未经其他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具体的条款与条件对外发表公告或者公布新闻或者责成他人对外发表公告或者公布新闻;但是,如法律或者任何有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规章制度(如适用)如此要求的则除外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者延迟行使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关于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曾经或者部分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应妨碍其再次行使或者进一步行使该项权利,或者行使其它任何权利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系为累加权利,任何一项权利的行使并不排除任何其它权利(不论是法定权利或者者其它权利)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的明示弃权不构成对任何后续违约行为的弃权未经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中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者义务本协议以中文制作并签署,一式拾肆份,由各方各持贰份,其余报送审批机构与/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如有多余,山目标公司留存)第二十条附件
20.1本协议项下的下列各项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构成部份,并构成转让方向受让方作出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的不可分割构成部份,于本协议签订日至实际交付日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无条件的,本协议各项附件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清单如下附件一转让方的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附件二留存资产清单附件三债权债务清单附件四交接物品与文件清单附件五新旧印章印样附件六员工名册附件七知识产权清单***下列无正文,为签章页(本页为《A有限公司、B有限公司与C公司关于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章页,无正文)A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日期:B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日期C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日期:附件一转让方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转让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受让方就目标公司下列方面作出如下进一步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财务报表及业务财务报表i目标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制度及程序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与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条例制定,在各方面均为完整及准确,及真实、公平及全面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财务、资产、负债及利润状况2财务报表a真实、公平及全面地反映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承担,及盈亏状况;a遵守所有适用法规的要求;b遵守中国适用的会计原则;c没有被重大的影响目标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及完整性的非经常性、特殊或者非惯常项目所影响;d正确反映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e遵守于财务报表的附注列出的原则,完整记载目标公司截至财务报表日期止期间将被征收或者需要缴付的所有税项的金额;⑴财务报表已对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按通常会计原则计提折旧,对废弃、过剩、陈旧及滞销存货进行注销或者核减;g已载列于账目中及截至实际交付日,目标公司拥有的资产都是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知识产权、机械、设备及工具等资产,同时目标公司己按所有适用会计原则,在不一致审计基准日往常后标准一致的会计计算方法为该等资产进行减值及提取折1日财务报表已作出递延税项如有的全面准备自本协议签署□起,如目标公司收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提早偿还债项或者开始强制性地处置目标公司持有的任何资产的通知,需立即书面向受让方披露未披露债务含或者有负债1本附件内,”或者有负债”指由于实际交付日前的原因产生的、实际交付日前未发生但将来可能发生之债务承担,如实际交付日前目标公司对外作出之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等或者有负债2转让方确认,若目标公司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及管理账目【】年【】月【】日未反映的重大或者有负债变为真实负债及造成目标公司资产缺失时,转让方须立即向目标公司作出充分的现金补偿3转让方保证,除审计报告及管理账目【】年【】月【】日的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负债含或者有负债外,目标公司均无未偿还的重大负债或者对第三方的义务或者责任,包含债务与担保除已披露者外,在实际交付日之前亦不可能产生或者发生其它重大债务目标公司的所有各类账目、账簿、分类账、财务记录及与财务及经营有关之其它记录a由其拥有;b已经全面、适当及准确地储存及完成;c不含有足以影响到各方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推断的任何重大误差或者差别;及d真实、公平及全面地反映其营业交易及其财务、合同与营业状况目标公司无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股权、优先购买权或者其它收购权利,亦无设定有关或者影响任何股本或者其资产的保证、按揭、抵押、质押、留置权或者其它方式的抵押或者担保,且无协议或者承担以产生或者设立上述各项,亦无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其它情况需要或者可能需要目标公司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相应的义务以使该等第三人取得任何上述的权利除已披露的销售分公司外,目标公司不拥有任何其它任何的分公司、附属公司,亦并非任何公司不论于中国或者其它地方注册成立、合伙、合营、联营或者其它形式的任何股份、股权或者借贷股本的