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全面推动德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先进州市的营商环境水平,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以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全流程便利度为标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确保三年内全州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打造一流市场环境
1.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强起来、活起来
2022.高标准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持续对接省级赋权工作,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更大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自主权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探索开展“一业一证”等改革,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探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告知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2022年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营商环境制度创新,2023年实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营商环境引领示范,2024年实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定期清理和废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把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列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普法宣传和培训,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启动《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严格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法治宣传和培训,并纳入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搭建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标准统一的监管清单,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制定各领域监管免责清单2022年健全完善联合监管,2023年重点完善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州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提高执行合同效率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多种立案服务方式,畅通立案渠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合作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制度,推行电子送达和委托送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继续强化与政府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22—2024年,全州合同案件审理天数一审原则上不超过180天、二审原则上不超过90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根据省级新修订的《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及海关、网络版权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指导应对机制2022—2024年,全州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度完善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协同办理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转破产,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开展破产预重整机制建设,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2022年,加快破产案件审结工作;2023—2024年,全州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定期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建立通报批评机制,定期发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排序情况探索实施惩戒措施,对新增拖欠严重、处理企业投诉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2022年持续推进清理拖欠工作2023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二.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法律服务产品,提升涉企法律援助水平加强商会调解工作,推进商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优化公证服务,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加强跨境法律服务协作2022年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2024年形成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
(五)打造一流人文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等工作机制在州、县两级推广政企恳谈会工作机制,搭建政府与企业面对面沟通桥梁,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着力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协同、高效、便捷的全流程审批服务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2022—2024年,全州政商亲近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对于做出突出社会贡献的企业家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落实子女就学教育优待政策2022—2024年,全州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5%并持续提升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2022—2024年,全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62%、65%、68%以上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2022—2024年,全州企业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完善交通、住房、生态、景观、公共空间等城市功能,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以城市品质引人,着力打造最优的宜居宜业环境2022—2024年,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深入实施信用奖惩机制,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信易贷”模式2022年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2023年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惠企政策兑现服务运用好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打通现有工作平台并整合涉企数据,健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惠企政策一库汇聚、一键申报利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2022年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2023年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动态追踪绩效,2024年实现单一政策平台升级为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成立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州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高位推动工作各县市要相应建立或调整本县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二)扛实工作责任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扛好工作责任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配合单位要主动协同、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州“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动的工作思路,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整体推进,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严格监督检查根据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反馈问题,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完善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纳入全州督检考计划,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营造社会氛围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意识,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大力宣传推介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州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提炼各县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集中展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年实有市场主体
15.5万户,2023—2024年,市场主体分别达到
17.6万户、
19.5万户以上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选商引资、招大引强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机制,对州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统筹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提高企业保障服务能力提高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工作效率,2022年,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已压缩至
0.5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原来的45天已压缩至20天;2023—2024年,持续优化和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通不动产登记线上缴费服务,2022年,不动产一般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已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已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持续压减办理时限加大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22年,全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增速实际达到
17.84%;2023—2024年,力争达到全省平均增速优化用电服务,2022年,全州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已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持续压减办理时限优化用水服务,2022年,全州市场主体用户用水报装时间已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压缩至5个和3个工作日以内优化用气服务,2022年,全州市场主体用户用气报装时间已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压缩至6个和4个工作日以内.提升项目审批便利服务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统一报件、单一平台审批、审批信息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二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和各类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全面组织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2022年,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的
55.5个工作日已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持续压减办理时限.提升项目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用地、融资、用能等要素服务保障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在有条件地区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及兴办先进制造、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国家和省级的有关规定,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内调剂和跨省域调剂相关工作2022—2024年,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推行主要税种纳税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2022—2024年全州市场主体纳税时间持续压减.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加强政府采购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实现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2022年,全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已达70%以上;2023—2024年,达到90%以上规范招投标管理,建立招投标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线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2022—2024全州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5%以上深入推进电子化交易,对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022—2024年,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率保持在95%以上.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加强智慧口岸建设,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实现全州主要口岸单证无纸化提交和电子化流转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改革,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电子支付以及出口退税在线申办,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将我州主要口岸通道打造成为效率最高、费用最低、速度最快的沿边口岸通道推进海关、税务、银行等多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全程可跟踪物流信息服务及电子支付、外汇结算、信用保险等金融集成服务加强与境外口岸管理部门合作,推动实施对等通关便利化措施2022—2024年,全州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持续压减.提升交通与物流便利度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并行发展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发展应用2022—2024年,全州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二)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构建分级负责、规范统
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德宏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在2022年分级公布州、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2024年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部门业务系统打通,全面实现“一次登录、全省通办“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总门户,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依托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有序流通和共享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推广应用和互通互认,推动电子凭证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覆盖在2022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7%和70%的基础上,2023—2024年,分别提升至98%和80%、99%和85%以上.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全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和标识,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快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充分运用云南“政务服务地图”,打造城镇、园区”15分钟办事圈:探索“受办分离”改革,全面落实帮办代办、延时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优化服务措施,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结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公布后,及时组织宣传、贯彻落实2023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4年建成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按照省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力、”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建设积极拓展省际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支持各县市与省外对口城市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异地办事需求加大“省内通力、”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业务协同机制,实行“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在2022年已实现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2024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水平.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理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在2022年梳理公布集成化办理事项清单的基础上,2023年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化办理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全覆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根据省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推进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确保服务窗口和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整改、反馈和监督机制,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在2022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分别达到97%和100%的基础上,2023—2024年,分别提升至98%和100%.99%和100%o
(三)打造一流创新环境.加大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聚焦重点产业链和“链主”企业发展需求,定期发布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园区、企业联合办学自主培养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引育人才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2022-2024年,每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名以上.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设立并推广“人才贷”“成果贷”“研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提升科技金融服务和创新创业孵化能力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对州府所在地、经济大县全覆盖对大专院校全覆盖,对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全覆盖围绕重点领域组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2022—2024年,全州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分别达14家、17家、20家以上.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现代园区、数字化智慧园区、集群化高端园区、低碳化绿色园区、科研型创新园区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全州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全州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强园区融资服务,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设立园区企业融资风险分担资金池和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效率2022—2024年,全州园区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