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MF-2022-006)范文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福建省建设厅监制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
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口”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口”中选择内容以划“J”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义”,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出售人(卖方)身份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买受人(买方)身份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居间人(居间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房产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第二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0、第三条居间服务时间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居间服务结束第四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第五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第六条佣金收取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
2.5%)o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其他事项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第八条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第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条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份,一式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卖方买方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居间方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签约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