持有人或者实益拥有人,亦未同意收购上述任何股份、股权或者借贷股本目标公司事务1目标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均已全部缴足,并己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核实;2目标公司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与产品标准,同时目标公司从未制造或者销售过任何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坏等产品责任索赔的有严重缺陷产品;3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均为其营业执照规定之经营范围,从没有从事违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的行为;4目标公司根据其原章程及现时适用的法规及其目前仍为或者曾为其中一方的任何其它文件继续经营其业务,并无进行任何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者无效的活动或者合约;5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合作合同及原章程即为目标公司现时有效的全部股东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且可强制履行的协议文件,该等合作合同及原章程均已办妥目标公司原审批机构全部的审批手续,持续合法有效及于本协议签订日对目标公司的股东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让方不可能在未事先得到受让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者间接出售或者处置其所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或者利用其股东地位促使目标公司出售或者处置其任何重大资产与权益在实际交付日之前,转让方负责终止除目标公司正在履行的除供水、供电、供气等目标公司继续存在与受让方受让目标公司后继续运营所必需的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业务合同,并确保不出现违约以致目标公司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之情形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与存续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拥有其成立、变更、经营现行业务所需的所有必要批准、执照与许可,该等所有必要批准、执照与许可均现时持续有效及未被撤销目标公司概无违反任何该等批准、执照与许可之任何条款或者条件,亦无足以影响任何该等批准、执照与许可之持续性或者续发之因素目标公司没有收到过任何有关撤销或者变更该等批准、执照与许可的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书而该等批准、执照与许可将维持持续与充分的效力目标公司没有申请⑴破产、清算、解散,或者ii撤回、撤销或者取消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没有任何第三者采取前述有关各项行动,或者提起有关的法律、立法或者行政程序或者提出有关的威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侵害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对目标公司不公平的代理、购买、制造或者特许权协议或者安排即便有前述各类情形存在,转让方亦将在股权交割日之前消除该等情形,以确保股权交割后的目标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形目标公司在实际交付H前因履行任何合同或者从事任何生产或者销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而发生或者引发的任何产品责任及重大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害事故,应由转让方承担,目标公司及受让方一概不予承担若有任何第三方于实际交付日后就此等转让方应承担之责任向目标公司进行追讨或者索偿等主张的,转让方须赔偿目标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缺失包含但不限于缺失赔偿、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目标公司如需签署有关产品销售或者原材料采购、原有贷款正常续期、租赁、固定资产、基建、知识产权、新增贷款及新增服务之合约,须事先书面通知受让方,并取得受让方书面同意己备案的文件1按照任何法律、规例及/或者适用于目标公司的法规而须于任何地方的政府机构或者政府部门备案的目标公司的所有申报表、全面资料•、决议及文件均已进行了适当的备案;1所有给予目标公司或者由其设定的抵押及质押如适用已按照任何适用于目标公司的有关法规或者规例如有登记或者备案所有关于目标公司资产的权属合同及证书、目标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及协议的正本及所有其它由目标公司拥有或者应该拥有的文件的正本均由目标公司妥善持有及收存目标公司无任何政府或者其它有权机构对目标公司的任何事务提出现时仍未解除或者完毕的执法调查或者政府监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从本协议签署之日到实际交付日期间,目标公司不再进行经营不可能设立任何目标公司的非为目标公司而存续而发生的重大债务,更不可能做出任何行为损害目标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税务财务报表1本附件所称“税项是指依照适用中国法律,就目标公司有关利润、收入、贸易、交易行为、有形或者无形资产等,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有权机关征收的任何形式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房地产税、关税、印花税、其它任何目标公司依法须缴纳的税项、及代员工扣缴的税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及保险基金及其它费用等,亦包含与纳税有关的罚款、滞纳金及任何其它名目之费用或者付款;2除已披露者外,财务报表已充分、全面反映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有税项包含递延税项或者已提供全面附注,不存在未披露的欠缴情况税务管理1所有应由或者应该已由目标公司为任何税务事由而提交的申报表、计算及付款已于规定期间内按适当基准进行,同时是最近一期、正确无误的,其中没有将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税务机关追缴税项或者进行行政处罚的任何重大争议事项所有将向目标公司征收或者目标公司应负责缴纳之税项在账目中已经充分、全面地反映与记载,并保证有能力支付,未发现已经或者可能成为税务局追缴税项或者进行行政处罚的重大争议之事项除已披露者外,目标公司与任何税务机关之间对目标公司的任何纳税责任不存在任何争议;1目标公司不可能作出任何行为可损害目标公司曾与有关税务机关达成的有利于目标公司的任何安排或者协议;2目标公司已遵守所有有关税务法律、规例、法规、法令或者命令,并依法储存有关税务记录及文件;3目标公司已按照中国的法律与法规适当、及时地提交目标公司每年的税务申报表,而所有提交给