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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赫章县妇幼健康提质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优化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扎实抓好母婴安全保障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水平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促进儿童早期发展,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到2025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4%、6%o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个;到203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0万、
3.5%、
5.5%o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国家水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提高到93%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妇幼健康体系建设1巩固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为抓手,提升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门诊积极争取参与创建省、市、县妇幼专科联盟和医联体,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中医临床科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v街道人民政府V办事处〉)2•强化完善妇幼危重症救治体系进一步规范提升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救治能力提升,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要规范配齐转运设备,完善转诊救治制度,畅通救治通道县人民医院建成儿童重症监护室提高儿童危急重症救治和院间转运能力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快危重孕产妇急救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好培训基地的作用,强化全县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专项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好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v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积极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县妇幼保健院围绕妇幼保健全生命周期要素,积极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全县开始创建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2030年县妇幼保健院至少创建省县级特色专科2-3个积极发展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妇幼保健院推广实施中医、中西医与妇幼健康服务结合应用的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强化妇幼健康人才和信息化支撑强化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妇幼健康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提升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健全医疗机构内部符合妇幼保健特别是儿科特点的绩效分配机制加快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价格评估立项申报鼓励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传承带教和示范指导整合优化妇幼健康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广使用“云上妇幼”,推进母子健康手册电子化,“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加强妇幼健康监测智慧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V办事处)(-)强化母婴安全保障能力5落实母婴安全制度落实医疗保健机构首诊负责制,提高早孕建卡率,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橙色”“红色”“紫色”分级专案管理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分类救治普及孕育健康知识,做好高危人群生育前健康干预,强化产科和新生儿科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6落实孕期营养服务县妇幼保健院要强化营养门诊建设,不断改善妇女营养状况,做好孕前、孕期和产后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等孕期和哺乳期营养不良性疾病发生2025年,妇幼保健院建成营养门诊,2030年,妇幼保健院能为孕产妇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倡导安全舒适分娩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注重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鼓励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改善产科住院条件,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规范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和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可探索开展家属陪伴分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V办事处〉).全力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完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科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落实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不断推广完善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和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强化新生儿规范化访视,2030年新生儿访视率提高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V办事处〉)
(三)强化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县卫生健康局与民政局要统筹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等工作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开展高危人群唐氏综合征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运用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强化质量控制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推动县级提升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能力,为患者积极开通转诊及救治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开展儿童罕见病筛查和转诊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提高到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v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要不断扩大儿童健康服务范围,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规范开展0—6岁儿童体格生长监测、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等服务持续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科技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L强化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全面提升6-36月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水平,以乡镇为单位,强化营养包发放管理,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乡级妇幼保健机构孕妇和儿童营养门诊建设,加强营养喂养咨询指导和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2025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5%以下(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V办事处).加大意外死亡综合防治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普及学生和家长安全教育,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看护人、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强化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安全管理,落实溺水、交通事故、中毒、坠落、踩踏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降低意外伤害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婴幼儿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强化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提供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服务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2030年,县妇幼保健院规范建设青春期门诊、更年期门诊和老年期门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各乡镇v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持续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宣传推动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定期进行“两癌”筛查,倡导更多妇女主动到医疗机构进行“两癌”检查,推动妇女在35—45岁接受人乳头状瘤病毒基因检测加强宣传引导,推动适龄女性宫颈癌疫苗接种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持续保持在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宣传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识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节育服务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应用和服务监管落实生育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城乡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设施建设落实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托育服务人员,依法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7推进多元化发展托育服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多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幼儿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公益组织参与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或养育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V办事处〉)
18.促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聚焦全县0-3岁农村婴幼儿,探索开展毕节试验区农村儿童发展综合示范区平山镇0-3岁儿童养育项目试点,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儿童体格、认知、心理、情感、运动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鼓励公益基金、专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儿童早期发展事业在总结2022年平山镇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养育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逐步扩大试点,到2025年,试点乡镇90%以上农村0—3岁儿童家庭接受早期养育干预,照护人育儿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儿童营养性贫血患病率、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逐步下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发展和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V街道人民政府V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启动实施
(二)督促指导实施(2023年一2030年)有关部门每年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指导;2025年开展阶段评估
(三)开展总结评估(2030年底前)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典型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