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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集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铺集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
(8)财政所根据我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实际情况和镇级相关部门年度防汛(防台风)抗旱资金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保障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开展,会同镇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9)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敬老院水旱(防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新村、网格村做好低保、贫困家庭等享受政策人群的房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镇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镇救灾款物的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低保、贫困家庭等享受政策人群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11)镇村文化建设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城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和防内涝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做好镇驻地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做好危房专业鉴定和预警预报等工作;对危病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抓好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做好燃气供应、镇容景观、环境卫生等职责范围内公用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保障城镇气、热稳定供应;指导做好户外广告、亮化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汛期配合镇政府做好公共场所人员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
(12)环卫所做好雨后垃圾清理、清运工作
(13)公路站负责辖区内公路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管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行洪设施;协调道路运输企业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运输工具
(14)水务站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发布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防洪会商,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开展河道水库防汛工程及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旱情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滚动预报和预警,并向镇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15)农办及时收集、整理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并报镇防指;指导农业防汛(防台风)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组织调配防汛急用的农业机械;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节水技术工作,做好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工作,以及畜牧、病虫害防疫防治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水产抗灾和恢复工作
(16)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措施建议,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7)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积极配合镇防指搞好汛期执法权限内城镇规划、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执法权限内全镇性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影响防汛(防台风)抗旱救灾的违法案件
(18)应急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9)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本镇防汛(防台风)抗旱救灾物资镇场流通主体和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防汛(防台风)抗旱食品质量监督,保证救灾食品、药品安全
(20)人武部组织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救灾常备队和预备队,做好全镇紧急状态下的抢险救灾工作
(21)环保所围绕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搞好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预防环境污染次生灾害发生
(22)红旗水文站负责全镇雨情、水情、墙情等监测、预报和其他水文情报工作
(23)消防救援中队根据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防台风)抗旱任务
(24)供电所负责制定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供电预案组织实施对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机构、河道的照明用电、闸门启闭电源设备的双回路电源供电改造;对灾区责任范围内的供电设施抢修维护,优先保证防汛(防台风)抗旱用电
(25)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铺集分公司负责对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联通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根据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需要,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抢通恢复损坏的通信设施
(2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铺集分公司负责对防汛(防台风)抗旱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移动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根据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需要,提供无线调度专用车
(27)汽车站负责防汛(防台风)抗旱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汛期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优先运送抗洪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水旱(台风)灾害发生时,根据镇防指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新村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和群众转移安置措施的落实
1.3镇防指办公室职责镇防指办公室设在水务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水务站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承担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指、青岛镇防指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铺集镇党委政府的指示;全面了解掌握防汛抗旱信息,为镇防指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组织协调全镇防台风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工作的统筹协调、公文运行,审核重要文稿,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青岛镇政府、青岛镇防指报送重要工作情况,收集、整理、上报动态信息,做好会议筹备、记录整理、纪要印发等工作,协调镇防指各工作组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业务调度、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价,向镇防指报告工作情况等城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铺集镇城镇防汛办公室(简称“镇城防办”),设在镇村文化建设中心,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镇防指办的业务指导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城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掌握气象、洪涝水情、旱情、险情及灾情等信息,必要时启动城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城镇内涝检查工作,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组织城镇内涝抢险、汛后检查以及相关防内涝设施的修复;开展防内涝宣传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设立临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镇防指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3.监测预警与预防1监测预警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水旱灾害,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急管理、水利、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气象、水文及其他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墉情等方面的监测预报,及时将监测信息报送同级防指各级防指应立即将重要信息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对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先行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核实及时补报详情
3.2预防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水旱及水旱引发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预警1预警发布、变更、解除
1.1预警级别防汛(防台风)、抗旱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1.2预警发布防汛(防台风)、抗旱预警由镇防指以文电、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发布有预警职能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发布和解除与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有关的预警并及时将有关预警基础信息报送镇防指办镇防指办及时收集、汇总监测预警基础信息,分析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形势,向镇防指提出镇级防汛(防台风)、抗旱预警发布建议镇防指办主任及时组织汛情(台风)、旱情会商,确定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预警级别,报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防汛(防台风)、抗旱蓝色预警镇防指办主任签发防汛(防台风)、抗旱黄色预警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或其他副总指挥签发防汛(防台风)、抗旱橙色预警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签发防汛(防台风)、抗旱红色预警镇防指总指挥或者分管副总指挥签发
1.3预警级别的变更与解除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建议,变更、解除签发的程序、权限与预警发布相同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4.2防汛(防台风)预警分级与行动
2.1防汛(防台风)蓝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蓝色预警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10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接近或达到100毫米;
(3)预计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洪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
(4)预计某条重要河道,或数条主要河道即将发生一般险情;
(5)预计某座重点塘坝即将出现重大险情,或某座小型水库即将出现较大险情;
(6)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蓝色预警的情况防汛(防台风)蓝色预警发布后,采取响应行动
(1)镇防指做好启动防汛(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镇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会议,部署防汛(防台风)有关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防台风)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向镇防指有关领导报告情况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2)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防汛(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汛(防台风)任务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汛(防台风)有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镇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水务站密切监视市气象局、水文局发布的台风动向,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监测预报信息水务站进一步核实重点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桥梁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
(3)密切关注金胶州、市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应及时播报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
(4)根据预警信息,防指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洪水调度,加强辖区内工程的安全监测和巡查,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镇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根据水情、工情、灾情自行安排好本级防汛物资、资金、队伍和防洪调度工作
(5)预警范围涉及的有关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守,按有关规定对各类防洪工程监控巡查,按照预案要求调度防洪工程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4.