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已符合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若目标公司在股权交割日后被税务主管部门追缴税款的,转让方应当以现金即时补偿目标公司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转让方不应有如下的非正常公平交易I在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目标公司并无出售、同意出售任何资产、提供或者同意提供任何服务或者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任何许可协议的利益,而出售或者提供上述各项的对价低于其市值或者并非按公平原则决定目标公司也不可能由于出售或者同意出售任何重大资产、提供任何重大服务或者设施,而给目标公司业务带来不良影响;2在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目标公司不存在与任何关联方包含但不限于转让方、某集团的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公平、不合理并给目标公司带来严重不良后果的业务或者交易除目标公司已经披露的税项外,转让方保证,未向受让方披露或者未经受让方事先书面确认的、于实际交付日前新产生的、或者已经预见但未披露而引致同时令目标公司产生重大缺失的目标公司其它一切重大税项含滞纳金与罚款,不管该等税项是于实际交付日之前或者之后被实际征收或者缴付,或者不管该等税项于何时发现而被有关税务机关追缴,转让方须以现金方式立即补足目标公司实际支付的该等税项财务除已披露者外,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的净资产值与其他资产、负债、经营、效益方面没有亦不可能有任何可预见的重大的不利变化除已披露者与木协议另有规定外,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并无出现重大资本性承担,自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付日,目标公司不可能设立或者同意产生任何重大资本开支或者承担亦无出售任何重大资产或者任何有关股权自本协议签订日至实际交付日,目标公司产生重大的资本性开支或者承担前,须事先书面通知受让方、与受让方尽力协商达成共识并取得受让方书面同意自目标公司成立之日起,目标公司无尚未支付的任何其它股息,或者派发任何其它被视为以现金或者实物作出的分红、利润分配或者分派贷款1目标公司并无在评估基准日之前或者之后收到任何非经营性债务之债权人的通知,要求强制性地处置该等债权人持有的任何目标公司资产;亦无任何情况可导致上述通知的发出;2目标公司并无设定任何有关或者影响其业务、物业或者资产的按揭、抵押、留置权或者其它方式的抵押、股权或者债权,或者其它可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者承诺3本协议签署口前,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贷款;4直至实际交付口,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偿还的信贷、透支、借贷或者其它财务融资业务经营业务1目标公司不管何时均在各方面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经营业务,无重大违反任何适用法律的行为;2目标公司已获取与其经营、管理现有业务有关之一切执照、批复、许可证等;3目标公司并无授权给任何第三方的行为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合伙,亦在任何其他实体中无任何其他成员性权利;目标公司不存在可能给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分享佣金或者其它合作、合伙或者投资性的收益之任何协议或者安排之一方争议纠纷IR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有争议性的索偿、争议、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事项如因目标公司涉及任何原因及结果均发生于实际交付日前,或者原因发生于实际交付口前而结果发生于实际交付日后之有争议性索偿、争议、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事项但已披露者除外,而使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缺失,其结果全部由转让方承担如目标公司及/或者受让方因此遭受缺失,转让方须立即向目标公司及/或者受让方予以补足;IR标公司或者其任何资产不存在任何悬而未决或者就转让方所知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者政府调查,也没有任何债权人或者政府机构采取或者威胁采取任何将导致目标公司清算、破产或者解散的程序或者其它步骤,也无任何政府或者其它机构对目标公司提出现时仍未解除或者终止的有关违法行为之调查;2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并无涉及可能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实质影响的任何正在进行或者者潜在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者任何其它法律程序如不属实而导致受让方及/或者目标公司的缺失,由转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转让方应立即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及/或者目标公司补偿全部缺失无违约之事项1目标公司不存在作为任何协议或者协议之一方或者身受任何其它义务或者限制之约束而违约;2目标公司不存在因任何陈述、保证、赔偿不管明示或者显示或者任何事项而可能会导致其须承担责任的情形;3目标公司现有的任何协议、票据或者安排,均不存在面临由于任何赔偿引致的违约之威胁或者索偿或者负债之威胁或者索偿环保1目标公司已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环保法规目标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从未因遗撒或者排放任何化学或者工业废弃物而在其占地与现有建筑物及其邻近地区的地面或者地下造成须由目标公司承担补救或者清洁责任的实际或者潜在的严重环境污染;2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中从未发生或者存在可能妨碍或者阻止目标公司全面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法的严重或者重大事件或者状况,或者者因不遵守中国环保法或者政府环保机构的任何要求而使或者可能使目标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事件或者状况;3目标公司现在所处的地块四至之内不存在足以影响到人身健康或者产品质量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劳动人事员工1关于目标公司现有与往常的每位员工,目标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遵守与其雇佣、劳动关系发生、持续及终止、工资与福利有关的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与劳动合同;目标公司