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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一、总体要求
(一)商业银行应按照本附件计量银行账簿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商业银行应计入表外项目的资产管理产品(如认购资产管理产品的承诺)本附件所称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设立的理财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私募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资产管理产品定义的产品在资本部分已扣除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基础资产不适用本规则
(二)商业银行应根据可获取信息的程度,采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三)商业银行无法使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的,应采用1250%的风险权重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四)商业银行采用穿透法或授权基础法计算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应对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权重进行杠杆调整
(五)商业银行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方法计量同一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六)商业银行应采用能获取的最新一期数据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二、穿透法实施条件及计量规则
(一)实施条件商业银行采用穿透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应向商业银行提供足够、充分的基础资产信息,用于计算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所获取的基础资产信息能够被独立第三方确认前款所称“独立第三方”是指应独立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的其他机构,如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二计量规则.商业银行应视同直接持有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采用与本行直接持有基础资产一致的方式,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1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的,应采用权重法计算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2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的,应计算基础资产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风险参数但股权风险暴露除外对于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风险暴露,或者无法使用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应采用权重法计量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3对于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附件11的规定计量风险权重4商业银行应计量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在需要计量信用估值调整CVA风险加权资产时,CVA风险加权资产等于
1.5倍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与交易对手风险权重之积,商业银行无需按照本办法附件17的规定计量5对于资管产品内部发生的外汇和商品风险暴露,应按照本办法附件14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数据或信息计量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可以通过独立第三方计算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权重但应执行以下计量规则1独立第三方应采用权重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2对于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独立第三方应根据本办法附件11的规定计算风险权重,但不得使用资产证券化内部评级法
(3)独立第三方所采用的风险权重应为商业银行直接持有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适用的风险权重的
1.2倍
三、授权基础法实施条件及计量规则
(一)实施条件.商业银行不满足采用穿透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实施条件.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资产管理产品披露的其他信息或管理此类资产管理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二)计量规则.商业银行采用授权基础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应为以下三个项目之和
(1)对于表内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假设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组合在授权投资范围内,按照风险权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投资对应的资产至最高投资额度,以此进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如果同类风险暴露拥有多个风险权重时,商业银行应采用最高的风险权重
(2)对于衍生工具交易或表外业务的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将衍生工具或表外业务的名义金额作为风险暴露进行风险加权对于无法获得衍生工具名义金额的,应保守使用资产管理产品授权投资衍生工具范围的最大名义金额
(3)对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衍生工具名义本金达到5000亿元或占总资产比例达到30%以上的商业银行,应采用标准法(SA-CCR)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其他商业银行应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采用SA-CCR的商业银行,如果无法获得重置成本,应采用名义本金作为重置成本并将潜在风险暴露中的乘数因子设为1;如果无法获得潜在风险暴露,应采用名义本金乘以15%作为潜在风险暴露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的商业银行,如果无法获得重置成本,应采用名义本金作为重置成本;如果无法获得附加因子,应采用15%作为附加因子在需要计量信用估值调整(CVA)风险加权资产时,CVA风险加权资产等于
1.5倍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与交易对手风险权重之积,商业银行无需按照本办法附件17的规定计量.商业银行应采用权重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对于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应根据本办法附件11的规定计算,但不得使用资产证券化内部评级法
四、杠杆调整商业银行采用穿透法或授权基础法计算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的,应采用下列公式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平均风险权重进行杠杆调整,但调整后的平均风险权重上限不高于1250%RWAmvestment=min[AvgRWfundxLvg1250%]xEquityInvestment其中.RWAmvestment是指银行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AvgRWfund是指资产管理产品的平均风险权重,用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除以资产管理产品总资产;.Lvg是指资产管理产品的杠杆率,用总资产除以净资产在授权基础法中,杠杆率可通过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或管理此类资产管理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财务杠杆进行确定.EquityInvestment是指银行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金额,用商业银行持有的资产管理产品份额占比乘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
五、资产管理产品嵌套的处理方式商业银行直接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应采取如下方法计量1商业银行仅采用穿透法计量的,应逐层使用穿透法计量2商业银行无法仅使用穿透法的,应采用授权基础法、1250%或综合使用多种方法计量对于嵌套的第三层及以上层级仅可采用1250%的风险权重计量。