2.2防汛(防台风)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黄色预警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7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3)预计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
(4)预计某条重要河道,或数条主要河道即将发生较大险情;
(5)预计某座重点塘坝即将发生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即将出现较大险情,或某座小型水库即将出现重大险情;
(6)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黄色预警的情况防汛(防台风)黄色预警发布后,采取响应行动
(1)镇防指做好启动防汛(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或其他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会议,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督导组赴一线检查督导防汛(防台风)减灾工作;根据险情、灾情严重程度,做好镇级防汛(防台风)队伍、物资调度准备.总贝I]1编制目的1编制依据1适应范围1工作原则1风险概况
1.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4城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10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11.监测预警与预防11监测预警11预防
11.预警12预警发布、变更、解除12防汛(防台风)预警分级与行动13抗旱预警分级与行动
23.响应26启动、变更、终止26包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单位责任人到岗到位,与防汛(防台风)密切相关的镇有关部门向镇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督导落实防汛(防台风)措施
(2)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ni级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汛(防台风)任务的镇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汛(防台风)有关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水务站、红旗水文站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洪水预测预报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水务站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工作应急办负责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队伍收拢集合人员,备齐抢险救灾器材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桥梁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
(3)密切关注金胶州、市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实时播报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
(4)防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防守巡查力度,根据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和群众安全避险准备,重点部位抢险人员集结待命,物资仓库做好出库和运输准备,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镇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镇防指按有关规定,落实好本级防汛物资、资金、队伍,做好工程调度及险情抢护5有关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工程巡查频次,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按照预案要求调度防洪工程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汛防台风橙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橙色预警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3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3预计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4预计某条重要河道,或数条主要河道即将发生重大险情;5预计数座重点塘坝即将发生垮坝,或某座小型水库即将发生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即将出现重大险情;6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橙色预警的情况防汛防台风橙色预警发布后,采取响应行动1镇防指做好启动防汛防台风n级应急响应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漫水桥等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向各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村庄、企业、商场等做好防汛(防台风)减灾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抗洪救灾行动情况等包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单位责任人到岗到位,与防汛(防台风)密切相关的镇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进驻镇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及时调度掌握防汛信息,做好镇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预先调度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武装部预备役、消防中队等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2)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n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汛(防台风)任务的镇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署本行业防汛(防台风)有关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赶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风)救灾工作密切关注市气象局、水文局加密监测及时发布的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对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镇防指提出建议,经镇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镇防指通过镇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城镇防指办认真履行城镇防汛(防台风)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镇内涝,维护城镇生产生活秩序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水务站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桥梁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风避浪及防御工作应急办做好救助灾民和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卫生院组织落实抢险救灾医疗队供电、通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派出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各有关部门、新村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实时发布权威信息民兵预备役及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人员就位,投入局部受灾地区抢险救灾行动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汛(防台风)工作
(3)密切关注金胶州、市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实时播报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和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
(4)防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防守巡查力度,抢险队伍展开局部抢险,及时控制险情,随时做好受威胁地区及相关蓄滞洪区群众避险转移工作有关信息按规定要求时报告镇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5)相关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预案加强工程实时调度加密工程巡查频次,严密监控运行状态,配合当地防指全方位做好各项抢险准备,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防汛(防台风)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汛(防台风)红色预警: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过去3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3)预计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
(4)预计某条重要河道,或数条主要河道即将发生决口;
(5)预计数座小型水库即将发生垮坝,或数座中型水库即将出现重大险情;
(6)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防汛(防台风)红色预警分布后,采取响应行动