从未恶意拖欠根据适用中国法律应为其员工与退休员工拨付的社会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法定福利费用;2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与员工包含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之间不存在任何的索偿、纠纷,亦不存在发生任何索偿、纠纷的潜在风险倘若发生任何此类索偿、纠纷或者其它争议,应由转让方自担费用负责处理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披露在本协议签署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员工包含己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与目标公司之间的任何索偿、纠纷;1本协议签署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目标公司员工的基本分配制度报酬或者薪金或者其它福利不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如目标公司基本分配制度报酬或者薪金或者其它福利发生或者意图发生重大变化、目标公司与任何工会或者员工代表之间订立或者意图订立任何可能对目标公司员工工资及福利造成重大变化或者影响之协议或者其它安排不论是否有法律约束力,须事先书面通知受让方、与受让方尽力协商达成共识并取得受让方书面同意;2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员工或者第三者向目标公司提出任何有关意外事故或者人身伤害索偿且造成目标公司不利影响的情况转让方应当及时披露在本协议签署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目标公司员工或者第三者向目标公司提出之任何意外事故或者人身伤害的索偿;3目标公司或者其员工在雇用期间概无触犯任何刑事罪行或者严重违反合同或者法定义务或者任何侵权或者其它不法行为,以致严重影响目标公司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应当及时披露本协议签署日至实际交付日间目标公司或者其在雇用期间的员工触犯的任何严重影响目标公司利益的刑事罪行,或者任何严重违反合同或者法定义务、侵权或者其它不法的行为除已披露者及己披露的销售提成外,目标公司并无规定任何员工有权享有按目标公司营业额或者利润计算的佣金或者任何其它形式的报酬自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付日,目标公司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者薪金或者其它福利概无任何不合理的重大变动,也无提高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者薪金或者其它福利的计划资产1除披露者外,在实际交付日,根据附件二“留存资产清单”属于目标公司拥有的资产,均由目标公司依法实际享有合法、有效与完整的所有权、法人财产权、有效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IR标公司资产均未向任何第三方设置任何形式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与/或者任何其它债权与/或者第三方请求权但已披露或者已获得受让方书面同意者除外也没有受其它任何合约、条例或者其它限制的影响,以致目标公司资产的价值因而受到重大不良影响,或者使目标公司使用或者进展任何目标公司资产的能力因而受到不利的限制或者影响;FI标公司全部机械、设备与工具为FI标公司合法拥有,尽转让方所知,除已披露者外,该等机械、设备与工具状态性能良好及均已获适当的维修、保养;4自本协议签订口起至实际交付口期间,目标公司的任何重大商业计划、出售或者收购任何重大资产、或者同意或者同意同意任何新增服务,均须事先书面通知受让方,并取得受让方的书面同意;5自本协议签订H起,目标公司资产及债务的范围、数量、价值、状况等出现或者预期可能将出现重大变化时,转让方有责任及时向受让方书面通报变化的内容及对各方面的影响作出评估资料1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之有关目标公司的法律、财务、税务等方面资料、文件、信息、数字在提供时及现时在所有方面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无任何隐瞒或者虚假之处若因有意隐瞒及/或者资料失实而致目标公司与/或者受让方蒙受缺失的,转让方负责一切有关的经济责任,并赔偿目标公司与/或者受让方遭受的一切缺失;2转让方所提供的目标公司现有员工的福利、保险待遇,及每年费用支出种类及总金额,已全面、准确反映了本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现有员工的福利、保险待遇,及每年费用支出种类及总金额的基本情况,其内容均为真实、正确及无误导土地与房产1除已披露的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目标公司三期库房工程平方米与路号第幢超建的平方米外,目标公司己就其拥有之其它全部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所有权取得了有关国土管理部门与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以目标公司为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2除已披露者外,目标公司并未就其拥有之十.地使用权与房产所有权设立任何形式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者其它第三方权利;3除已经披露者外,目标公司已缴清其拥有之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与房产所有权的对价、过户费用及有关税项或者已按规定及批复享受减免优惠迄今为止,无须再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或者任何其它第三方者就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所有权缴纳任何费用;4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的土地使用符合政府要求,并未接到任何部门发出的命令、指令或者其它信息要求改变土地用途或者改变规划用途,或者者增加、扩大、改变任何设施以达到规范要求知识产权迄今为止,目标公司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亦没有任何第三方提出或者威胁提出索赔,指控目标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或者对目标公司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提出争议事项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转让方确保其在本附件中所作的所有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均是完整、正确、真实的若因转让方违反其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而给受让方与/或者目标公司造成缺失的,受让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转让方主张该等缺失赔偿第二十条附件16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口在签订:A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邮政编码,下列简称“A”;与B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邮政编码,下列简称“B”;C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一家于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下列简称“C”A、B、C在下列单独称之“一方”,合称“各方”为便于表述,A、B将单独或者合称之“受让方”C将称之“转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合称“双方”鉴于A.