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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案为加强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扎实推进示范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质扩容,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进老年人福祉,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关于推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为目标,加强统筹谋划,强化政策扶持,整合设施资源推动建设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区)、乡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建设示范性服务网络弥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底子薄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基础养老信息数据缺失、服务队伍专业性不强、医养资源融合缓慢等短板问题力争到2023年底,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医养融合良性发展、智慧养老更加便捷、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到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标准化建设达到9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达到90%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同城同等待遇,努力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
一、服务精准、便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到2025年,全部建成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三、创建指标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应覆盖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具体建设要求及指标如下(-)县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养老设施规划和布局,新建或者依托现有县级敬老院,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为专业照护对象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至少建有1处床位不少于200张,服务半径辐射县(区)范围,具备失能老年人托养、供需对接、上门服务、资源统筹等综合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其中机构星级为三星级及以上,应当具备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资质,至少开展院护、家护两项照护内容,护理型床位占比应达到60%以上
(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养老设施规划和布局,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处具备长期托养、日间介护、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综合服务功能,服务覆盖所在乡镇(街道)全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并参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规范》开展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护理服务
(三)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和利用率均达100%9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有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第三方托管运营率不低于85%农村社区实现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一体运营至少培育1-2家专业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助各类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家政服务、社会工作等
(四)家庭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为特困、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特殊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养老环境,完成市级下达的适老化改造任务发挥养老机构〃溢出效应〃,大力培育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独居空巢、高龄特困、居家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餐送餐服务等针对性上门服务,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爰制度做实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分层分类为居家老年人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长者顾问、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模式,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四、工作要求(-)强化规划引领根据老年人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统筹养老设施规划和布局,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3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机制,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由县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新建城镇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已建成城镇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二)强化设施供给以县域或乡镇(街道)为单元开展老年人健康专项基线调查,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县(区)、乡镇、村(社区)、家庭四级〃服务设施(组织)的布局、定位、功能和规模在此基础上,对照各项指标要求,采取新建、依托、改造、盘活等多种方式增加设施供给,形成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一张图〃,对照〃四级〃服务网络分类标识
(三)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适度普惠原则,建立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特殊老年人探视关爱、老年人能力评估、困难失能老年人无偿或低收费集中托养、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定期发布并更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四)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落实与等级挂钩的奖补机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率达到100%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养老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资金管理、运营秩序等监管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岗前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和评定星级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标准实施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工作,作为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制定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要结合落实省、市有关养老服务工作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划要求,加快完善相应支持政策措施积极争取资金安排,充分利用上级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完成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任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普惠养老等政策支持范围等政策进行补助
(三)深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完善措施,确保年度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坚持边推动、边总结,及时梳理报送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主动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创建工作的广泛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推进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