(1)镇防指做好启动防汛(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镇防指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镇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防汛(防台风)救灾应急工作部署镇防指派出督导组赴一线指导抗洪抢险,现场督促检查蓄滞洪区启用、重要防洪工程调度、人员转移等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预备役、消防等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防指视情况召开电话会议,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抗洪(防台风)救灾包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单位责任人到岗到位,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驻镇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城镇防指做好防御工作,检查落实镇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汛(防台风)任务的镇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署本行业防汛工作,全面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准备,派出工作组赶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风)救灾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镇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水务站密切关注市气象局、水文局对台风和洪水的加强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停业、停课、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协助镇政府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水务站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重要河道险段和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就位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桥梁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风避浪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应急办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和应急抢险卫生院组织抢险救灾医疗队开赴一线开展工作供电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汛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派出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民兵预备役及消防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镇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汛(防台风)工作
(3)党政办应实时对预警信息和汛情(台风)通报
(4)防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大查险、排险、除险力度,全力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抢险救灾队伍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镇防指
(5)相关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预案加强工程实时调度加密工程巡查频次,严密监控运行状态,配合当地防指全方位做好各项抢险准备,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4.3抗旱预警分级与行动抗旱蓝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干旱蓝色预警
0.l^Ia
0.7;2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20%之间3农村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10%〜15%以下含;5%〈城镇干旱缺水率三10%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5其他需要发布干旱蓝色预警的情况抗旱蓝色预警发布后,采取响应行动1镇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部署工作加强对旱情监视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加强工作指导,落实抗旱责任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通报相关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案,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抗旱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干旱黄色预警
0.7Ial2;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35%之间农村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15%〜20%;10%〈城镇干旱缺水率小20%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5)其他需要发布干旱黄色预警的情况抗旱黄色预警发布后,采取响应行动
(1)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或其他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工作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加强抗旱调度指导,制定水源统一调配和调度水量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通报相关成员单位;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旱情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案,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橙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干旱橙色预警
(1)
1.2^Ia
2.2;
(2)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5%〜50%之间
(3)农村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20%〜30%;20%〈城镇干旱缺水率《30%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5)其他需要发布干旱橙色预警的情况抗旱橙色预警发布后,采取响应行动1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工作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加强工作调度,研究抗旱经费补助办法和开展宣传活动;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通报相关成员单位;适时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抗旱工作;发布旱情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案,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抗旱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干旱红色预警
2.2Ia4;2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0%及以上3农村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30%以上;4城镇干旱缺水率〉30汕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5其他需要发布干旱红色预警的情况抗旱红色预警发布后,采取响应行动1镇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工作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加强工作调度,开辟水源和拟定用水限额措施;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向村庄派出防汛(防台风)响应与措施26抗旱响应与措施
316.应急处置33先期处置33分级响应34指挥协调34现场处置35应急处置措施37扩大响应38社会动员38应急终止38/•/UA信息报告39信息处理与发布
398.应急保障40队伍保障40物资保障41经费保障41监测预报保障41通信保障42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抗旱工作;发布旱情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案,按照预案组织实施
5、响应
5.1响应启动、变更、终止防汛(防台风)、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w级、in级、n级、I级四个响应级别防汛(防台风)、抗旱响应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变更、终止签发的程序、权限与预警发布相同
5.2防汛(防台风)响应与措施
5.
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汛(防台风)1V级响应:
(2)某个村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个村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3)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
(4)某条重要河道,或者数条主要河道发生一般险情;
(5)某座小
(二)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6)其他需要启动防汛(防台风)IV级响应的情况IV级响应采取主要措施:
(1)镇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台风)的监视,做好汛情(台风)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指导,向镇防指有关领导报告情况,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2)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将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防指
5.
2.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汛(防台风)III级响应:
(1)强热带风暴影响铺集或热带风暴登陆铺集,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2)某个村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个村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
(3)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
(4)某条重要河道,或者数条主要河道发生较大险情;
(5)数座小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
(6)其他需要启动防汛(防台风)III级响应的情况III级响应采取主要措施
(1)分管副总指挥或其他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台风)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台风)预测预报,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程序将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镇防指办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风),根据需要在镇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台风)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和预案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做好防守巡查,加强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及时抢护险情并及时向相关地区通报信息或发出警报;按照预案组织堤防险工险段附近、水库下游保护区、城乡低洼易涝区和山洪威胁区等危险地区群众提前转移并妥善安置;调运抢险物资,积极抢排涝水;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指在镇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应急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5.
