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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齐齐哈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本预案的必要性我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招生引资力度加大,地方经济快速增长,所面临的环境风险隐患日益增加火灾、爆炸、化学品泄露、有毒气体以及疫情的持续,都给人们的生活以及自然环境带来巨大伤害,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预案》的制定,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明确了事故发生后,有法可依,确保了有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风险意识,使各级各部门分工明确,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该文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省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应急保障预案是省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⑷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行署)总体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市政府(行署)总体应急预案及本级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所辖县(市、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4预案体系“省政府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纳入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预案为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下级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职责,切实做好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信息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分级及发布、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理、保障措施、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内容
四、制定该文件的协调论证过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起草为使《预案》更切合实际和可操作性,局主要领导多次牵头研究,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对《预案》提出多项修改建议,形成《预案》初稿2022年8月20日-2022年10月15日,我们分别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齐齐哈尔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齐齐哈尔供电公司、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25个单位主管领导的意见,各个单位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情况如下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意见建议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应急产业发展;参与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更改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民爆行业生产、销售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应急产业发展;参与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2、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反馈意见提出将
7.1内容修改为“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三家运营商共同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3、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将《预案》中“市外事办”改为“市外办”
4、齐齐哈尔海事局反馈意见提出将“市海事局”修改为“齐齐哈尔海事局”
5、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馈意见提出将“市文广旅游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对文旅产业造成影响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做好相关舆论宣传工作”修改为“市文化旅游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舆论宣传工作”
6、市水务局反馈意见一是提出将“市水务局负责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中水文数据的采集,配合提供污染区域河流相关水文信息,并利用现有蓄水工程配合开展合理调度”该职能应由黑龙江省水文局齐齐哈尔分中心提供;二是将“应急保障组中的市水利局”修改为“市水务局”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建议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修改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药品安全监管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
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意见建议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洗消”删除
9、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反馈意见提出将《预案》中单位名称修改为“国网齐齐哈尔供电公司”,职责修改为“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供电或发电车,保障应急现场电力供应”对于上述单位提出的意见我们已采纳,其余单位反馈无意见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