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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赫章县老年健康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完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要求,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到2030年,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明显改善,老年患者就医满意度大幅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老年健康教育服务L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阿尔兹海默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中医养生等内容的多层次、针对性健康宣传,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2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建立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老年大学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设置老年健康教育阵地,面向老年人及家属、照护者开设养生保健、照护技能培训等课程;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等设立老年人健康专栏;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居)、老年协会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社会活动(责任单位县老年大学,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老年预防保健服务
3.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管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1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要求、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虬(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4加强四类慢病管理加强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以及阿尔兹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化性疾病的早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加强癌症早诊早治帮助老年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加强老年人治疗依从性,促进老年人做好自我管理,延缓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和神经退行性疾病发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5•完善预防干预机制加强老年人营养改善、口腔健康、失能失智预防和干预推进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实施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和干预机制,对不同心理状况老年人进行早期预防和分层次干预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方式和方法(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体育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6.创建老年友善医疗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推动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到2025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85%(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7•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按照国家标准,鼓励赫章县人民医院安宁疗护试点的建设,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护理指导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8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老年医学科医生培训班,提升老年医学诊断、治疗的科研及临床水平鼓励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医院建立老年人疾病诊治专家组,为老年人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建设包括老年医师、护士、药师、康复师、心理治疗师、营养师等组成的多学科团队,对老年人的躯体、心理、社会状态、功能进行综合评估在医疗机构推广多学科合作诊疗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9加强康复治疗服务坚持康复护理为重点,为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帮助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肢体功能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在医疗康复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发展门诊康复服务、住院康复服务及上门康复服务,建立完善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鼓励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居家医养服务.开展居家医养服务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延伸,积极探索我县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工作,逐步解决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缺失问题,重点聚焦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进一步增加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医养服务需求开展居家医养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个性化签约等居家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及时为开展居家医养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符合条件开展居家医养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到2025年,基本建立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全县开展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7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创建医养服务试点每年申报创建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强化试点示范引领的作用,开展居家养老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六)进一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完善照护服务模式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对提出申请的失能老年人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照护服务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提高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设置老年护理岗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职业院校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工作,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服务工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提升居家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七)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等制度.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坚持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等为补充,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重点围绕进一步明确参保和保障范围、持续健全多元筹资机制、完善科学合理的待遇政策、健全待遇支付等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A)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在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二是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放管服”的要求,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室等取消行政审批,试行备案管理对养老机构兴办医院,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服务,按照医养签约服务规范,遵循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四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在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方面倾斜和优惠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开展医疗巡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养老机构义诊巡诊服务制度,定期指派医务人员为辖区内未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巡诊义诊服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治、合理用药指导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福利彩票公益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九)进一步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养生、餐食、体育、教育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老年体育、旅居养老、保健疗养、休闲度假型候鸟养老新业态,鼓励投融资企业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着力开发康复疗养、休闲游憩等森林康养产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体育中心、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3月底前)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启动实施(-)督促指导实施(2023年--2030年)各有关部门每年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指导;2025年开展阶段总结评估
(三)开展总结评估(2030年底前)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典型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