有限公司(下列简称“目标公司、),其法定地址为,是公司,其现有合作方为C(以货币出资4000万美元,拥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与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下列简称“某实业”,以亩十•地的50年土地使用权作为初始合作条件,拥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0%)目标公司己获批准经营,目前合法存续;C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某实业将同意终止与C之间关于合作经营目标公司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与有关目标公司的任何协议,并将书面放弃关于C所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与目标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受让权;A与B希望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与比例受让C所持有bl标公司100%的股权于此,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下列条款与条件之协议内容,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所使用的词语应有下列意思:解释
(1)本协议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与效力;⑵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本协议中凡提及条、款与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与“附件本协议附件应视为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假如本协议对某个词语或者者词组给予了明确的定义,该词语或者词组构成的表达形式或者者语法形式具有规定的相应含义;4协议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与日期指的是中华人民共与国的时间与日期,本协议之日期中“内”与“不迟于”均含本数;5协议中所提及的“包含”指的是包含但不限于其后所列举或者者所举例的事项;6假如本协议提到天数,该天数指的是日历天数,除非特别说明了是“营业日”;7假如任何行动、行为或者者义务的履行日期不是“营业日”,那么该行动、行为或者者义务应当顺延到之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履行;⑻“在此”、“于此”、“据此”与类似的词指整个协议,而不仅是指本协议的某个具体的条、款、附表、附录、表格或者者任何其它部分;9所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文件、指令或者者其它书面文件应当使用中文书写第二条先决条件
2.1各方同意,只有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与满足或者受让方书面同意豁免的情况下后,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1某实业与转让方之间关于目标公司的合作合同合作经营关系已经终止,且某实业已书面同意放弃对本协议项下股权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目标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受让权;2目标公司己经成为转让方100%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且转让方已经办理并取得合作经营终止、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所需的所有手续、行政许可或者批准,取得所涉的所有批准、批复、证照与其他必要文件;3转让方与受让方就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按照双方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已办妥一切内部权力机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包含但不限于已取得其内部权力机构通过批准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决议文件及办妥其它全部适用内部审批手续,并就此出具书面证明文件;4转让方已取得合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评估报告,及已取得中国法律规定的审批机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书面同意批复;5审批机构已发出批准本协议、股权交割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全部内容的批复,及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向目标公司签发了新的批准证书,其内容与本协议、股权交割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约定的基本条款一致;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向目标公司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其内容与本协议、股权交割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约定的基本条款一致;7转让方严格履行第九条规定的各项事项与义务,并切实履行附件一《转让方的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8目标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与目标公司的合法地上建筑物、附件二《留存资产清单》中的其它资产如有的权属在转让方与某实业之间的合作经营合作合同终止后仍然全部、完整地归属于转让方100%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的目标公司所有;9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除转让方根据第九条规定进行的债权债务清理、除外资产的处置外,目标公司的资产与负债不得发生其它任何实质不利于目标公司的情形