2.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汛(防台风)II级响应:强降雨;
(2)某个村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个村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
(4)某条重要河道,或者数条主要河道发生重大险情;
(5)某座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6)其他需要启动防汛(防台风)II级响应的情况II级响应采取主要措施
(1)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镇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相关情况上报党委政府,按程序报送胶州市防指镇防指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汛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镇政府研究部署镇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根据需要在镇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和预案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做好防守巡查,加强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及时抢护险情并及时向相关地区通报信息或发出警报;按照预案组织堤防险工险段附近、水库下游保护区、城乡低洼易涝区、山洪威胁区等危险地区群众提前转移并妥善安置;按照上级指令和预案提前组织做好蓄滞洪区启用准备;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调运抢险物资,积极抢排涝水;多措并举加强防汛工作相关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将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指;在镇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应急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和应急抢险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5.
2.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汛(防台风)I级响应:
(1)强台风影响铺集近海或台风、强台风登陆铺集,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2)数个村同时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3)胶河澄月湖大桥控制断面水位超过保证水位;
(4)某条重要河道,或数条主要河道干流发生决口;
(5)数座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6)其他需要启动防汛(防台风)I级响应的情况I级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1)镇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有关镇领导、镇防指成员、镇直有关部门参加,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加强工作指导,按程序将情况上报胶州市防指镇防指根据防汛工作需要适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指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镇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需要随时在镇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导防汛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和预案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加强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采取应急措施突击抢险控制险情并及时向相关地区通报信息或发出警报;按照预案组织堤防险工险段附近和水库下游保护区、城乡低洼易涝区、山洪威胁区等危险地区群众提前转移并妥善安置;按照指令和预案组织启用蓄滞洪区;调运抢险物资积极抢排涝水;全面组织强化防汛工作相关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将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委、镇政府和镇防指;在镇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应急办及时救助灾民和应急抢险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全力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镇防指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按照上级防指指令宣布进入或采取紧急措施
5.3抗旱响应与措施
5.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IV级抗旱响应
(1)数个村发生轻度干旱;
(2)其他需要启动IV级抗旱响应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抗旱责任制,开展抗旱服务活动
(2)加强旱情监测,做好预报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III级抗旱响应
(1)数个村发生中度干旱;
(2)其他需要启动ni级抗旱响应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在w级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处置措施
(1)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加强水量供求分析,合理组织水源调度
(2)加强应急调水和应急小水源建设,统筹水库水源、当地水源和跨区域调水水量,提高调水综合效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H级抗旱响应
(1)数个村发生重度干旱;
(2)其他需要发布n级抗旱响应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在ni级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处置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抗旱资金和补助
(2)加强节水宣传,推广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用水等节水技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I级抗旱响应
(1)数个村发生特大干旱;
(2)其他需要启动I级抗旱响应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在II级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处置措施
(1)开辟水源,推行节水措施
(2)统一管理城镇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用水限额措施
6.应急处置按水旱(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水旱(台风)灾害突发事件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灾害突发事件级别水旱(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铺集镇政府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或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水旱(台风)灾害时,镇防指排出工作组,赴相关村庄组织指导先期处置工作,同时上报胶州市防指,由胶州市防指根据灾情指导进一步的应急处置工作
6.1先期处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水旱(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向镇政府和镇防指报告
6.2分级响应.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建议,依照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报镇防指办主任批准启动镇级响应,组织调度部门、村庄以及镇级综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较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建议,依照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报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或其他副总指挥批准启动镇级响应,组织调度部门、村庄以及镇级综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同时上报胶州市防指.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建议,报镇防指分管副总指挥批准启动镇级防汛响应,组织调度部门、村庄以及镇级综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同时上报胶州市防指.特别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由镇指防办公室提出建议,报镇防指总指挥批准启动镇级防汛响应,组织调度全镇抢险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同时上报胶州市防指
6.3指挥协调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或镇政府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镇防指有关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镇防指进行协调处置较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镇防指有关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镇政府主要领导,镇防指有关指分管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或到镇防指进行协调处置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镇政府主要领导,镇防指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或到镇防指指挥协调处置特别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4现场处置根据防汛(防台风)抗旱需要,镇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综合协调、技术专家、抢险救援、监测预报、应急通信、救护和防疫、治安警戒、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物资生活保障、经费保障、综合信息和新闻发布等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工作组视情可增减调整其主要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技术专家组由建设中心、水务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红旗水文站、应急办等部门专家组成,负责对水旱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8.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429.善后工作
