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中学生走读协议甲方(学生家长)乙方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于年(春/秋)季学期在校期间不在学校住宿,采取走读方式,按时到校上课,参加早晚自习
一、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家长应配合学校进行走读生条件核查,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上下学接送与管理
3、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通知家长
4、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经常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二、家长的管理职责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管理负责,无监护人陪同情况下学生不得私自在外租房,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管理责任
1、学生申请走读须经家长同意并配合学校进行走读生条件核查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参与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
3、走读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校外安全责任,应由家长负责学生放学后,进网吧、KTV、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出现不良后果,或在社会上交友、参与不健康活动或有危险性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家长须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
5、学校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此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班主任审核(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