2.2若上述任何一项先决条件不能在【】年【】月【】日之前完成与满足或者受让方书面同意豁免的,而且该先决条件的不能完成不是由于受让方的过错造成的,则受让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可根据本协议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协议与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主张违约责任与缺失赔偿,但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除外若双方关于此存在争议的,适用第十六条的规定第三条股权转让根据本协议规定,C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B与A转让其持有的已成为其独资企业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与与该出资相对应的与附属于该等出资的目标公司所有与享有的任何权益与中国法律下的任何权益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的义务,而B与A同意分别按照75%与25%的比例从C受让该等股权与前述所有的权益、义务在本协议下的股权交割完成后,B与A在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各自所占的出资比例将为75%与25%o尽管有上述
3.1条款的规定,但是转让方未能根据第九条的规定与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应由转让方自行清理与处理完毕的任何债务与义务,与未经转让方、FI标公司披露的任何性质与形式的债务与义务,将不属于
3.1条款中随股权一并转让的义务的范围除各方另有约定外,转让方应当负责继续处理该等债务与义务,受让方亦有权就该等债务与义务向转让方进行追偿第四条股权转让款条款名称页码刖S3第一条定义与解释3第二条先决条件5第三条股权转让6第四条股权转让款6第五条股权交割7第六条过渡期安排8第七条实际交付9第八条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9第九条特别约定1第十条知识产权12第十一条申请报批12第十二条费用承担12第十三条保密义务13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3第十五条协议解除与终止13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14第十七条通知14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5第十九条其他规定15“本协议”指的是本股权转让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各方不时通过正式签署书面协议方式关于本股权转让协议加以修订、补充、变更内容之书面文件“合作合同”指的是转让方与某实业之间于年月日签署《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及其任何修订、变更协议与文件,与其他双方有关目标公司合作经营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与文件“原章程”指的是转让方与某实业之间于年月日签署《上海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任何修正案、修订与变更文件“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与国(仅为本协议阐述简便与界定法域起见,本协议中将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澳门特别行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中国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其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审批机构”指的是中国的商务部及其地方授权机关,与负责审批或者者颁发本协议及其它任何交易文件所述交易得以完成所需的许可、授权、注册登记或者批准的所有其它政府机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指的是中国的政府机关或者部门,包含中央、省、市及其它各级政府机关或者部门,与它们的继承机关或者部门“营业日”指中国的银行营业日(不包含星期
六、星期日与中国的法定公共假日)“股权”指的是目标公司的股权,为转让方100%持有“股权交割”指的是转让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至受让方名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据此向目标公司签发新的营业执照“股权交割日”指股权交割完成之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目标公司签发本协议项下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新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准“实际交付”指的是在股权交割之后,转让方实际将目标公司的所有资产、业务合同、财务资料及印章、证照与其它资料等交付受让方,以使得受让方能够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操纵权“实际交付日”指的是实际交付完成之日“过渡期”指的是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实际交付完成之日的期间“债务”指目标公司任何及所有因业务经营、借款、债务融资,或者为替换或者交换借款及债务融资、担保而产生的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金、孳息、任何可适用的预付款、赔偿费用或者其他保费、费用及罚款有关的义务)“评估基准日”指的是评估报告与目标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基准日,具体为年月日“关联方”指的是,对任何人而言,直接地或者者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间机构间接地操纵该人或者受该人操纵的任何人、任何第三方,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地与该人共同受控于任何第三方“销售分公司”指的是目标公司在签署本协议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开信息显示尚未注销完毕的所有分公司“除外资产”指的是目标公司在附件二(留存资产清单)所列之外的其他任何固定资产及实物类流淌资产“税费”指的是由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应缴纳的任何种类的税或者费,与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款与滞纳金“交易文件”指的是为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形成的任何文件“北京某”指的是北京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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