4210.附则43名词术语定义43预案管理与更新45奖励与责任追究46预案解释部门46预案实施时间463抢险救援组由人武部、派出所、消防和其他专业抢险救援力量组成,在镇防指指定的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4监测预报组由水务站、红旗水文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等部门组成,负责暴雨、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墙情等方面的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5应急通信组由镇广播站与电信运营企业等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6救护和防疫组由卫生院、动检站组成,镇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7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加强交通管制,根据镇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民间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应急办、派出所、建设中心、社会事务办和水务站组成,应急办牵头,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新村负责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经贸办、社会事务办、经管站等部门组成,党政办牵头,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镇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综合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党委宣传办牵头,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各新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驻铺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5应急处置措施水旱(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镇防指、镇城镇防指办、各新村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3)发生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时,按照分组响应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先期处置,应首先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视情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7)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镇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6扩大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抢险救援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水旱(台风)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邻城镇,超出我镇自身控制能力,应向胶州市防指请求支援7社会动员水旱(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防台风)抗旱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8应急终止根据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水旱(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1信息报告突发事件报告按照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2号)规定执行突发性险情、灾情按照《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国汛办电[2017]37号)规定执行行业信息报送依照行业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灾情信息核查、报告由应急办负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胶州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防指报告有关初步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求核实的信息,也应于10分钟以内电话形式、30分钟以内书面形式进行报告河道、水利工程设施遭遇突发险情时,水务站应立即向镇防指和胶州市水利局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信息处理与发布1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指处理突发性险情、灾情按照《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国汛办电[2017)37号)规定处理
2.2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3镇防指接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按程序上报胶州市防指,并及时续报
2.4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导、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5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指审核和发布
8.应急保障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筹协调做好各种应急保障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按照职责组织落实资金、受灾群众救助、转移安置、交通运输、医疗防疫、水、电、油等保障工作1队伍保障
1.1防汛(防台风)队伍.通常由预备役和消防队伍、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组成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重视吸收专业施工队伍,发挥其专业性和大型设备的优势.调度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消防队伍、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的调度跨镇调度由胶州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协调负责.凡镇防指组织的抢险救援行动确需动用军队的,向胶州市防指办公室申请
1.2抗旱服务组织抗旱服务组织是基层开展抗旱活动的群众性合作组织,干旱时期,主要为受旱地区群众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即时咨询等服务2物资保障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镇政府及各村庄、企业负责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汛(防台风)抗旱需要,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3经费保障防汛(防台风)抗旱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抢险救灾补助资金、演练培训等应急管理经费由财政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急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财政所和经审中心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4监测预报保障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完善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增强测报手段,提高预报精度和灾害预警水平,不断提升辅助服务的能力5通信保障镇防指与市防指通信联络通过指挥平台网达成,与防指其成员的通信联络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达成各级防指与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通信联络通过在用有线或无线通信达成公共信息的发布,可通过现有的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等传播媒体镇广播电视台、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等新闻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应急抢险救援通讯保障工作,应及时无偿发布相关预警信号和预警信息,播发、刊登提供防汛(防台风)抗旱公益信息根据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需要,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抢通恢复损坏的通信设施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各新村、建设中心、经贸办、社会事务办,各网格村等要结合当地易受灾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学校、公园绿地、露天广场、体育场、操场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后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每年汛期结束后,镇防指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附则1名词术语定义
1.1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库)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暴潮、地震、污染事故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2重要河道指本镇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
1.3主要河道指本镇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下,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
1.4洪水等级小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5a的洪水中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5a〜20a的洪水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20a〜50a的洪水特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50a的洪水估计洪水重现期的洪水要素项目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等,可依据河流(河段)的水文特性来选择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一般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6〜1/3(不含1/3)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5%〜30%较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3〜1/2(不含1/2)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50%严重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2〜2/3(不含2/3)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70%特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2/3以上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6区域农业旱情指数la计算公式4=±4遇la一区域农业旱情指数(指数区间为0〜4);i一农作物旱情等级(;
1、
2、
3、4依次代表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干旱);A「-某一旱情等级农作物面积与耕地总面积之比,%;不同旱情等级的权重系数(B尸
1、B2=
2.B3=3B尸4依次代表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干旱)
10.
