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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23年普通全日制专升本考试知情同意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
[2011]12号)及青教规
[2021]15号精神和省教育厅专题会议要求,自2021年起,我校与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依据青海大学2023年单考单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2023年我校拟招收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200人具体招生计划为护理学70人、土木工程75人、会计学
35、临床医学5人、口腔医学5人、药学5人、中药学5人其中护理学全部在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培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在青海大学教学点培养;报考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遵循志愿,依据成绩,35人在青海大学教学点培养,40人在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培养;会计学全部在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培养
二、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青海省省属普通高校2023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或省外普通高校2023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青海省生源;.现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023年7月前需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普通高职院校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青海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应届毕业生;普通高职毕业后从青海省应征入伍,退役三年内(含三年)的毕业生
三、录取原则.录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四、教学及证书颁发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升本各招生专业教学点有所不同,但不同教学点的上课师资和教学内容完全一致,四所联合培养院校培养方案、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实验实训等教学相关内容均按照青海大学原有标准执行凡修完教育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放毕业证书根据青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学士学位特此告知以上内容已全部知晓,并认真执行报考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