1.7轻度干旱
0.1WLX
0.7;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10%〜15%
10.
1.8中度干旱
0.7Ia
1.2;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15%〜20%
10.
1.9重度干旱
1.2WLK
2.2;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20%〜30%
10.
1.10特大干旱
2.2WLW4;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30%以上
10.
1.11城镇干旱缺水率城镇干旱缺水率二(城镇正常日供水量-因旱城镇实际日供水量)/城镇正常日供水量
10.
1.12城镇轻度干旱5%〈城镇干旱缺水率W10%出现缺水现象,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10.
1.13城镇中度干旱10%〈城镇干旱缺水率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10.
1.14城镇重度干旱20%〈城镇干旱缺水率W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10.
1.15城镇特大干旱城镇干旱缺水率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镇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某”指1个(条、座),数指2个(条、座)及以上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总则1编制目的做好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镇实际编制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铺集镇辖区内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风险概况本预案由镇防指办负责组织修订、评估,镇政府批准后实施镇相关部门及新村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汛(防台风)抗旱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0.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防台风)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对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置,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办负责解释
10.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铺集镇地处胶东半岛西南部,胶州湾西畔,地形较为复杂,基本特征是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属北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区,空气湿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季风变化明显,具有春迟、夏凉、秋爽、冬长的气候特征全镇多年平均(1956〜2019年系列)降水量为
673.2mni降水量的年内分配不匀,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其降水量约占全年的73%尤其集中于7〜8月,其降水量约占全年的51%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水资源特点的影响,极易发生水旱灾害铺集镇入境水量多由河道流入,山岭入境极少,共有大小河流4条,属于南胶莱河水系,河网密度
0.30km/kni2河流大多发源于邻市或邻镇,雨季客水汇流快,干流断面小,除胶河外,其铺集镇流域面积200km2以上的河流有胶河;流域面积50〜200km2的河流有周阳河;流域面积50kllI以下的河流有龙汇河、胡家河有3座小
(二)水库,分别是石清沟水库、沟里路水库、三妹冢水库铺集地处沿海受台风影响频繁,历史上多次受到台风影响造成巨大损失铺集镇干旱灾害多发生在春季、初夏及晚秋季节,干旱发生周期呈现快速缩短趋势1981年旱情最严重,铺集镇年降雨量
261.7毫米,境内河道干流及其支流全部断流,辖区内蓄水工程枯竭,全镇全部受旱,农作物除玉米有部分收成外大部分绝收全镇5000人吃水困难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水资源特点的影响,铺集镇防汛主要风险源过境或镇内河流源短流急,受强降雨影响,易对沿岸工农业、交通以及村庄造成较大威胁;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易对水库和塘坝蓄水工程以及下游产生不利安全的影响;受王屋水库影响,汛期降雨形成洪水受下游(王屋水库)水位顶托作用对河道两岸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特别是对铺集镇驻地5个村庄造成严重威胁,极易形成镇驻地内涝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指办”)设在镇水务站负责处理镇防指日常工作,城镇防汛办公室设在镇村文化建设中心,负责处理镇区防汛(防台风)有关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水旱(台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新村、网格村,负责本辖区内的水旱(台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需要,镇防指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镇防指总指挥确定,通常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规定由应急预案确定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通常设立研判组、执行组、保障组等职能组,需要增设其他职能组由现场指挥长决定针对重大水旱(台风)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指由镇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应急办、水务站、镇村文化建设中心分管同志,镇武装部长任副总指挥,镇人武部、应急办、水务站、镇村文化建设中心、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经贸办、社会事务办、教育办、派出所、交警七中队、财政所、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农办、卫生院、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环保所、消防救援中队、供电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铺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铺集分公司、交运集团青岛铺集分公司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镇防指职责组织领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令;承担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能;拟订防汛抗旱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文件等;全面掌握防汛抗旱形势,动员部署工作,研究决定重要事项,组织指挥重大抗洪抢险行动镇防指成员单位及职责
(1)党政办及时把握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动态搞好防汛(防台风)抗旱上传下达,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党建办及时全面跟踪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宣传办负责把握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旱宣传工作舆论导向,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4)教育办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学生水旱(台风)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节水意识,提高其避险自救和互助能力,落实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维护,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经贸办对担负重要救灾物资生产的工业企业进行生产指导;指导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6)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防台风)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防台风)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7)交警七中队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保障,确保运送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